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原至中卫初验报告

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工程

初步验收报告

太中银铁路工程初步验收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工程

初步验收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通过)

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以下简称太中银铁路),正线起于太原南站,经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吕梁市,陕西省榆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卫市,引入包兰线黄羊湾站,终于包兰线迎水桥编组站,线路长度747.717公里。银川联络线自定边站西端引出,经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灵武市、银川市永宁县,接入银川枢纽包兰线银川南站,终于包兰线银川站,线路长度193.029公里。

建设太中银铁路,对完善路网布局,扩大“三西”地区煤炭等资源外运能力,加强东西部地区经济联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建设依据

1.20xx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5?1101号)。

2.20xx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59号)。

3.20xx年2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中宁黄河特大桥吕梁山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15号)。

4.20xx年5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铁路永宁黄河特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344号)。

5.20xx年7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太原至吕梁山隧道进口、靖边至迎水桥、定边至银川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516号)。

6.20xx年8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铁路吕梁山隧道出口至绥德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588号)。

7.20xx年2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绥德至靖边等站前及全线站后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32号)。

8.20xx年11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铁路中间站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572号)。

9.20xx年11月,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引入太原枢纽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482号)。

10.20xx年3月,铁道部《关于开工建设太中银铁路重点工程中中宁、永宁黄河特大桥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07?255号)等。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基本情况

太中银铁路穿越山西、陕西、宁夏三省区,自太原至中卫依次经由晋中盆地、吕梁山脉中南段、陕甘宁盆地三大地貌单元,沿线液化土、黄土、风积沙分布广泛。桥隧占线路长度的36.1%。

正线共设北六堡、清徐、交城、文水、汾阳、褚家沟、吴城、吕梁、柳林南、吴堡、义合镇、绥德、子洲、魏家楼、鲍渠、杨桥畔、靖边、宁条梁、安边镇、定边、板窑、红柳沟、红井子、大水坑、汪水塘、太阳山、红沟窑、水套、红寺堡、双井子、中宁东等31个车站,同时改建既有包兰线黄羊湾、柳家庄和迎水桥站。银川联络线共设盐池、牛毛井、高沙窝、梅花井、宁东南、宁东、灵武、永宁等8个车站。

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太原至定边双线,定边至黄羊湾、定边至银川南单线,预留双线条件。

限制坡度:6‰,榆次至靖边双机坡13‰。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 牵引质量:5000吨,4000吨。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 SS4,SS9。

到发线有效长度:绥德以东1050米;其余地段850米,预留1050米条件。

闭塞类型:双线区段自动闭塞,单线区段自动站间闭塞。

3.主要竣工工程数量

路基土石方8887万方,桥梁347座/190466米,隧道109座/180206米,正线铺轨1452.8公里(其中无砟轨道85.61双线公里),站线铺轨168.7公里,正线道岔359组。通信干缆1689条公里,信号电缆4311条公里,电力贯通线894.2正线公里,自闭线路526.4正线公里,接触网2029条公里,牵引变电所21座,分区所13座,开闭所1座,10kv配电所16座,中继站11个,通信基站228个。站房14.27万平米,雨棚14.57万平米。征地59636亩。

4.重、难点和控制工程

本线重难点及控制工程有:中宁黄河特大桥、永宁黄河特大桥、吕梁山隧道、离石隧道、吴堡隧道、横山隧道、兴旺峁隧道等。

三、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太中银铁路太原南(不含)至定边508.572双线公里,定边至迎水桥239.145单线公里,定边至银川193.029单线公里,榆次至北六堡10.344双线公里范围内的工程。

四、 建设经过

太中银铁路是铁道部与山西省、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及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总公司等单位合资修建,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设计单位是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是中铁一、二、

三、四、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

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隧道局,中铁电气化局,

中铁建电气化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建总公司,中煤三建,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甘肃铁一院、沈阳铁建、北京铁科院、黑龙江铁建、郑州中原、北京铁研、中铁济南、北京瑞特、乌鲁木齐铁建、天津新亚太、上海天佑及北京通达监理公司。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太原、兰州监督站对全线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太中银铁路20xx年5月1日全线开工建设, 20xx年7月30日全线铺通。建设过程中,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地材使用、路地协调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铁道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参建单位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坚持铁路建设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加强安全监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

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优化施工设计,创新施工工艺。如吕梁山隧道下穿青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细砂填料填筑路基施工工艺、中宁黄河特大桥和永宁黄河特大桥钢桁梁施工、特殊地层隧道工程技术研究等。

五、 工程概算及建设投资简况

可研批复投资估算总额303.2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额321.01亿元(其中静态投资303.05亿元),累计批复补充初设、变更设计、材料差价、征拆费用等增加概算70.35亿元。截止20xx年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71.50亿元。

