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校扶百校行动实施方案1(来源于网络范文)

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行动实施方案

我市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为巩固结对帮 扶成果,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从 2013 年3 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第二轮百校扶百校行动。实施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和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工作 和教师专业素养帮扶为主要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搭 建和完善交流学习平台,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推动全市中 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育教学改 革,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学校管理水平帮扶。帮助受帮扶学校树立科学的办学 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 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指导受帮 扶学校加强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管理、安全教育、心 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形成办学特色(具体任务见结对 帮扶协议书,下同)。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帮助和指导受帮扶学校加强德育 工作和团队工作,落实教学工作常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打 造自主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功能室 建设和实验教学,开好信息技术课,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切 实提高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帮助和指导受帮扶学校制定和落 实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 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每学期组织优秀教 师,通过参与集体备课、随班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 和“结对子”等形式,对受帮扶学校教师进行专业发展指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结对学校要高度重视第二轮百校扶百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克服松劲情绪,强化责任意识,把结对帮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第二轮帮扶工作 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帮扶学校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放下架 子,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努力在帮扶过程中实现“双赢”。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工作领导小 组。由郭雨蓉任组长,李永华、唐海海、范志刚、范坤等同志 任副组长,张光怡、赖群阳、吴筠、王小玲、肖胜珉、徐晖、 尚强、李吉南、王琦、刘根平、马广明、吴少平、臧动、张辉 群、谈宜福、骆秋雄、鞠晓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唐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张光怡、王小玲、尚强为副主任。

(二)落实帮扶工作专项经费。按照第一轮帮扶工作资助标 准,市教育局每年拨给结对双方学校资助经费。同时,宝安、龙 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区(新区)应给予本区受帮扶学 校配套经费资助。

(三)签订结对帮扶工作协议。第二轮百校扶百校行动启动 后,所有结对学校都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要求签订第二轮帮扶工作 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并抓好落实。

(四)实行教研员挂点指导学校制度。市教科院牵头,组织 市、区学科教研员每人挂点指导几所受帮扶学校。教研员每学期 到挂点学校指导教学工作3 次以上。

(五)实行结对学校干部、教师双向挂职制度。结对学校每 学年各派一名中层以上干部

到对方挂职。同时各派1-2 名在编 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帮扶学校选派的必须为优秀教师),且全 职任教一学年。完成全职帮扶任教任务并考核优秀的教师,当年 教师节评优评先由学校和区教育部门定向推荐为市级优秀教师。 外派到对方学校的干部、教师享受原学校在职干部、教师同等待 遇,各种津贴等待遇不变;外派期间,由原学校和对口学校双重 管理,以原学校管理为主;每学期结束时,结对双方分别对对方 挂职干部和任教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鉴定结果由原学 校记入个人档案。

(六)实行帮扶工作台账制度。结对学校应周密筹划帮扶工 作,如实、及时记录每一项工作,整理归档原始资料,建立帮扶 工作台账,有序有效地推进帮扶工作。

(七)实行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奖励制度。市教育 局每年对结对学校的帮扶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 果;每年12 月前后,对结对学校的年度帮扶工作进行一次集中 考评,并对考核结果位于全市前30 名的结对学校进行通报表彰 和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2013 年4 月10 日前,市、区、学校分别制定第二轮 百校扶百校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结对学校签 订帮扶工作协议。

