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xx年上半年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余姚市20xx年上半年文化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和下半年重点工作思路

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余姚市文产办

一、上半年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回顾

1、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余姚市艺术剧院划转改革方案的复函》(浙文人?20xx?59号)文件精神,余姚市艺术剧院不再保留文艺院团建制,转为公益性的保护传承机构,设立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专门从事剧种的保护、研究、传承和展演。余姚广电传输网络剥离转制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企业工商注册工作。

2、修订文化产业政策。年初以来,市文产办会同市政研室、市财政局根据原有文化产业政策,开展广泛调研和意见征求,形成政策修订稿。5月份,通过市委办、市府办正式下发《关于加快余姚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在今年我市其他产业政策一律不作调整的背景下,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300万元调高到1000万元。之后,市文产办和市财政局制订了《<关于加快余姚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申报程序,明确扶持重点,加快政策兑现速度。

3、推进重点园区建设。上半年,重点联系推进文山创意广场、渚山智慧创意园、浙商壹号等园区建设。针对文山创意广场建设、审批中存在的困难,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文山创意广场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联络员,召开园区建设协调会,加快园区建设进度。目前,渚山智慧创意园已于5月份成功开园,文山创意广场园区完成一期A区1万平方米建设,超凡节能环保创意园总体工程进度达65%,浙商Ⅰ号创意产业园已破土动工,阳明188文化创意园列入宁波市特色文化创意园区服务标准化试点。

4、引进优质产业项目。通过下达任务、进行考核、设立奖

项等方式,推进园区招商工作。上半年文山创意广场一期A区先后有20多家文化企业签订入驻协议,渚山智慧创意园吸引软件设计、电子商务等10多家企业入驻。同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引进实现突破,由保利集团投资的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城项目将落户我市,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集群、文化艺术产业平台以及文化娱乐消费中心,对于打造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5、建立评优扶优机制。上半年,在完善重点文化产业企业名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命名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家、市级文化产业基地20家,创意先锋企业5家,创意先锋领军人才3人。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辉摄影器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xx—20xx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入选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该公司的智能化舞台演艺装备创新团队同时被评为浙江省第三批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团队和宁波市第二批文化创新团队。

6、完善产业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架构和职能,配备人员到位,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中的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职能。建立由市文产办、重点园区、骨干文化企业人员加入的余姚市级文化产业QQ群,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促进沟通交流。面向文化产业园、重点文化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解决实际困难,服务产业发展。

7、实施“1235”工程。河姆渡生态文化产业园区核心区建设已经完成。余姚市市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已完成前期规划选址和地块拆迁工作。余姚市文山创意广场上半年投入资金2300万元,完成一期A区10000㎡土建任务,道路、供电、供水等基本完工,部分入驻企业完成室内装修,园区食堂、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和景观绿化正在建设之中。

二、下半年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思路

1、开展产业课题调研。为编制好《余姚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我市邀请市社科联和浙大高校老师,围绕“余姚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优势”、“余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和措施”等十个课题开展调研,为下一步规划的编制提供科学论证。

2、继续推进园区建设。加强特色园区培育,引导文山创意广场、阳明188创意园、渚山智慧创意园等园区朝特色化方向发展,在下半年合适时间举办园区特色化发展研讨会。加强与超凡节能环保园、浙商壹号等园区联系,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实施名企引进“一企一策”、部门磋商调解机制,为知名文化企业落户开辟绿色通道。

3、支持重点项目推进。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城建设是今后余姚实施的重点文化项目,市文产办将健全企业服务联系机制,注重资源统筹整合,收集产业政策信息,做好服务对接工作,助推项目落地和建设。

4、探索工作机制体制。明确创意设计、影视娱乐、动漫游戏、休闲旅游等主导产业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逐步配备专(兼)职文化产业管理干部,构建起职责明晰、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网络。成立由重点文化园区、文化骨干企业组成的余姚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助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5、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新一轮余姚市级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意先锋企业、创意先锋领军人才、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文化创意产品设计、非遗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等评选的申报和表彰活动。

6、开展文化产业培训。举办一次由重点乡镇党政负责人、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工贸镇长、工贸办主任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重点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文化产业培训班,邀请文化产业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和文化产业从员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xx/7/5 访问次数:363

上半年,鼓楼区司法局在巩固去年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电子监管、人民调解绩效考评等多项工作创先争优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思维、积极有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镇的大力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有新提升,社区矫正电子信息化实现全覆盖,司法行政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良好成效。

一、社区矫正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省内率先建立的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将在我区监管的329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对78名重点对象实行实时

监控,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和自动化监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无一重新犯罪。该项做法经验得到司法部肯定,正在全省进行推广。司法部网站和《法制日报》刊登:“福州鼓楼区‘电子围墙’实现矫正对象与定位终端人机合一”。

二、司法所建设有新成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拓展思路、拓宽办法,不等不靠,克服核心城区司法所规范化业务用房建设的瓶颈,取得突破。在水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争取资金,水部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工程已顺利竣工。司法所外观形象、外观标识更加规范,内部业务功能室更加齐全,已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安泰司法所近期也即将动工改建,进一步推动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