六、 验收经过

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的有关规定,太原、西安、兰州局和太中银铁路任公司按照各局管界范围组织太中银铁路静态、动态验收工作, 20xx年8月至12月完成了静态验收及复验,编制了静态验收报告;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完成了动态验收工作,编制了动态验收报告,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20xx年12月25日,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太原、兰州监督站报送了太中银铁路《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认为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具备初验条件。

20xx年12月25日至26日,按开行客货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0公里/小时),铁道部组织对太中银铁路进行初步验收。

七、 验收结论

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了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已按批准的设计标准建成,劳动、卫生、安全、消防等设施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按环评报告书和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同步建成;竣工文件基本齐全;建设用地已依法取得批准。静态、动态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太原、兰州监督站提交了太中银铁路《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认为工程符合设计及有关质量标准,具备初验条件。初验委员会认为,太中银铁路达到最高速度160公里/小时的运行条件,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八、 有关要求和建议

1.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认真梳理静态、动态验收遗留问题和初验委员提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剩余工程由太原、西安、兰州局和太中银铁路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确保安全,按期开通。

2.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和铁道部要求,太中银铁路公司要尽快完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绘制签认、标桩埋设,做好路基沉降观测,配齐养护维修器具等工作;抓紧组织竣工审计,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尽快完成建设用地平面图绘制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作及档案、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确保按期进行国家验收。

3.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尽快开展并认真做好技术总结和工程总结,积累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客货共线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4.接管单位要根据本线特点,及时完善和细化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迅速建立和完善太中银铁路运营维修管理体系;按编制配齐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附件: 1.太中银铁路初步验收会议纪要

2.太中银铁路剩余工程计划安排表

附件1:

太中银铁路初步验收会议纪要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xx年12月25日至26日,铁道部成立太中银铁路初验委员会,对太中银铁路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太原召开了初步验收会议。会议听取了太中银铁路公司、太原局、西安局、兰州局,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太原、兰州监督站关于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静动态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汇报,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静动态验收遗留整改问题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铁道部初步验收委员,太原、西安、兰州局,太中银铁路公司及铁三院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限期整改,确保按期开通

太中银铁路公司、太原局、西安局、兰州局要对各位初验委员会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和要求,与静、动态验收遗留整改问题一并进行梳理,编制详细的遗留问题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责任人等,确保问题整改、剩余工程在开通运营前按期整改到位和组织实施完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和验收。

1.太中银铁路公司组织,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吕梁、柳林南站站台侵限整改工作。

2. 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会同设计等单位,对客运站售票厅与候车厅分隔、车站售票室防盗门等问题进行完善。

3.太中银铁路公司督促相关施工单位,继续做好吕梁山隧道除尘工作。

4.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在20xx年1月7日前完成列尾装置、调车灯显装置等配置。

5.太中银铁路公司和铁路局会同设计院,对全线牵引变电所继电保护定值进行核查。

6.太中银铁路公司和兰州局,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定边至银川段剩余路料清理工作。

7.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组织完成精测网的复测和资料移交。

8.太中银公司牵头,尽快完成站间通信通道、GSM-R系统优化、通信电缆标识等整改工作。

9.太中银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要继续组织做好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工作。

10.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在开通前解决消防水压不足问题。

11.铁路局和太中银铁路公司对设备用房进行复查,在开通前完成缺陷整改。

12.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对吕梁山隧道抽排水系统进行复查和完善。

13.太中银铁路公司组织参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竣工文件。

二、优化剩余工程施工组织,加快工程收尾工作

对于剩余工程,太中银铁路公司、太原局、西安局、兰州局要按照确定的计划安排,组织参建单位,进一步优化细化施工组织安排,强化资源配置,确保按期完成。

1.太中银铁路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在开通前完成全线防护栅栏封闭施工,包括破损部分的修复和补强。

2.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在开通前完成电力和牵引供电远动系统调试工作。

3.太中银铁路公司和铁路局继续协调地方电力部门,确保在开通前,完成子洲牵引变电所外部电源送电,剩余部分牵引变电所第二路电源送电。

4.太中银铁路公司和西安局,共同研究确定大跨度钢构梁伸缩调节器的安装时间。

5.太中银铁路公司会同设计院,对道岔融雪装置,交城、文水、汾阳、吕梁站货运营业办公场所提出处置意见,报铁道部鉴定中心。

6.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组织,加快剩余消防设施尾工施工,确保20xx年1月1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三、强化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太原、西安、兰州局要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演练及人员培训工作,为开通运营做好准备。

1.在设备缺陷整治和剩余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人身及行车安全。

2.对设备维修用机具及备品备件,在开通前完成移交工作。

3.铁路局、太中银铁路公司和设计院,提出路基沉降观测评估方案,批复后组织实施,尤其是对200公里/小时区段,提速前要提出评估意见。

四、其他事宜

1. 对于时速200公里地段,在开行动车组前,完成静、动态验收及专家组评审,相关铁路局和太中银铁路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2.太中银铁路公司继续督促地方资金尽快足额到位,部有关部门给予指导。

