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衡杂志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学衡》一九二二年

一月01期

通论 P10—30

《学者之精神》刘伯明 P10—13

《评提倡新文化者》梅光迪 P14—21

《中国提倡社会主义之商榷》萧纯锦 P22—30

述学 P33—78

《国学摭谈》马承堃 P33—42

《论艺文部署》张文澍 P43—48

《汉官议史》柳诒征 P49—62

《老子旧说》钟歆 P63—68

《近代西洋史学之发展》徐则陵 P69—78

文苑 P80—106

文录(P80—83):《自莲花洞登黄龙寺记》邵祖平

名家小说(P84—101):《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诗录(P102—106):《怀简盦然父昆季》,《与钓徒夜坐沙江》,《观穫稻》,

《于人家田畔见老松殆百年物》,《枯根》,《秋与三首》,《清明思袁山》,

《袁山》,《渔丈人行》

杂缀 P109—114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胡先骕 P109—112

《评尝试集》胡先骕 P112—113

书评 P116—138

《评尝试集》胡先骕 P116—138

二月02期

通论 P11—33

《再论学者之精神》刘伯明 P11—13

《评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梅光迪 P15—23

《文学研究法》吴宓 P25—33

述学 P37—76

《国学摭谈(续)》马承堃 P37—41

《许书述微》张文澍 P43—47

《四书所启示之人生观》缪凤林 P49—59 《马克思学说及其批评》萧纯锦 P61—76

文苑 P79—102

诗录(P79—83):《思齐一日夜书事八首》,《酒余晚眺》,《夜中》,《寒夜潭秋见过》,

1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立春鸣雷有怀瘦弟》,《江上偶成》,《江上望庐山》,《壬癸杂诗》,

《冷曹》,《春日杂诗》,《后湖绝句四首》

名家小说(P84—101):《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杂缀 P105—131

《无尽藏斋诗话》邵祖平 P105—125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胡先骕 P127—131

书评 P135—163

《梁氏佛教史评》柳诒徵 P135—144

《评尝试集(续)》胡先骕 P145—163

三月03期

通论 P11—33

《白璧德中西人文教育谈》胡先骕译 P8—19

《论中国社会之病源》柳诒徵 P20—30

《文德篇》缪凤林 P32—40

《论批评家之责任》胡先骕 P42—55

述学 P56—87

《国学摭谈(续)》马承堃 P56—62

《苏格拉底自辩篇》景昌极 P63—87

文苑 P79—102

诗录(P89—95):《登泰山作》,《除夕怀瘦弟》,《北雁荡》,《宿外家感赋》,

《岁暮奉怀然父兼呈简庵》,《感秋八首》,《新秋杂咏》

词录(P95):《一萼红》

名家小说(P97—111):《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杂缀 P113—118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续)》胡先骕 P113—118

书评 P120—127

《评梁漱溟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柳诒徵 P120—127

四月04期

通论 P7—53

《论今日吾国学术界之需要》梅光迪 P7—13

《说今日教育之危机》胡先骕 P15—24

《论戏曲与社会改良》华桂馨 P25—29

《论新文化运动》吴宓 P31—53

2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述学 P56—87

《选举阐微》柳诒徵 P55—61

文苑 P79—102

文录(P63):《送梅君光迪归康桥序》汪懋祖

诗录(P64—73):《岁寒休假》,《庚申夏六月游天台作》,《坐曹得句示内子》,《金陵秋望》,

《春日三绝句》,《圆明园遗石歌》,《颐和园诗》,《清华园词》,《南嶽诗》

词录(P74—75):《臺城路》,《高阳臺》

名家小说(P77—89):《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杂缀 P91—95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续)》胡先骕 P91—95

