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助学工作总结

20xx年助学工作总结

20xx年,助学办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科室的支持帮助下,围绕局党组的中心任务,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部署,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来年总结如下:

一、抓机构建设

为了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助学政策,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今年x月份省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机构成立情况的通报》(黑教财?20xx?27号)要求,针对全省未成立助学管理机构的只有10家,而我市就占6家的实际情况,今年x月份在庆安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助学机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对各地的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通过这次会议的促动,截至目前,全市6县3市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经当地编委发文正式成立,人员编制2-3人不等。市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全部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市、县、校三级助学管理网络,为助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中职资助政策落实

年初以来,一直本着对局党组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的界定、公示、审批和发放工作。顺利完成了1-9月份中职各类网上数据、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对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471名学生免学费申请进行了评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校内公示。对直属三所中职学校,申报20xx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2371名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了网上核查,对三所学校提请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了审批,经递交财政部门核准后,现177.825万元助学资金已全部划拨指定银行打卡发放。

三、抓普高资助政策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协调财政部门联合拟定了我市《普通高中国家级助学金评审标准及分档办法》,对市本级普通高中在校的14名孤残学生、345名低保家庭学生和20xx名其他原因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进行受理,会同财政部门对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进行了逐一审查,清理出不合格学生51人,并对市本级申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了校内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为232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74万元。

四、开展其他工作

一是按时上报校安工程本级月报、各阶段总结、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审核、校验、汇总全市校安工程网上月报数据。二是按照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与财政部门共同编报了《绥化市本级(宝山开发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十二五”改造规划报告》,根据国家、省和市财政匹配2:1的比例计算,我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20xx—20xx年)共需资金4722万元,上级补助3148万元;本级投入1574万元。三是按照《国家和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关于所有助学资金必须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的要求,经与财政、中国银行绥化分行多次磋商,于8月份三方共同签署了《代发绥化市本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协议》。四是与市慈善总会配合,组织开展了助学活动。为本级直属初、高中23名孤残学生和183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审核并发放了11.45万元助学金。三是为前来加盖困难证明公章的44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了详细的登记备案,为市直属高中考入省内外高校就学的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了生源地贷款前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助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随着国家和省资助政策的不断扩大,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助学工作任务将会不断加大,助学覆盖面将不断拓展(下步国家和省将把幼儿教育列入资助范围),虽然年末以来做了一些工

作,但是按照领导的要求,与其他科室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多加批评、指正,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20xx年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督办、检查力度,把国家、省和地方的助学资金管好、用好。中职助学工作继续开展非全日制以及大龄受助情况的清理、排查,在全市推行地方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定期和不定期到校点名制度,点名记录登记造册,存档备查。深入开展中职资助自纠自查,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时时关注中职国网资助数据,及时清理、审核、增减相关信息,在本级直属中职学校实行国家助学金按月申报制度,确保不出现虚报、漏报问题。

三是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与财政部门沟通,拟定《绥化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四是按照省校安办通知要求,抓紧完善本级校安工程网络版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相关影像资料,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好网上直报的《校安月报》和相关材料。

五是完成好上级助学部门和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20xx年助学金工作总结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总结

为加强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确保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资金,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及申请助学金的流程操作,积极宣传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现将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 制定方案,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把国家助学资金管好、用好,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发挥资助政策的最大效益,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特制订了《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学校高度重视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成立了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高中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负责牵头管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协调班主任工作,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学校还成立了审核及监察小组和申诉监督小组,公布了监督电话,监督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资助流程进行,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同时,学校各科室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年级组长、

班主任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利用家长会,向家长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并通过出宣传栏、广播等形式,使在校学生详细了解政策,做到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1、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宣传国家及市上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中申请条件相关章节,本着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申请表,申请学生出具相关证明,确定班级的资助对象范围。

2、班主任成立以班主任为代表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表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审核材料重点审核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所有材料加盖审核专用章及受助学生的学籍。

3、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由学校、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审核评定小组,进行认真评审,最后确定拟资助名单。

4、评审结果报送水磨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由水磨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并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重新审核,对条件不符学生进行调整。

5、学校财务室根据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与银行联系为学生申办专用的学生资助卡。

6、加强学校各部门的协作,积极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系,督促学生资助卡的申请,大力推进资助工作进程落实资金发放。

四、加强资料管理,规范资助档案

资助办公室按照政策法规、助学金申请、审核评定、资金发放四类,将各类助学金资料分类存档,建立完整的助学金档案,将每个受助的学生按年级建档,并将相关实证、照片等材料建档备查。

五、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汇总受助学生情况表,将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和收集,及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六、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

20xx年春季,下拨助学金139500元,享受人数167人,当期结余9000元。(总结余17500元,其中20xx年春7000元,20xx年秋1000元,20xx年春9000元)

20xx年秋季,下拨助学金120500元,使用结余资助金8500元,享受人数195人,当期无结余,总结余9000元。

七、其他助学方式

学校通过减免学费鼓励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学生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学业成绩,20xx年减免50人次成绩优异学生学费共计元。积极宣传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奖励品学兼优学生17人,总金额34000元。

八、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会、校报、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范围

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影响力。今后还要加强银行办理资助卡要求的宣传,要求高中学生办理身份证。

2、我校高中学生有接近20%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工作不稳定,学生有随迁现象;且受高考政策影响,许多户口在内地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造成受助学生流失,部分助学金将在春季学期不能发放。因而春季学期存在学生流失现象,给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带来一定困难。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

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