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力心得体会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爱祖国,我们爱新疆。我们应该树立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自己得知发生在昆明的事情之后,我既愤怒又痛心:“暴力恐怖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犯下了反人类、反社会的罪行,令人发指。维吾尔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一直都是热情好客的,3月1日在昆明制造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那些人不能代表哪一个民族,他们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我们56个民族在党的领导下携手奋斗,安居乐业,我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也要对得起这个称号,多做维护团结稳定之事。

暴力恐怖分子制造了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人民心中留下了巨大的创伤。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越要珍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不让暴力恐怖分子的分裂阴谋得逞。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清醒认识这些事件的真相,充分认识到这些事件的发生不是民族宗教问题,我们应该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反暴力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重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华夏儿女自古以来就自觉背起国家民族安定团结的重担。相信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我们的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曙光就在不远处!让团结伴随我们,今天的中国需要团结明天的中国更需合作,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和谐的新疆。

 

第二篇:反暴力 讲法制 讲秩序 学习心得

近几天,我们全体学生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

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部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一名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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