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学习心得

逻辑学学习心得 真正的了解和学习确实可以让我们改变对某个事物的误解,真正的深入投入确实可以让我们重新确立对某个事物的全面体位,学习“逻辑”就是如此。

在上逻辑课之前,提起逻辑,除了logic,印象里多是哲学家们神经质般的论辩场景,借着逻辑的盾牌保护,学者们得以通过睿智的分析和诡辩保全自身的立场,与其说是睿智,不如说是狡猾,不如说是咬文嚼字。而对哲学系的人,也多是不解与惋惜。不解的是他们为何去选这么不实际的专业,惋惜的是估计他们都是大学录入服从调剂的牺牲品吧。学习哲学的人,弄不好便会被按上一个“神经质”的称谓,我相信这绝对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大多数人对于哲学,都存留着一份不解,或者是不屑。人们都是未经自己的同意而来到人世间,又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违背自己的意愿离世而去。人们活着,一方面是我们自己的情感、欲望、希望和恐惧的奴隶,一方面又处于自然界某种神秘力量的统治之下。人们有时由于爱而恨,由于难过而笑;人们常常为高兴而落泪,随哀乐而起舞;人们常常为明知不可及的东西而去努力??总之,由于人们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许多不合理性、不合逻辑的东西,因此人们一般认为,逻辑与生活活“没有关系”或“毫不相干”。

也许人们受够了一些不实际的说教和死板的学术研究,觉得没有逻辑,生活照样进行的很好,而学习逻辑不过是多浪费了一些可以享受的时间和精力,在大学生的潜意识里,已经把逻辑学归到了马哲、军事理论这些可上课不上的课程里。大多数人将这些课程看做自由市场,想上就上,不想上了当然就翘课,这种风气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成为了一种默认的习惯和做法。当然,我也不例外,这确实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

哲学家喜欢喋喋不休,所以很不愿意沉默,哪怕前面是块“坚硬的石头” ,并没有办法给出进一步的理由。这样,问题出现了。在理性的尽头,哲学家要么会给出一个或者几个所谓“自明”的公理—— 这是独断论;要么因此而怀疑一切理由,声称一切都是虚妄——这是怀疑论。这似乎是大多数人对逻辑的深刻印象。

当初上逻辑课,也是奔着学分去的。然而在逐步的学习过程中,老师生动的举例,多是涉及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让我觉得,哲学并没有想象中的乏味于枯燥,逻辑与生活并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生活离不开逻辑,逻辑也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什么是逻辑?翻开厚重的逻辑学导论,上面的解释清晰而有深意:“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

学问。”正确推理的界定有着许多客观标准,而如果不了解这些标准,也就无法运用它们。逻辑学研究的宗旨,就是发现并塑述这些标准,使之能够检验论证,把好的论证与坏的论证区别开来。我知道这才是学习逻辑的最终目的,习得知识并运用到实际活动中指导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也算是拥有了一份比别人更睿智的理性,在问题的分析上,我们会更占优势。因为在某些问题上,主观感官直觉做出的判断也许就是片面的,被蒙蔽的,而在这种时刻就应当辅助以逻辑的敏锐思维,丁是丁,卯是卯,不允许有丝毫含糊的地方。我认为这种严谨求精的态度也是学习文科需要注意的地方,这再也不单单是理科学生的专利。

通过一学期逻辑课的学习,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法都得到了改变。比如通过逻辑三段论的判断方法,判定一个论证的有效性。否定后件式,肯定前件式,纯假言三段论等等,都是帮助我们全面理性分析问题的向导。以我们身边的事情为例,大学中多有辩论比赛,主办方所定下的论题,则是利弊兼有,或是被称作模棱两可的题目,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结论和观点。据我的观察,在辩论的过程中,辩手多采取偷换概念或者层层嵌套的论述方法,一步步把对方绕晕,以小的意义覆盖大的意义,就如逻辑命题中的某些名词一样,在此句中的意义要小于在彼句中的指示含义。一般没有经过逻辑训练的人,也许真的会哑口无言,在自己还在诡辩中挣扎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输给对方了,因为凭主观直觉上,我们无法推翻别人的断言,或者对其

提出反驳,因为没有逻辑的思维,我们是无法抓住出错点的。如果具备了逻辑的知识,完全可以抓住对方的蛛丝马迹,陷其于自相矛盾、举例不当的尴尬境地。对方如果采用逐步论定的结论的方法,我们也可以用验证逻辑论证的方法,比如前面提到的否定后件式,看他是否犯了肯定后件的谬误,这样一来,对方想耍思维上的小聪明,对我们来说也不过是黔驴技穷罢了。

还有逻辑作业,我觉得基本上很少有人是真心愿意写的,多是为了学分和成绩吧。但是在做题的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了学习的兴趣,体会到了逻辑的魅力。老师选的题都是很有代表性的,而且可以使我们在做题的过程中反复复习课上学习的知识点,并以做题的方式进行应用实践,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通过举与原题形式一致的反例来推翻原命题,通过一个生活中大家熟知的常识来推翻看似晦涩的哲学命题,确实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一件事。学习逻辑的过程亦是发现惊喜的过程,你会惊喜的发现原来你也可以通过知识来推翻伟大学者曾下过的断论,张老师也说过,并不是所有名人的话都是对的,包括伟大的哲学家,我们通过逻辑论证也可以对其提出质疑。

