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电子围栏安装合同

电子围栏安装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电子围栏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电子围栏报警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 电子围栏系统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委托、乙方拟建设(提供与安装)的电子围栏系统及其部分。
    2、 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

二、电子围栏设备
    乙方所提供的电子围栏系统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系统要求,该系统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脉冲电子围栏设计方案)所书的甲方业务和防盗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防盗系统集成。
    三、系统设计的原则
    电子围栏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电子围栏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五、项目验收
    系统安装完成并经过2天试运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2)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本电子围栏系统项目,乙方不负责政府权威部门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5)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定的电子围栏系统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                  
    2、付款方式
    2-2 电子围栏系统设备进场,甲方支付本系统总价格 50  %,

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作为预付款;

2-3电子围栏系统交付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本系统总价格 45  %,

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
    2-4工程余款为(         ),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   电子围栏系统正常运行 10 个月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一次性付清。

七、工程安装范围及限期

1 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组织进场安装,双方约定的场所                                                               ;为安装范围。

2 在乙方安装期间甲方可以提供一般常用工具支持;

3乙方进场日期为             日,工期预计为      天至              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八、工程安装义务、责任和限期

1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施工原则,如由乙方施工人员不当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负有对乙方所涉及工程的在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如施工人员不当施工发生伤亡与甲方无关。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在二十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24个月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  24  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主机系统瘫痪,乙方须立刻派专人专案处理,并立即赴现场,12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营
    系统严重故障、或部分设备不正常,  12 小时内答复   2  个工作日内解决

12 个月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
    1.1、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等非甲方原因所致,则由乙方免费更换、修复并完成安装调试
    1.2、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报警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乙方须承担每延期1天,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如延期时间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同时甲方须承担每延期1天,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如延期时间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如发生上述问题,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

另,甲方应按已交付的设备和已完成的系统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设备和系统,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二、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①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②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③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3、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将被视作违约,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电子围栏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5、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系统设计书,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电 梯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x301040 乙方:xx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电梯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和安装工程费用: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1

二、安装地点:xx66号xxxx项目。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甲方以 方式按下列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付款时请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乙方的经办人)。

2、付款条件:

⑴ 电梯产品到货后7天内,乙方开始实施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甲方将安装费总价 的50%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电梯货到工地,应同步进场安装。

⑵ 安装的电梯产品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安装费总价的50%支付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电梯未能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存在有不合格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免费整改,直至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为止。如非乙方原因,电梯未能在安装完工后21天内报验但未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的,甲方有权拒付直至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为止。若非乙方原因,电梯未能在安装完工后21天内报验

的,甲方也应在安装完工50天满后7天内付清合同余额。(买卖合同质保函包含安装部分)

⑶ 电梯分批次安装、竣工时,甲方应按以上比例分批次支付相应安装费。 ⑷ 甲方支付款项应直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02),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安装

1、安装施工前的约定

甲方须具备开工条件。。

2、安装工期

⑴ 甲方于 2013 年 月 日前提供井道尺寸。

2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⑵ 乙方派员与甲方共同进行土建初步勘测,确认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具备施工条件的,双方确定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确认开工日

期)。

⑶ 确认具备安装条件后,电梯分批次进场安装,乙方应于各批次电梯安装进场之日起 90 天完工(不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顺延工期。

⑴ 甲方逾期提供井道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⑵ 因甲方停工、停建或非因乙方原因 ,造成工程停工的,完工期限顺延。 ⑶ 甲方延期支付首期工程款。

⑷ 乙方同意:因卖方供货不齐全而导致安装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超过工期30天完工,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500元/天)。超过工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安装资格保证: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本合同所涉及的“HITACHI”商标电梯产品由乙方实施安装,或者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并持有乙方开具的项目委托书的单位实施安装。

2、技术标准

⑴ 本合同电梯按现行国家最新的客梯消防两用电梯安装规范和标准执行。

3、甲方使用电梯应遵照随机提供的《客户资料》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

六、双方责任

双方责任详见合同附件一:《电梯安装细则》

七、验收移交

1、电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办理好付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余额,并将买卖合同银行质量保函交给予甲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2、 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余款或拒不配合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的,应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如甲方违约后又要求乙方移交电梯的,甲方除支付安装余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八、维保服务

1、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免费保修24个月,每季度作一次质量跟踪回访服务,乙方服务不替代甲方应承担的电梯产品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甲方原因不能于交付货物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则保修期从交付货物起三十个月后失效。

