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生外出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XX学生外出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我院学生外出实习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顺利实施,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院的社会声誉。

二、实习管理的目标和职责

  学院、企业(实习单位)、辅导员、学生四方各自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四方信息畅通;实习的计划、措施、目的、要求等具体清晰;无违法违纪行为、安全事故等发生;实习成效明显,学生岗位意识和职业能力增强,实习单位反响好,学院声誉提高。

(一)学院职责

1、针对专业要求制订每学期各专业实训实习计划和大纲,考察确定实习基地,同时抓好与实习基地协议(合同)书的签订和备案工作。

2、外出实习前,学院组织学生发展专业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范教育,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实习岗位的操作规程和特殊要求。

3、加强信息反馈渠道建设。保障学院、企业、家长、学生信息互通。学生实行外出实习备案制,在学生外出实习后一星期内及时上报辅导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周上报核实一次。

(二)实习企业(公司)职责

1、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单位要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对接纳实习生有一定的数量、工种与学校开设的专业比较接近,能统一安排实习生的住宿。

2、企业积极与学院进行沟通,指定专人(车间负责人、保安等)作为联系人,由校方向各相关人员公布联系方法,建立学院与企业、家长与企业、实习生与企业联系人制度,使学生在岗情况、住宿情况得到及时反馈。

(三)实习学生原辅导员的职责

1、对班上每个学生要作出相应联系方式列表,并按学院要求对学生做好顶岗实习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2、要定期联系学生,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如学生意外情况,学生离岗离职情况,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餐饮卫生、日常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个人财物等各项安全。

3、认真做好学生每两周联系一次工作,登记入册备查,对未主动进行联系的学生要一一落实情况。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虚心学习,接受指导。

2、外出实习期间,学生应将每天观察实习的结果、实习心得等收集整理,撰写好顶岗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返校后交各辅导员。

3、每个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无故不参加者,按实习不及格处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进行所缺实习环节的补做,否则按实习不及格处理。

4、外出实习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违反学院实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以教育、批评或相关行政纪律处分。

5、学生离校外出实习及就业要至少每两周一次主动与辅导员联系,报告实习动态。如果实习单位发生变更,不能完成实习任务要提前向所在系及辅导员汇报,经学院同意后学生方可进行相关调整。

6、外出实习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参加考试。外出实习期间,如学校有重大活动(如毕业生信息采集等)需学生返校参加,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

7、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劳动纪律,有事必须向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8、离校外出实习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招待所、住宿地的有关住宿规章制度。

9、离校外出实习要加强安全防范,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不进入各种消费型娱乐场所;

(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疾病;

(3)讲文明,讲道德,处理好与实习单位职工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4)不参加不明单位组织的活动,以免上当受骗。禁止参与非法传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及一切不符合大学生身份的活动。

(5)不擅自参加登山、游泳等不安全活动。

10、出现事故应立即告知学院和家长,并听从学院和家长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等相关部门寻求援助,并及时通告学院和家长。隐瞒不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实习管理的要求

(一)外出实习前期的准备要求

1、认真制定外出实习计划。外出实习计划应于实习前一个月制定好,做到目的明确,组织严密,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外出实习计划各系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和企业参与拟定,交实训处审定。具体为:

①实习大纳: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业制订。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名称及主要内容、总体安排、应达到的能力要求、考核要求和时间分配等。

②实习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计划,计划应保证实习大纲要求的实施。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及形式、过程、场所、时间与人员安排,考核方式。

③实习指导书:根据大纲和实习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指导书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具体内容及指导、应达到的要求、思考题及作业、报告的撰写要求和实习参考资料等。

④实习任务书: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制定学习任务书,任务书应简洁明了。任务书内容应包括:实习的意义和目的、任务和要求、时间与进度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和联系教师联系记录、材料和成果要求、指导教师对本次实习的总体评价等。任务书按课题(项目)分组存档。

⑤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学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成绩考核记载等。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必须有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2、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出实习,学院和学生监护人共同商定实习方案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1)受过记过以下处分尚未撤消的学生;(2)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3)患有传染病或特殊体质的学生。

(二)实习过程的管理要求

1、日常管理不间断。做到矛盾有人化解、出事有人处理,使学院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声誉,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2、有效运用各种手段,比如电访、走访、周记等动态掌握实习生信息并及时作好书面、规范的记录。

四、实习时间规定

  我院学生严格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实习,大一、大二学生在校期间的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五、外出实习审批程序

凡外出实习的学生,须由本人填写《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本人签字后交系主任批签,再交实训处审签,报学院后方可实习。

六、对实习成绩的考核

1、顶岗实习结束后,成绩的考核由企业、系部、实训处三方共同完成。三方主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实习中的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考核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各部分的参考比例如下:

(1)实习纪律:遵纪守法、安全、劳动表现占20%

(2)实习态度:实习中的学习态度、实习日记完成情况、实习内容掌握程度、现场教学听讲认真程度等占30%;

(3)实习能力:实习报告与考核成绩占50%。

2、学生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都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审核后报实训处批准,才能办理请假手续。

3、实习期间无故旷工1天按旷课6节计算。缺勤累计时间达到整个实习核定总时间的1/3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4、凡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未能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或抄袭行为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实习成绩由各系先评定后于实习结束后两周之内由系上汇总后报实训处。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成果由各系负责统计、分类并存档。建立优秀实习生事迹收档制度。由辅导员和实训处把涌现的优秀毕业生(应届或历届)事迹材料收录存档。

七、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各系负责人做好本专业实习总结工作,各系对本系各专业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召开实习座谈会进行讨论和开展实习成果展演。