(二)2013 年4 月15 日起,所有结对学校按要求统一开展 帮扶工作。

(三)2013 年10 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专项 督查。

(四)2013 年12 月中旬,开展第二轮百校扶百校第一年度 结对学校帮扶工作考评。基本步骤为:结对学校自评,区教育部 门组织初评,市教育局组织复评。

(五)2014 年2 月,对年度考评结果位于全市前30 名的结 对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结对安排表 2.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结对帮扶协议书 3.深圳市百校扶百校结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 6 - 附件1 序 号 学段 帮扶学校 受帮扶学校 区属 学校名称 区属 学校名称 1 高中 市属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坪山新区 坪山新区高级中学 2 初中 市属 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 坪山新区 坪山新区实验学校 3 初中 市属 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坪山新区 坪山中学 4 初中 市属 深圳高级中学初中部 坪山新区 光祖中学 5 小学 市属 深圳小学 坪山新区 坪山中心小学 6 小学 福田区 荔园外国语小学 坪山新区 坪山第二小学 7 小学 福田区 华富小学 坪山新区 坪山六联小学 8 小学 福田区 福南小学 坪山新区 汤坑小学 9 小学 福田区 新莲小学 坪山新区 碧岭小学 10 小学 福田区 益田小学 坪山新区 坑梓中心小学 11 小学 福田区 南园小学 坪山新区 龙田小学 12 小学 福田区 福华小学 坪山新区 金田小学 13 高中 市属 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光明新区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14 初中 市属 深大附中 光明新区 公明中学 15 初中 南山区 育才二中 光明新区 光明中学 16 九年一贯制 罗湖区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 光明新区 光明新区实验学校 17 小学 罗湖区 向西小学 光明新区 公明第一小学 18 小学 罗湖区 滨河小学 光明新区 公明第二小学 19 小学 罗湖区 莲南小学 光明新区 楼村小学 20 小学 罗湖区 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光明新区 下村小学 21 小学 罗湖区 桂园小学 光明新区 马田小学 22 小学 罗湖区 红桂小学 光明新区 田寮小学 23 小学 罗湖区 洪湖小学 光明新区 长圳小学 - 7 - 24 小学 罗湖区 红岭小学 光明新区 玉律小学 25 小学 罗湖区 笋岗小学 光明新区 李松蓢小学 26 小学 罗湖区 碧波小学 光明新区 光明小学 27 小学 罗湖区 翠北小学 光明新区 东周小学 28 小学 罗湖区 北斗小学 光明新区 爱华小学 29 小学 罗湖区 东晓小学 光明新区 凤凰小学 30 九年一贯制 龙岗区 福安学校 龙华新区 大浪实验学校 31 小学 福田区 新洲小学 龙华新区 广培小学 32 小学 福田区 景秀小学 龙华新区 桂花小学 33 小学 南山区 育才二小 龙华新区 库坑小学 34 小学 南山区 南海小学 龙华新区 书香小学 35 小学 南山区 海滨实验小学愉康部 宝安区 共乐小学 36 小学 南山区 桃源小学 宝安区 径贝小学 37 小学 南山区 前海小学

