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20xx-20xx学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20xx-20xx学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师大团联〔20xx〕7号)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通过“挑战杯”竞赛和学生科研立项培育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学生科研成果,形成一批科研学术的学生骨干力量,为大学生展示学术才华和科研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学校决定组织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20xx-20xx学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社会、法律、教育、经济、管理等学科)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必须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不含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

2、作者必须是20xx年x月x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作品要体现大学生所学知识,重点体现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xx年x月下旬-9月中旬)

学校、学院通过报纸、广播、网络、信息平台等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要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进行立项申报。

2、项目立项阶段(20xx年x月中旬-9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作品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研究阶段(20xx年x月下旬-20xx年x月上旬)

各项目开展研究,参加校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

4、结题评审阶段(20xx年x月)

四、注意事项

20xx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拟不再单独组织申报,直接从本次立项的优秀项目中选拔推荐。

不详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联系人:曹安,联系电话:28868739。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二O20xx年x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物流学院20xx-20xx学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流学院20xx-20xx学年

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年级、各班级: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增强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与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思维,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也为研究型课程的建立构建必要的科研平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面向全院青年学生开展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xx年x月x日。要求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乐育楼B017)。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学生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组成3-6人的科研小组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是入校半年以上的学生。一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主持一项,最多参加两项课题研究。

3. 项目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指导老师在原指导的项目未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4. 有在研项目和项目逾期未结者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

1.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由学生或学生团队在校期间独立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x月下旬。

2. 项目选题可以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可以围绕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取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其他课题。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发展领域的前沿问题,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问题,更倡导解决各类实习中的实际问题。

3. 申报项目范围可以包括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专业研究及调查类,结项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成果和调查报告三大类。可根据项目创新性、实用性及学术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 每学年度立项总计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四、评审和经费

1. 申请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以及创新性。

2.《申报书》须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送学院团委。

3.学院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研究人员,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并公示立项课题。

4.学院对公示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科学发明制作类和学术研究类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社会调查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不得超过1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对申请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团委后另行决定。

五、结题评审

1. 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后的20xx年x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总结报告书》(附件3),所报经费

须有决算,提交院团委。学院组织专家对上学年度资助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2. 已经结束或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若要在校外作为论著、资料发表,则须在论著、资料、鉴定证书等的第一页下角注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3. 学院有权将项目研究成果推荐校内外各级竞赛活动,凡获奖的,根据学校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4. 研究成果的著作权、署名权、发明权、发现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归项目组所有。

六、奖励

每学年末,院团委会同学院相关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附件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

共青团北师大珠海分校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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