八、其他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一般不能提出更换实习岗位,属以下情况之一,经学校研究,可酌情处理。

(1)因各种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者。

(2)因用人单位倒闭,自然流回学校者。

(3)各方面表现较好,但完成不了用人单位的最低效益者。

(4)完成不了用人单位的考核,被用人单位退回者。

(5)出现其他特殊情况。

九、本实习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附件二:《学生顶岗实习汇总表》

  

  

  

  

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学生填写后由各部门批准,系内一份,实训处一份。

学生顶岗实习汇总表

系(部)专业班级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以班为单位填写,系内一份,实训处一份。

 

第二篇: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所需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为体现高职办学思想和理念,我校推行“2+1”培养模式。实习实训是这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教学体系的重要阶段,也是提高高职毕业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将对整个实习实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实习生进行严格考核。学生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 目的:

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然要建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体现出技术应用能力为主体的教学特色,形成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因此说,产学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客观要求,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实习实训,目的就是使用人单位直接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学校走出封闭办学的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利于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解决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落后、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解决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够、专业面偏窄、适应性差等现实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缩小学生与社会的差距,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3 组织形式:

我校实行由学校、系集中组织的实习和由学生自行联系的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实习方式。实习的安排以各系为主,高职教务处负责协调。学校成立实习实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的整体安排和监督工作;各系在每个实习班级设置一名或一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直接负责该班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实习生所在系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协助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并向学校汇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等工作。

4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我校实行“2+1”培养模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先决条件。是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的具体体现,也是学生预就业的重要途径。在组织上,由高职教务处全面协调,各系具体负责,动员全校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力争在省内外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在经费管理上,学校提供部分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与实习基地交涉并统一向实习基地划

拨,对成功建立实习基地的个人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5 管理:

5.1 任务分配:

5.1.1 集中实习实训的学生实习前与所在系(代表学校)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学校、学生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宜,各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

5.1.2 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将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的证明交到所在系,各系代表学校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具体实施由各系负责管理,高职教务处负责检查和督导。

5.1.3 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统一管理。

5.2 运行方式:

集中实习的学生,由本人到所在系报名,各系进行考核合格后,推荐给实习单位进行选择;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报给所在系。实习前根据具体情况,学校结合毕业指导课安排1——2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意志品格、礼貌礼仪、实习单位基本情况等,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自行解决实习单位。

5.3 实习指导教师:

5.3.1 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业课教师、实验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指导教师,并报高职教务处备查。

5.3.2 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实习生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每次检查指导后,要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情况记录并留存,定期将检查情况报到系里,由各系汇总后报到高职教务处。

5.3.3 各系领导每次到实习地检查指导前,须向实习实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实习检查情况材料报高职教务处,以便了解全校实习情况。

5.3.4 高职教务处负责对各系的实习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请示主管领导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5.4 控制:

5.4.1 全体高职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第三学年的专业实习,在完成专业实习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教育实习。

5.4.2 经面试合格专业对口的学生必须去往确定的实习单位,对已经通过面试却以各种理由不去往该实习单位的,学校将不再予以推荐和安排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解决实习问题。

5.4.3 学校对自行实习的学生实行定期汇报与检查制度。为便于实习指导教师的巡回检查工作,学生实习前要向所在系和实习指导教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家庭住址及电话、实习单位地址及办公电话等,以备学校检查和联系。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学校联系不上等情况,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扣除相应实习分数20分,第三次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5.4.4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备考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和学习,考试结束后进行分散实习。

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所需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为体现高职办学思想和理念,我校推行“2+1”培养模式。实习实训是这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教学体系的重要阶段,也是提高高职毕业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将对整个实习实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实习生进行严格考核。学生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 目的:

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然要建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体现出技术应用能力为主体的教学特色,形成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因此说,产学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客观要求,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实习实训,目的就是使用人单位直接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学校走出封闭办学的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利于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解决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落后、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解决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够、专业面偏窄、适应性差等现实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缩小学生与社会的差距,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3 组织形式:

我校实行由学校、系集中组织的实习和由学生自行联系的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实习方式。实习的安排以各系为主,高职教务处负责协调。学校成立实习实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的整体安排和监督工作;各系在每个实习班级设置一名或一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直接负责该班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实习生所在系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协助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并向学校汇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等工作。

4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我校实行“2+1”培养模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先决条件。是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的具体体现,也是学生预就业的重要途径。在组织上,由高职教务处全面协调,各系具体负责,动员全校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力争在省内外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在经费管理上,学校提供部分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与实习基地交涉并统一向实习基地划

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所需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为体现高职办学思想和理念,我校推行“2+1”培养模式。实习实训是这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教学体系的重要阶段,也是提高高职毕业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将对整个实习实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实习生进行严格考核。学生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 目的:

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然要建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体现出技术应用能力为主体的教学特色,形成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因此说,产学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客观要求,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实习实训,目的就是使用人单位直接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学校走出封闭办学的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利于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解决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落后、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解决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够、专业面偏窄、适应性差等现实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缩小学生与社会的差距,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3 组织形式:

我校实行由学校、系集中组织的实习和由学生自行联系的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实习方式。实习的安排以各系为主,高职教务处负责协调。学校成立实习实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的整体安排和监督工作;各系在每个实习班级设置一名或一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直接负责该班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实习生所在系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协助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并向学校汇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等工作。

4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我校实行“2+1”培养模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先决条件。是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的具体体现,也是学生预就业的重要途径。在组织上,由高职教务处全面协调,各系具体负责,动员全校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力争在省内外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在经费管理上,学校提供部分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与实习基地交涉并统一向实习基地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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