2、在免费保修期间,不可抗力事件、非甲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属于免费保修范围。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如有损坏, 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笨重部件(如电机)不能超过2周。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特殊情况除外,双方协商解决。

3、在免费保修期间,每月提供两次定期保养。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电梯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故障;

(3)质保期期间甲方另请其他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个人)进行维修保养电梯,若其他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个人)进行维修保养电梯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4)因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

3、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它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4、 若电梯出现故障,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⑴ 自然灾害,如海啸、台风、洪水、雨雪、冰雹、地震、雷击等;

⑵ 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法律法规等文件或其适用的变化;

⑶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

⑷ 其他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意外事件;

2、义务

4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同时向对方提供事发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3、责任

⑴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没有及时尽到通知义务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该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⑵ 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允许或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形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安装移交期完成产品安装并将产品移交用户的,按已收取安装费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工程延误违约金;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安装费的,按未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工程延误达3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付清与本合同对应的《产品买卖合同》约定款项的,乙方不承担延误工期和产品移交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

2、双方需要对合同条款作变更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电梯安装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电 梯 安 装 细则

附件二: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布线示意图(数字系统)

5

电 梯 安 装 细则

一、 甲方责任

1、施工前

⑴甲方应于应配合安装单位出具相关设备到货前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签订电梯监督检验协议的证件。

⑵ 提供符合本合同对应的《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确定的电梯井道土建总体布置图样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建技术要求。经过乙方检查后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负责整改。

⑶ 提供作业区域附近适合放置电梯及零部件的干燥场地,乙方负责进场材料、配件的保管。

⑷ 完成对电梯井道、机房等杂物的清理工作,提供安装(安装电源负责安装离井道处不大于50米处)、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至电梯机房(机房第一个配电箱,配电箱→电梯控制箱由安装单位负责)。

⑸ 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电梯安装合同签订后安排相应数量的人员到所属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报名参加电梯司机(含安全管理)的培训取证,新安装电梯经所属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后,要持使用单位的电梯司机(含安全管理)的证件方可领取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

2、施工中

(1)提供机房至监控室的线槽安装和布线(五方通话)、移动信号及正式电源。

(2)落实专门联系人负责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3) 甲方为乙方安装小组提供免费住宿的室内场地,用餐自理。

3、施工后

⑴ 负责电梯完工后的土建修补余尾工程(如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等)。 ⑵ 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日常管理。

⑶ 电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好接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施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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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到货前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签订电梯监督检验协议,出具相关资质证明

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2) 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及机房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详见本合同第

四条第二款之约定)。

(3) 定期对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

(4) 及时将电梯设备到货情况告知甲方进行相关确认。

(5)负责向电梯安装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开工安装的申报手续。

(6)乙方资质要得到电梯使用地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安装人员要具有劳动部门发出的

电梯安装上岗证,施工前向用户递交派出人员名单,严禁使用未成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

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2、施工中

⑴ 负责产品的卸车、起重(电梯到货次日应完成)、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

(10天内完成)。

⑵ 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脚手架、电梯井道与各层厅门的临边

口的安全护栏的安装。

⑶ 负责电梯井道内永久照明的材料提供及安装工作、负责机房第一个配电箱出线

→电梯控制箱及相关的电气的安装。

(4)负责机房内电梯曳引机砼机墩,机坑内的缓冲器砼基墩、正副导轨的砼护墩的

浇捣。(砼墩浇筑用料由甲方提供)

⑸ 负责安装期间电梯的保管工作。

⑹ 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安装、调试、自检工作。

⑺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科学管理精细施工,尽量做到不破

坏已完成的建筑物。乙方要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 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电梯设备损坏事故,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保

险,及无论何种形式状态下的人身安全事故;如果工地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

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第一次乙方必须更换施工班组,发生第二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合同。

(8)根据甲方要求,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

求。

(9)负责向甲方提供电梯安装的内业资料(四份)。

3、施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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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负责电梯安装质量的验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和电梯自检报告。

⑵ 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

⑶ 提供电梯使用咨询服务。

⑷ 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电梯保修期内的服务。

⑸ 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报告后,甲方需临时施工用梯时,乙方应按需派专人负责开停、管理电梯,人工费由甲方支付。电梯停用时均应将电梯停在最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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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数字对讲系统布线示意图

12345689710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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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工具清单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备品备件清单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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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工具清单

每4部电梯按以下专用工具配置(免费提供):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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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清单

每4部电梯按以下备品备件配置(免费提供):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20xx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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