宝安区 新安湖小学 38 九年一贯制 南山区 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 宝安区 官田学校 39 小学 南山区 南山实验学校麒麟小学部 宝安区 凤岗小学 40 小学 南山区 南油小学 宝安区 固戍小学 41 小学 南山区 南山实验学校鼎太小学部 宝安区 钟屋小学 42 小学 南山区 育才三小 宝安区 黄麻布小学 43 小学 南山区 育才四小 宝安区 凤凰小学 44 小学 南山区 后海小学 宝安区 兴围小学 45 小学 南山区 学府小学海文部 宝安区 下十围小学 46 小学 南山区 南山实验学校南头小学部 宝安区 福新小学 47 小学 南山区 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小学部 宝安区 蚝业小学 48 小学 南山区 海湾小学 宝安区 壆岗小学 49 小学 南山区 卓雅小学 宝安区 上寮小学 - 8 - 50 小学 南山区 大新小学 宝安区 黄埔小学 51 小学 南山区 南山外国语学校科苑部 宝安区 沙溪小学 52 小学 南山区 华侨城小学 宝安区 潭头小学 53 小学 南山区 育才一小 宝安区 塘头小学 54 小学 宝安区 宝城小学 龙岗区 布吉莲花小学 55 小学 宝安区 建安小学 龙岗区 布吉木棉湾小学 56 小学 福田区 园岭小学 龙岗区 布吉假日名城小学 57 小学 福田区 福民小学 龙岗区 布吉水径小学 58 小学 福田区 百花小学 龙岗区 南湾下李朗小学 59 小学 龙华新区 民治小学 龙岗区 坂田小学 60 小学 龙华新区 民治二小 龙岗区 坂田雪象小学 61 小学 龙华新区 龙华中心小学 龙岗区 坂田宝岗小学 62 小学 龙华新区 高峰学校 龙岗区 布吉中海怡翠学校 63 小学 宝安区 振能小学 龙岗区 布吉阳光小学 64 小学 龙华新区 潜龙学校 龙岗区 布吉甘李学校 65 小学 宝安区 宝民小学 龙岗区 龙园意境小学 66 小学 盐田区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 龙岗区 坂田五园小学 67 小学 宝安区 塘尾万里学校 龙岗区 南湾沙西小学 68 小学 罗湖区 泰宁小学 龙岗区 南湾沙湾小学 69 小学 罗湖区 布心小学 龙岗区 南湾南岭小学 70 小学 宝安区 新桥小学 龙岗区 平湖辅城坳小学 71 小学 宝安区 天骄小学 龙岗区 平湖鹅溪小学 72 小学 宝安区 滨海小学 龙岗区 平湖白泥坑小学 73 小学 福田区 梅山小学 龙岗区 坪地第二小学 74 小学 福田区 狮岭小学 龙岗区 坪地六联小学 75 小学 福田区 福强小学 龙岗区 龙城龙西小学 - 9 - 76 小学 龙华新区 观澜中心小学 龙岗区 坪地中心小学 77 小学 福田区 景莲小学 龙岗区 依山郡小学 78 小学 福田区 新沙小学 龙岗区 南约小学 79 小学 福田区 华新小学 龙岗区 振新小学 80 小学 福田区 荔轩小学 龙岗区 育贤小学 81 九年一贯制 福田区 石厦学校 龙岗区 兰著学校 82 小学 福田区 上步小学 龙岗区 龙城千林山小学 83 小学 宝安区 荣根学校 龙岗区 横岗安良小学 84 小学 宝安区 东方小学 龙岗区 横岗水晶城小学 85 九年一贯制 福田区 翰林学校 龙岗区 新梓学校 86 九年一贯制 市属 深圳第二实验学校 龙岗区 南湾学校 87 九年一贯制 宝安区 燕山学校 龙岗区 梧桐学校 88 完中 市属 深圳第三高级中学 龙岗区 平湖外国语学校 89 小学 宝安区 石岩中心小学 龙岗区 横岗大康小学 90 小学 宝安区 上屋小学 龙岗区 横岗西坑小学 91 小学 宝安区 黄田小学 龙岗区 横岗荷坳小学 92 小学 宝安区 福永中心小学 龙岗区 横岗保安小学 93 小学 盐田区 盐田区乐群小学 大鹏新区 南澳中心小学 94 小学 盐田区 盐田区海涛小学 大鹏新区 南澳西冲小学 95 小学 盐田区 盐田区田心小学 大鹏新区 葵涌中心小学 96 小学 龙岗区 龙城小学 大鹏新区 葵涌第二小学 97 小学 龙岗区 清林小学 大鹏新区 溪涌小学 98 小学 龙岗区 新亚洲学校 大鹏新区 大鹏第二小学 99 小学 龙岗区 南联学校 大鹏新区 大鹏中心小学 100 初中 龙岗区 龙城初级中学 大鹏新区 大鹏华侨中学 101 初中 市直属 深圳中学初中部 大鹏新区 南澳中学 - 10 - 附件2 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结对帮扶 协议书 甲方(帮扶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帮扶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进 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 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第二轮百校扶百校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深教?2013? 号)精神,经过共同协商,甲、乙两 校特订立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学校管理水平帮扶 (一)甲方帮助乙方树立科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制定切合 实际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帮助和指导乙方加强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 管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形成办学特 色。

