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X月XX日我局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在XX楼会议室,听取了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XX局长对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种类、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若干案件的讲解剖析。会后观看了《XXX》短片,通过观看短片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内心,使人经久不忘。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单位领导,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领会“千

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农村经济管理服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

民的执法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局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第二篇: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正确履行权力观 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监督 ——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xx局副局长 xxx

(20xx年x月x日)

按照局党组的安排,今天上午通过参加州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学习,感受很深,对于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预防职务犯罪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正确履行权力观

权力观,是对权力的来源,性质、作用、监督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反映和外在体现。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力的观点,时刻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做到执行统一,言行一致,把执行与统一的权力观扎根在思想中,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

权力与责任是辩证统一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领导干部的职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树立和实践正确的

权力观,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以“公生明,廉生威”为座右铭,以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为人生信条。自觉遵守中央、省、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常对照检查,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严格落实“约法五章”,坚持一个宗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管好“两种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住“三个地点”:管住口、不该吃请的坚决不能吃;管住手,不该拿的东西绝对不拿;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一定不去;做到“四自”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把握好权力观,金钱关、名利关、人情关和美色关,努力在思想上、行动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坚持诚实待人,公正处事,反对阳奉阴违;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偏三向四,不优亲厚友。树立“名节重于泰山,利益轻于鸿毛”的精神,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勤政务实,奋发工作,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奉献一切,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加强教育促廉政,逢会不忘讲廉政,健全制度保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监督

职务犯罪作为腐败的高级或者极端形式,已成为人类社

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廉洁的政府,正直的官员,高效的管理,无腐败的繁荣,已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和人们共同追求和奋斗的目标,采取有效的战略和对策来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作,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权力制约。一是要加强权力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督,犯罪分子实施有关职务犯罪的机会增加,犯罪得逞的概率增加,因而其犯罪心理、犯罪动机便容易产生、愈发坚定,并最终付诸实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根据历史和实践的经验,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在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同时,加快用人制度的改革,减少任命制,扩大选任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轮换交流和实行推荐考核任用干部责任制等,形成优者上、平者让、

劣者下的机制。

三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展监督渠道。预防职务犯罪根本的一条就是扩大人民民主,增加政务公开度,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在继续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注意拓展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增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国家公职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须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尤其是要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也就是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犯罪,这样就可以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这对于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无害。

二是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工作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用共产主义道德武装工作人员的思想,培养工作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我们的干部应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

为政以廉。省身以严,就是严格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做到“外无愧于人,内无愧于心”。修德以谦,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的干部必须弄清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弄明白了这一点,才会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政以廉,就是固守清廉,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三是加强自我教育,保持心态平衡。现实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有,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俗话说得好:“打击是最有力的预防”。“打击”,从广义上讲是一种特殊预防,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揭露、证实和惩处职务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发挥惩一儆百的震慑作用。“预防”,是打击的自然延伸和拓展,通过加强教育筑起思想防线,增强“免疫力”,树立“不想犯”的意识;通过加强管理健全防范制度,规范办事行为,创造“不能犯”的机制;通过加强监督形成严密制约,编织监控网络,形成“不愿犯”的格局。“打击”和“预防”虽然是两种表现方式,但两者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效地打击必将为预

防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扎实地预防工作一定能巩固和拓展打击的成果。因此,要充分发挥“打击”与“预防”的优势,该严格教育的时候不能“心慈”,该重拳出击的时候不能“手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对职务主体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各方面的监督中需要加强的有两个,一个是新闻监督。新闻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舆论工具,把有关人员违法犯罪的“丑闻”,向社会曝光,这无疑是对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权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种有力遏制。这也可以使那些潜在的犯罪人,加强戒心,不敢肆无忌惮地实施职务犯罪。另一个是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知之甚少,因此限制了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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