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农村与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心得体会

现代化农村与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心得体会 通过三天的组织学习,观看其它镇、村的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使我有了如下的体会,下面简单的谈谈我这三天的感想:

首先,要想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报告学习与理解。充分发挥国家的政策上转变经济的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早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建全民主集中制等。

其次,在学习了国家政策后,才能更好的服务基层,发展基层。随着向现代化农村的转变,传统农业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所以传统农业要发生变化才能为农村带来更好的收益。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提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加工农业和籽种农业是农村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方向,

再次,确定了发展方向后,针对上级政策,本区、镇、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发展方向。我认为:

1.建立团结的村级两委班子,赶于大胆的泰索新路子,转变落后的农村观念,积极发展国家扶持的农业,善于要扶持资金,多想事,多做事。

2.在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一件重要的事,要建立完整的公开制度,实现村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水平。随时让村民了解村内的发展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3.在完善了各种制度后,真对节约资本方面我们要建立自己的合作社,采取集体购买,集体销售,这样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收益,打造

自己的品牌效益,形成一定的规模化。

最后,新农村、新农业的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民素质的核心是教育,全面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关键。我们加强和完善了以往的培训方式,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培训体系,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培训。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准备。我们组织妇女学习手工编制技术等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二是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尤其是对西瓜、果树种植等实用技术,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技术依托。三是农民的新的生活方式的培养。对农民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健康生活意识。

在各方面发展良好的同时,也相应地给村委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付出新的努力。在未来的工作中,必定要以十足的信心,团结同志,听取领导、长辈的教诲,创新工作,尽职尽责,尽最大努力去服务我村,发展我村。

20xx年10月20日

 

第二篇:学习农业法心得体会

全面贯彻农业法 再创农业新辉煌

20xx年x月x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业法修订案,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农业法共有13章99条,比修订前增加了4章33条,较多的增加了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粮食安全、增强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与支持保护、落实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新农业法不仅是一部农业基本法,还是一部农业发展法、农村改革促进法、农民权益保障法。

和原农业法相比,新修订的农业法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新农业法统筹考虑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新农业法围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统筹考虑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将党在新时期关于“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不但进一步加强了农业法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基本法律的地位,同时也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调动农民的积极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在注重立法引导和促进作用的同时,把法律规定与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适当的前瞻性,并为会后的改革与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

二、新农业法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的发展目标。农业的发展目标是:“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人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这一规定的核心就是三句话:一是要促进农业增效,实现保障供给的目的;二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三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农村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三、加强了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保护农民权益,事关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新农业法在原农业法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农民权益保护”一章共12条,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从六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各级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农民负担。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不得向农民集资;不得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 活动;不得以平摊税收及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不得向农村 中小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任何机关或单位都不得通过 学校向农民收费;不得截留、挪用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三是规 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兴办公益 事业向农民筹资筹劳的决定程序,禁止强行以资代劳;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向农民 公开,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四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提供各 种有偿服务,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产品收购单 位不得向农民“打白条”,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非 法扣缴任何费用;农业生产资料

使用者因生产资料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由出售者先行予以赔偿,并规定了赔偿范围。五是逐步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六是当农民权益受到侵犯时,为农民提供充分的行政或 者司法救济。

关于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新农业法专门规定了一章,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部门要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理顺部门关系,整合管理职能,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机构设置,加强农业执法体系、检测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三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执法程序。四是规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农业生产经营分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总之,新农业法的颁布实施,适应了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经济体制,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发展农业生产力,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农村小康目标必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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