再者,我真的很喜欢张老师。声音很有磁性,他身上有种很令人敬佩的魅力,不单单是渊博的学识,还有他的授课方式,他的讲话语

调,都让人觉得亲切。就像一个磁铁,吸引着你在逻辑的海洋中吸取无尽的知识,欲罢不能。

所以说,一个学了逻辑学的人,比之一个从未思考过推理原理的人,其进行正确推理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首先因为学习逻辑学可以习得许多检验推理的正确性的方法,能够更容易地识别推理错误,从而使这些错误不容易在推理中滞留。在这些被识别出的错误中,有些普通的推理谬误,或所谓“自然错误”,是只要把它们充分弄清就很容易避免的。

没有逻辑,而只凭主观感觉的分析是自我盲目的情绪与分析的产物。这种盲目地分析,与逻辑背道而驰。而我们在生活之路中,需要分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说逻辑与我们的生活是统一的,也是一体的。逻辑是关于正确思维的理论,它必然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时不在,无处不在。逻辑是人们言语交往的工具,是人们求知的方法,是人们理性的支撑点。我觉得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良好的逻辑思维素质,就不可能有健全、成熟的理性,就不可能积极有效地认识世界,也不可能进行成功的交际。一个没有良好逻辑思维素质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所以这学期学习逻辑是很必要的,也是十分值得的。

 

第二篇:逻辑学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学期初,我幸运地接触到这一门奇妙的学科——逻辑学,在这里写一篇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几个月来的学习探索成果。

这门逻辑学课是由陈爱华教授讲授的。在陈老师精辟的解说和那些生动的举例中,我能容易地感受到逻辑学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领略到逻辑学在各学科中的基础性作用。逻辑学的伟大之处一点点浮出水面,一幅宏大的画卷展现在我眼前——逻辑学并不神秘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已悄悄渗入生活的每一个细小角落——我们思考的每一个环节,我们说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中。

逻辑学(Logic)是一门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它是由古希腊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学是真理的科学,虚假和谬误为逻辑所不容。上溯至奴隶社会,自亚里士多德起,一代又一代的逻辑学工作者都在用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身逻辑理论的严密性和简洁性,因为那正是真理的特性。

在逻辑学的学习过程中,我时常为习题中的假象所迷惑,而最终都会被清晰的思维力量指引回归——明白简单纯粹,这就是逻辑学的天然风格。这种风格的形成并非偶然,其他研究具体事物的学科都具有这种简洁纯粹之美,而逻辑学研究的是抽象化、更本质的真理,就具有真理本身的最简洁性。黑格尔曾说:“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逻辑学存在的伟大意义就在于它指引我们认识真理,思辨真理,直至利用现有事实预测真理。利用逻辑学总结性的结论,我们能够在思维世界中完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全面提升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不可否认逻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最强大也是唯一的武器。

逻辑学规律是主观规律,但是它是客观世界的可靠反映,无数实例和应用都可以证明它的真理性。哲学、数学等学科的发展壮大无不源于逻辑学纲领性的思维力量,它们都只能依照严格的逻辑方法来思考问题。哲学的思考过程,总是对许多具体例子进行归纳推理,再进行严密的演绎推理进行论证得出哲学原理;而数学总是从解决一个普通的问题开始,详细考察方法的深刻内涵,归纳总结出一个普遍性结论??这些学科的每一步都必须遵循严密的逻辑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自身经受住长时间实践的考验,最终这些成果才能被认为是“正确的”、“可靠的”、“值得使用的”。

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三段论是逻辑学的精华和最受推崇的部分,也是生活中最普遍的推理形式,其应用之广,使用频率之高,是其他推理形式无法比拟的。几乎任何语言环境下都需要三段论支持论述持续进行下去。我想举一个庄子的例子,在《庄子?秋水》中,庄周与惠施在濠水边游玩。两人关于鱼是否快乐进行了一番对话:

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1)” ——河里的鱼从容游动,不是很快乐吗?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2)” ——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3)”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于快乐呢?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4)” ——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的想法了;你本来就不是鱼,一定也是不能了解鱼的快乐的。

这段辩论每一句都用到了三段论:

(1):从容游动的鱼都很快乐,(大前提)

这条河里的鱼从容游动,(小前提)

所以,它们很快乐。(结论)

(2):鱼的同类才能知道鱼的快乐与否,(大前提)

你不是鱼的同类,(小前提)

所以,你不能知道鱼的快乐与否。(结论)

(3):只有一个人自己才能了解自己知道的东西,(大前提)

你不是我自己,(小前提)

所以,你不能知道我知道的这件事(知不知道鱼是否快乐)。(结论)

这段有趣的对话反复使用三段论的第一格,两个人用单一手法将辩论不断复杂化,直至没有尽头,分辨不出真假。其实若要论输赢,我认为是惠子取胜。因为,在三段论(2)中提出了“个体不相知”的大前提(不论它对与错),并且这个大前提也被庄子在(3)中使用,但是庄子将自己排除在外,认为自己已然知道鱼是否快乐,所以最终惠子作了归纳和总结(4):我们都完全不知道鱼是否快乐,“全矣”。

逻辑是伟大又平凡的,生活中不可缺少逻辑,任何人不可失去逻辑。今后我当努力学习逻辑学,探寻逻辑学的真、善、美,用逻辑武装自己,并且思考逻辑学的未来。

谢谢陈老师!

薛 骁 05A10321

土木工程学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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