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

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局建字[20xx]43号《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分局积极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结合我镇实际,即时成立自查小组,对照检查内容,由分局局长带队负责对我镇20个村“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补贴资金按时兑付完毕,粮补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XX镇共20个村,经过三个抽查小组进村入户对农户采取抽查的形式,没发现有冒领、截流、抵扣、挪用现象,综补、直补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帐户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这一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2月x日按时完成向种粮农民兑现粮补、综补资金。

将各村组发放“明白卡”纳入考核机制,督促村民组长及时将明卡发放到群众手中。我分局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将明白卡打印发放到村,在村干部的配合下直接发放到组。抽专人以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组织检查,督促村民组长及时将明卡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加强与镇业务部门协作,规范审核补贴面积。

1、根据县农村局要求,及时上报发放资料,加强与镇业务部门协作,规范审核数据,不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和多头申报等现象。

2、资金向农户兑付前,对各类补贴对象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关数据配合镇农服中心在村里张榜公示,同时,对照各村上报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实地走访。

3、按照要求公示,公示到涉及的补贴对象的村或者村民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公布财政所涉农补贴资金电话,随时方便农户询问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

(三)严格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我分局自始自终坚持财政所直接将“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的发放方式,严令禁止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不存在违规收取农户“一卡通”存折情况,不存在阻挠农户自由领取补贴资金情况及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情况。

加强对村组干部“一卡通”管理的政策宣传,利用召开会议,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建立举报机制,实行全时监控,彻底消除村组干部利用“一卡通”存折收取任何费用的主观念头,从源头上保证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性。

二、存在问题

1、“两项补贴”公示往往张贴在村委会前的宣传栏里,农户无事很少专门去查看,所以少数农户对粮补公示情况不了解,无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各村财政信息员工作难到位。多数基层村干部信息员不是专职,还要做好乡镇各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根本无法全心全意做好基础资料统计上报工作,更无法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粮食面积统计工作。尤其是对由村组干部统计小麦、油菜面积这个环节有待建立监督机制。油菜与小麦补贴标准不一致,如果两者错报,会导致补贴金额相差甚大。

3、邮政储蓄有汇总打印补贴资金,不便群众了解个人补贴信息,有待协调解决。农户邮政储蓄卡上仍有少量“短扣”现象。

4、年终“明白卡”发放工作,虽然由各村组干部配合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中,但是仍然会因为部分村组干部意识不强、责任心差,导致“明白卡”未全部发放到户。

5、惠农政策宣传还有待加强,多数群众对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不了解。应利用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进一步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建议在电视上插播流动字幕广告,使农民及时了解粮食直补政策和动态。要提醒农户妥善保管专用存折,不得销户,防止丢失,并及时更换密码。

2、建立对村组干部监督机制,结合年终考核与“明白卡”是否发放到农户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优秀的村组给予奖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村组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增强责任心,让基础上报粮食面积准确无误。

3、开展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可以通过电话抽查农民群众、直接进村入户自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4、进一步与邮储银行协调,能将每笔补贴名目清楚反映在存折本上,以便农户理解,同时减少农户来信来访。

总之,我镇在涉农补贴资金的落实兑现工作中,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心协力,现已全面圆满完成,但不足之处难免。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将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XX财政分局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XX分公司“小金库”自查报告

XX分公司 “帐外帐”和“小金库”专

项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规范财务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XX分公司认真落实省 公司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的要求,于6月x日开展了一次 “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高度重视,XX经理在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此次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按照州公司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要

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州公司财务部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 自公司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

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 我公司监管使用的票据由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类

票据均由县公司统一到财务部申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

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

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公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没有设立 “小金库”。

XX分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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