3.太中银铁路公司牵头,20xx年6月底前将清理概算文件报铁道部。

附件2

太中银铁路剩余工程安排计划表

新建太原至中卫初验报告

太中银铁路初步验收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卢春房 铁道部副部长

副主任委员:

何华武 铁道部总工程师

耿志修 铁道部安全总监

张曙光 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安国栋 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委 员:

鞠国江 铁道部建设司副司长 李 森 铁道部计划司高级工程师 薄夫龙 铁道部财务司副处长 李 强 铁道部科技司调研员

任天德 铁道部劳卫司调研员 赵树安 铁道部安监司主任监察

郑 铎 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主任科员

胡金仲 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副调研员 李志锋 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处长

王邦胜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高级工程师 邬新华

李 凯

王 涛

王 祺

石众英

徐忠实

李永巍

师新明

陈海翱

黄仁镐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调研员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调研员 铁道部运输局运力资源策划部副处长铁道部运输局土地部主任科员 铁道部公安局调研员 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副巡视员 铁道部信息办主任科员 铁道部鉴定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铁道部统计中心工程师 铁道部外资中心副处长

李怒放 铁道部工管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海龙 铁道部档案史志中心副处长

王朝晖 铁道部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商富咸 铁道部工程监督总站处长 杨国秀

李桂明

朱生宪

熊春庚

屈晓辉太原铁路局常务副局长 西安铁路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兰州铁路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太中银铁路公司总经理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副总经理

 

第二篇:初验报告(2)

枣庄市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

初验报告

枣庄市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自20xx年开工建设以来,按照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编制的?枣庄市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和省、市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初步完成了规划建设内容,现将有关初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计划情况

承建单位:枣庄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委托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编制的?枣庄市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中,设计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项目规划总占地297.22亩,建筑面积72752平方米,露天货场6000平方米。预计建设期为两年,拟定于20xx年开始项目前期工作,20xx年9月正式投产经营。计划总投资为15325.55万元,建设投资为14655.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务区物流管理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50126平方米,标准化仓库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配货区建商品房建筑面积476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区大棚六座建筑面积2940平方米、加工区建设加工车间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加工区展示楼建筑面积5131平方米,以及一座停车场、水泵房、变电室、供热房、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20xx年,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项目贴息和

补助计划表界定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占地297亩,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仓储区650平方米、加工区10300平方米、现货交易区3000平方米、物流配送区4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商务区、服务区。安装电子交易、物流信息服务系统,购置分装机等大型物流设备。

(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

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由于受土地与地表环境结构等原

因的制约和影响,截至20xx年9月份,实际完成投资6400万元。实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展示楼两座,建筑面积:8454平方米;仓储区标准化仓库11500平方米;地下冷库6000平方米;配电、消防设施及部分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工程存在的问题

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经初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实际投资额6400万和计划投资总额15510万相差9110万元,差距较大;2、实际建成的工程项目与可研和省、市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有较大变化(如商务区物流管理综合办公楼、配货区建商品房、农副产品交易区大棚等都没有建设,实际建成的地下冷库不在计划建设内容范围内)。3可研和省、市项目批复文件要求配置的物流设施设备(如分装机、物流信息服务系统)没有配置。

二、工程技术档案概况

一、必备技术档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

定,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技术档案有:

前期阶段: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批复手续、

土地批复手续、规划许可手续及发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项目初步设计及建委批复手续、

施工图及图纸审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行政指挥系统、质量监管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系统、平面布置图)、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相关材料。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项目建设进度有

关材料;项目落实"四制"(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材料。其中招投标材料中不仅要有中标方投标材料,也应有其他投标人投标材料。

项目完工阶段:工程决算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工程

决算审计报告。

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总概算(预)及其综合性材料;

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各级配套资金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自由资金、信贷资金及其它资金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

二、实际具备的技术档案

前期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批复手续、土

地批复手续、规划许可手续及发改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项目初步设计及建委批复手续、

施工图及图纸审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质量监管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系统、平面布置图)、施工许可证。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项目建设进度有

关材料;项目落实"四制"(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材料。

项目完工阶段:无。

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总概算(预)及其综合性材料;

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各级配套资金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自由资金、信贷资金及其它资金拨付支出凭证及相关文件。

三、技术档案存在的问题

1、登记备案、土地、环评、准建等手续都是以有证土

地67.22亩为基础做的,而工程实际规划占地297.22亩,下余230亩土地没有合法有效土地手续。

2、实际财务凭证只有6400万,与计划投资总额相差

9100万元。

3、消防验收、劳动安全验收、环保验收等手续,目前

因不具备申请验收条件,都没有。

三、初验结论与建议

结论:1、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建设内容差距较大。

2、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市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的内容有较大的变动。

3、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市批复文件计划的投资额差距较大。

4、大运河物流基地工程项目目前具备的技术档案材料与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中要求具备的技术档案差距较大。

建议:认真调研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和枣庄实际,继续完善工程技术档案和工程建设项目,创造验收和运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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