(三)甲方校长每学期到乙方学校指导管理工作不少于2 次,副校长和教学、德育、安全主任、团队干部每学期分别到乙 方学校指导相关工作3 次以上。

(四)甲乙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 理经验2 次以上。 (五)甲乙双方每学年各派1 名中层以上干部到对方学校挂 职,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双方负责在校内安排挂职人员食宿, 其中甲方认真做好乙方挂职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食宿费用标准 由双方协商,食宿费用分别在市拨付的帮扶资金里列支)。每学 期结束前,结对双方分别对挂职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书面考核和 书面鉴定。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一)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加强德育工作和团队工作,落实 教学工作常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 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打造自主高效课堂,不断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开好 信息技术课,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培养 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甲乙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相互开放,艺 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互派学生参与和学 习。 (三)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课题每年不少于2 项(德 育、教学研究课题各1 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四)初中、小学双方每学期共同制定德育和团队活动方案, 开展主题、内容统一的活动;高中双方对课改中的重点、难点问 题进行共同研究,每学期不少于2 次。 - 12 -

(五)每学期甲乙双方在小学五至六年级、初高中各年级共 同开展1 次教学质量检测,并统一检测时间、题目、评分标准和 及时交流检测分析结果,研究改进措施。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 各年级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高中检测科目由双方共同 商定。教学质量检测重在考察基本知识和学生基本能力,不出偏 题怪题,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 (六)甲乙双方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载体,开展优秀教案、 教学课件、习题和辅导资料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一)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制定落实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培 训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 和教学水平。 (二)甲方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通过参与集体备课、随班 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和“结对子”等形式,对乙方 教师进行专业发展指导。 (三)甲方每学年负责对乙方教师进行1 次全员培训。 (四)甲方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到乙方上示范课15 节 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30 节,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3 次,其中师德师风讲座1 次。 (五)乙方组织学科教师到甲方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 40 节。 (六)甲乙双方每学年选派1-2 名在编教师到对方任教, 且全职任教一学年。双方负责在校内安排任教教师食宿(食宿费 - 13 - 用标准由双方协商,并由派出方支付)。每学期结束前,双方分 别对对方教师的任教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和书面鉴定。 四、其他 (一)每年由甲方牵头,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安排表, 确定双方工作责任人。 (二)乙方负责真实、详细记录双方帮扶活动情况,及时收 集、整理帮扶工作原始资料,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和档案。 (三)乙方牵头负责做好年度帮扶考评准备工作。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双方学校主管教 育部门各一份,市教育局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帮扶 期限为2013 年3 月至2016 年3 月。 甲方校长: (签名) 乙方校长: (签名) (学校盖章) (学校盖章) 二○一三年 月 日 - 14 - 附件3 深圳市百校扶百校行动结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表 受帮扶学校: 帮扶学校: 考核要素 分 值 评分标准与考核办法 自 评 区 评 市 评 学校管理 水平帮扶 (24 分) 1 双方签订帮扶协议;每年 3 月底前 共同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 安排表,并及时组织实施。 4 第一要素 2 分,未签协议不得分。第二要素 2 分,没有计划和安排表不得分;虽制定计划但 实施不及时扣0.5--1 分(查协议和计划)。 2 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 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2 次以上。 5 每年4 次,达到4 次得5 分。少于4 次,每少1 次扣 1.5 分。超过 4 次,每次加 1 分,