三、窗口服务不断提升。一是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证处办公业务场所已重新装修完工,业务用房面积增加近2百平方米,功能室设置进一步齐全;并在公证业务受理大厅增设了排队叫号机、填表指导台、LED显示屏(滚动公布#b@2程序、须知及收费标准等),在公证等候区增加了座椅、饮水机及一次性水杯。在局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设置LED显示屏,建立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创优美环境”,进一步提升公证、法援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二是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公证处继续在法律程序上保障、法律服务上促进区重点工程、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2334件,收费146.89万元。法援中心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做到应援尽援:发放《意见反馈表》、《服务监督卡》,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完成年业务指标数的59%。“148”法律服务热线运转正常,今年已解答电话咨询69件,接待来访158人次。

四、稳定工程不断筑牢。一是调解工作多元化。协同鼓楼交巡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多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健全区、街镇、社区三级大排查网络,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发挥诉调衔接、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作用,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活动,切实提高化解群众利益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协助市司法局和海峡都市报开通人民调解热线,更好地架起老百姓和人民调解员沟通的桥梁,帮助老百姓解决日常烦恼。与台湾高雄市大社区调委会交流人民调解工作,为今后海峡两岸人民

调解工作的进一步交流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上半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纠纷430多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7%,二是安置帮教逐步信息化。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 全面摸清和掌握20xx-20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xx-20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分门别类落实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将排查核实和走访帮教后掌握的最新情况一一对应录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电子档案,积极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管理。三是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常态化。始终按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评议工作,加强人户一致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明确对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责任,对下落不明和拒绝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免除公益劳动审批关,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审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就业的申请、办理外出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对外出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行电子监控。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9名,其中已解除矫正140名,现在册监管189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到目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重新犯罪,为鼓楼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六五”普法稳步启动。认真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草拟了《鼓楼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在鼓楼政务网广泛征求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发挥“数字鼓楼”、“福建物联网鼓楼示范区”的优势,借助鼓楼数字办的技术力量,对“鼓楼普法网”进一步改版,并做好经常性的更新工作,充分发挥网络这种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手机短信普法、LED宣传屏普法等多种新兴宣传手段,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争取安排适当地址建设法治广场或法治长廊,作为新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相结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在区政务网上开通“律师在线法律咨询”,由区管各律师事务所志愿律师对网民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动员社会资源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律六进”工作,组织律师志愿者、司法所深入福新、大根等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六、律师管理与服务不断强化。积极发挥市律协鼓楼区联络组的作用,搭建更多律师发挥作用的平台、促进律师更好地服务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促进鼓楼区律师业健康发展。做好区管21家律师事务所的年检工作。举办律师执业风险防范讲座,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了区属21家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认真组织部署各律师所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律师事务所安全级别评定工作。与台湾律师所驻福州代表处开展律师业务交流,为海峡两岸律师工作的进一步交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上半年,办理律师执业登记16件、律师执业变更28件、律师所地址变更2件、合伙人变更3件。

七、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我身边的共 产 党员”征文、“党的知识”竞赛,收看《中央政法机关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刘玉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录像片、写心得体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和法律服

务工作者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同时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在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大兴“读书学习之风”,积极进行《廉政准则》、《机关效能建设》、《人民调解法》、《刑法修正案(八)》、法律援助业务等学习培训活动,参加全市《人民调解法》统一考试,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月统计评分、通报;继续实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绩效考核。奖勤罚懒,激励创先争优,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外,新招收了5名社工,去年招收的4个司法助理员也已到位,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八、廉政工作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规范局机关、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工资外奖金、福利和补贴,加强对司法所专项经费、普法经费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福州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福州市公证员办理公证责任制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执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防患于未然。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治庸治懒。五是继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规定,做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检注册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核审查工作。六是继续推行“阳光工程”建设。在大宗物品采购、房屋修缮等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推行政务、所(处)务公开。继续抓好财务收支公开,评先评优公开,晋升晋级公开,车辆使用情况公开,大宗用品采购公开。此外,公开律师所、公证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程序;进一步规范网上上半年办理网上审批行为,有效防止体外循环;加强对“12345”诉求件办理的监督。

下半年工作思路

20xx年下半年,鼓楼区司法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推进“法治鼓楼”、“平安鼓楼”建设,服务于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和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所建设标准》中关于外观形象和标识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各基层司法所规范使用司法行政徽章、办公场所标牌和人民调解标识,以及司法所职责、业务工作规章制度上墙的工作。

二是在安泰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支持下,完成安泰司法所的装修改造工程,进一步推动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

三是做好十个基层司法所接入政务内网工作,提升司法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学习培训等活动,继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

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执业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者考核工作,坚持量化指标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培养系统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三是加大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使群众更加信赖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三、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治鼓楼”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协调沟通,争取重视与支持,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编制下发区“六五”普法规划。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在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普法理念,切实做到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是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对鼓楼普法网进行全面改版,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或法制长廊;大力开展涉台法制宣传,服务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继续推进普法社会化,努力构建“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协调依法治区工作的职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鼓楼”创建活动和以“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为载体的基层创建活动,推进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

四、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一是进一步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单位协作,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的作用。通过在社区干部中举办《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继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及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以控制“两率”为安置帮教工作目标,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项管理机制,健全司法所、社区、家庭的无缝衔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电子档案,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依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劳动站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积极联系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接回机制的落实。

三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的功能,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自动化监控,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衔接工作、公益劳动管理和外出就业管理,规范计分考核评议工作,确保矫正对象刑罚的规范执行。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严防脱管漏管和重大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社工的绩效考核和技能培训,并逐步提高社工待遇。

五、以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一是继续优化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发展及维稳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对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监管和指导职责,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政务网律师在线咨询工作;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发挥市律协鼓楼联络组的作用,搭建更多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的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严格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完成市局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标。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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