监控工程合同(正式版)

监控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DT-TC-2015050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

2、

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设备,进行系统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安

装调试、维修维护及人员培训。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合同清单

合同总价:人民币(¥)总价已包含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以及系统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安装调试、维修维护、人员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为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1日内进场施工,工期初定为7天。

第四条 设备供应及人员配合

1、 全部工程器材根据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一次或几次供应至甲方指定地点(见附件:

《设备清单及报价》)。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负责签收确认。

2、

3、

4、 施工过程中所需暂用工具(升降机、人字梯),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提供。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协调。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列并保证其质量,工程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

行并保证其质量。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施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70%(百分之五十五)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第六条 验收与保修

工程竣工后由双方按验收报告内容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的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报价》)免费保修一年。

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维护(因电压不稳,人为损坏,自行拆卸,操作不当,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雷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文件丢失,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且每次上站费运由甲方支付。

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

第七条 人员培训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限时为7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实施或中断,可能或已经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未尽事宜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所有附件(含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后续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0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0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监控合同

监控工程

合 同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GZ[合]2011-GC0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校园监控智能化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校园监控智能化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完成整体工程,即包括该系统从总体设计、管线预埋、设备器材供货、线路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一年保修的全部工作。(设备清单及报价表见附件)。

二、 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内容、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2.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三、工程总造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总造价:

1.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2. 除设备清单报价外,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设备数量时,应按工程报价单内所示的标准计算费用,否则甲方不再增加任何工料费。

3. 乙方如因故需更换报价单内所列元器件的型号规格品牌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支付方式:

1.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总工程费乙方。金额为( ¥)。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 日(含节假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程工期的,经甲、乙双方认可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完工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图纸,并能满足整体需求功能,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国家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技术条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设计该系统所必须的图纸资料。

2. 协助乙方共同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 提供现场施工使用的电、水。

4. 审定乙方提出的施工图。

5.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其他专业的关系。

乙方责任:

1.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规定完工日期前完成。

2. 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报价单内所示的器材进行设计及施工。

3. 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含电子版)送甲方审查。

4. 负责提供本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5. 建立施工安全防护及防火措施,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如发生财物损失、身体损伤或工程所造成之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7. 指派专人代表与甲方联系,以便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8. 负责为甲方培训有关技术操作人员。

9.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 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1.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七、维修保养:

甲方将享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免费维修保养期,在此期间,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操作产生的问题,乙方免费更换一切零配件;若因人为非法操作或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引起的设备系统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维护,只收回设备的成本费用(不高于合同价)。如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须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八、其他

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中所有条款,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代表(签名): 签署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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