加分不 超过2 分。(查会议记录、照片)。 3 帮扶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受扶学校指 导不少于2 次;副校长不少于3 次。 5 校长每年指导 4 次,每次 0.5 分,共 2 分;副 校长每年指导6 次,每次0.5 分,共3 分。 4 帮扶学校教学、安全、德育主任、 团队干部每学期到帮扶学校指导相 关工作各3 次以上。 6 每人每次 0.5 分,每少 1 次扣 0.5 分,每超 1 次加 0.5 分,加分不超过 2 分(查会议记录、 照片等)。 5 结对双方每学年各派 1 名中层以上 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每学期结束 前,结对学校分别对对方挂职干部 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写出书面鉴定。 4 帮扶学校干部挂职 2 分,每学期 1 分,没有考 核鉴定或未派挂职干部不得分;受帮扶学校干 部挂职 2 分,每学期 1 分,没有考核鉴定或未 派干部不得分(查书面鉴定)。 - 15 - 教育教学 工作帮扶 (25 分) 6 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 相互开放;艺术节、科技节、体育 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互派学生 参与和学习。 6 按等级评分。两个要素各 3 分,其中好 3 分, 较好 2 分,较差 1 分(查阅活动方案、工作计 划、活动录像或照片)。 7 双方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 课题每年不少于 2 项(德育、教学 研究课题各1 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5 每项课题 2.5 分(课题计划、实施方案 1 分, 结题报告或阶段总结、研究文章1.5 分)。两项 课题中没有德育课题扣 1 分。非共同研究的课 题不得分(核查相关资料)。 8 初中、小学双方每学期共同制定德 育或团队活动方案,开展主题、内 容统一的活动。高中双方对课改中 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共同研究, 每学期不少于2 次。 4 初中、小学德育和团队活动 4 分,其中活动计 划或方案 1 分,活动内容及效果 3 分;非统一 活动不得分。高中课改问题研究 4 分,每年 4 次,每次1 分,非共同研究不得分。(查阅备课 或会议记录、活动方案、录像、照片等) 9 双方每学期共同开展一次教学质量 检测,及时交流、分析检测结果, 研究改进教学措施。 6 每年 2 次,每次 3 分(检测 2 分,交流分析检 测结果 1 分)。非共同检测不得分。(查阅工作 计划、检测试卷、双方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10 双方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开展优秀 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和辅导资料 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4 按等级评分:好 4 分,较好 3 分,较差 2 分以 下。评分时重点关注帮扶学校交流情况。 11 帮扶学校指导受帮扶学校制定教师 专业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每年对 受帮扶学校教师进行1 次全员培训。 4 第一要素 1 分,规划和计划各 0.5 分,没有不 得分;第二要素 3 分,全员培训 3 分,大部分 培训2 分,少数人培训1 分。(查阅规划、计划、 培训方案、录像、照片等) - 16 - 教师专业 素养帮扶 (31 分) 12 帮扶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 到受帮扶学校上示范课15 节以上, 听课评课不少于30 节。 12 示范课6 分,每年30 节,每少1 节扣0.2 分, 扣完 6 分为止;每超 1 节加 0.2 分,加分不超 过2 分。听课评课6 分,每年60 节,每少1 节 扣0.2 分,扣完6 分为止。(查阅记录、照片等) 13 帮扶学校每学期为受帮扶学校教师 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 3 次,其中 师德师风讲座1 次。 5 每年6 次,每次0.8 分。达到6 次,得5 分。 (查阅讲座记录、录像和照片等) 14 受帮扶学校定期组织各学科教师到 帮扶学校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 40 节。 6 每年80 节,每少1 节扣0.2 分,扣完6 分为止; 每超1 节加0.2 分,加分不超过2 分。 15 结对双方每学年各派1-2 名在编教 师到对方学校任教;学期结束前, 结对学校分别对对方所派教师的任 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鉴定。 4 帮扶学校教师任教 2 分,每学期 1 分,没有考 核鉴定不得分;受帮扶学校教师任教 2 分,每 学期1 分,没有考核鉴定不得分(查书面鉴定)。 帮扶工 作成效 16 受帮扶学校管理规范,管理水平明 显提高;高度重视德育和团队工作, 校风学风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 责任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6 按等级评分。前两个要素各 2 分:好 2 分,一 般 1 分。后一个要素 2 分,凡出现所列事故或 现象,该要素不得分。(考查办法:召开中层以 上干部和教师代表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 查等)。 受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观念更新,课 改、教研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课 按等级评分。第一要素 3 分,好 3 分,一般 2 分,较差 1 分;第二要素 5 分,教学质量检测 中,各科平均分均提升 5 分,大多学科提升 4 - 17 - (20 分) 17

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各科 学习有明显进步。 8 分,少数学科提升3 分,个别学科提升2-1 分。 (考查办法:召开座谈会、查阅质量检测资料 等)。 18 受帮扶学校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 升,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 6 按等级评分。好6-5 分;一般4--3 分;较差2 分。(考查办法: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教案、 教师获奖资料、问卷调查等)。 总 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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