书评 P97—131

《评胡适诸子不出於王官论》缪凤林 P97—121

《评赵尭生香宋词》胡先骕 P123—131

五月05期

通论 P10—23

《杜威论中国思想》刘伯明 P10—15

《平等真诠》萧纯锦 P16—23

述学 P23—109

《顾氏学述》柳诒徵 P25—39

《刘知几与张实斋之史学》张其昀 P41—94

《克利陀篇》景昌吉译 P95—109

文苑 P112—123

诗录(P112—120):《西山道中二首》,《公园眺望》,《自松阳县至岱头》,《招方子》,

《大梅寺》,《四叔父蜕存诗稿》,《小窗雨霄》,《中秋》,《东天目》

《西天目》,《江南春日》

词录(P121—123):《臺城路》,《鹧鸪天》

六月06期

通论 P8—64

《葛兰坚论新》吴宓陈训慈合译 P8—26

《非宗教运动平议》刘伯明 P28—34

《论学生拥护宗教之必要》景昌极 P36—43

《再论宗教问题》一苇 P44—51

《论大学生之责任》柳诒徵 P52—64

述学 P67—96

《国学摭谈(续第三期)》马承堃 P67—73

3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旧德意志独裁政治发展之基础》陈茹玄 P43—47

《四书所启示之人生观》缪凤林 P75—86

《西洋文学精要书目》吴宓 P87—96

文苑 P98—111

文录(P98—101):《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胡先骕

诗录(P102—111):《寄从之》,《秀野草堂小集呈石遗》,《简诗庐三首》,《独往灵谷寺》,

《玉泉寺赠宏一上人》,《门司口号》,《南雁荡杂诗即赠陈少文先生》

词录(P111):《疏影》,《江城子》

杂缀 P113—122

《无尽藏斋诗话(续第二期)》邵祖平 P113—122

书评 P124—131

《读阮大铖咏怀堂诗集》胡先骕 P124—131

七月07期

通论 P8—32

《论新旧道德与文艺》邵祖平 P8—18

《文情篇》缪凤林 P20—32

述学 P36—58

《华化渐被史》柳诒徵 P36—45

《西洋文学精要书目(续)》吴宓 P46—58

文苑 P62—104

文录(P62—69):《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续)》胡先骕

诗录(P70—77):《先公九周忌日》,《宜昌》,《京邸赋呈欧阳仲涛丈》,《永嘉偶题》,

《读史二首》,《读史五首》,《己庚之閒新乐府》,《吾技神》,《杀朝官》

词录(P78—79):《祝英臺近》,《寿楼春》,《齐天乐》

名家小说(P80—104):《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杂缀 P108—111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续)》胡先骕 P108—111

书评 P114—122

《读郑子尹巢经巢诗集》胡先骕 P114—122

八月08期

述学 P10—88

4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论周代婚制》王焕鏣 P10—24

《华化渐被史(续第七期)》柳诒徵 P26—38

《中国心理学大纲》景昌极 P40—53

《现今西洋人文主义》梅光迪 P54—60

《希腊之精神》缪凤林 P62—88

文苑 P92—123

文录(P92—101):《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胡先骕

诗录(P101—106):《清明萧寺展令容櫬》,《寿萧无谓》,《孟贤妇》,《上元夕泊忠县》,

《花潮》,《汤山行宫即事》,《江南》,《海雨四绝》

词录(P107):《木兰花慢》

名家小说(P108—123):《钮康氏家传》英国沙克雷W.M.Thackeray,泾阳吴宓译

书评 P126—135

《评金亚匏秋蟪吟馆诗》胡先骕 P126—135

九月09期

通论 P7—30

《论今之办学者》柳诒徵 P7—10

《诗学总论》吴宓 P11—30

述学 P33—98

《中国文学通论》刘永济 P33—80

《明代复古派与唐宋文派之潮流》夏崇璞 P81—90

《英诗浅释》吴宓 P91—98

文苑 P101—112

名家文(P101—106):《梦中儿女》英国蓝姆Charles Jamb著,陈钧译

诗录(P107—112):《雨后至潭柘》,《程生丧母为赋一首》,《第一楼同炎南兄》,《答寰老》,

《雨雪送别瘦弟》,《佛手崖观云》,《思齐雨坐》

词录(P111):《疏影》,《江城子》

杂缀 P115—122

《无尽藏斋诗话(续第六期)》邵祖平 P115—122

十月10期

通论 P7—12

《共和国民之精神》刘伯明 P7—12

述学 P15—76

《国学摭谈(续第六期)》马承堃 P15—22

5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华化渐被史(续第八期)》柳诒徵 P23—33

《柏拉图语录之三斐都篇》景昌极译 P35—76

文苑 P79—95

文录(P79—88):《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续第八期)》胡先骕

诗录(P89—93):《感遇十章三十初度作》,《日观峯观初日》,《梅關五绝》

《壬戌暑假修学成都六先生祠即景》,《送褧庵归永新》

《重来章门晤简盦然父道旧感叹辄成长句》

词录(P94—95):《望海潮》,《宝鼎现》,《八声甘州》,《浣溪沙》,《祝英台近》

杂缀 P99—103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续第七期)》胡先骕 P99—103

书评 P107—128

《评朱古微疆邨乐府》胡先骕 P107—116

《评杜威平民与教育》缪凤林 P117—128

十一月11期

通论 P8—15

《文义篇》缪凤林 P8—15

述学 P18—87

《中国学术要略(录亚洲学术杂志)》孙德谦 P18—23

《李二曲学述》王庸 P24—60

《华化渐被史(续第十期)》柳诒徵 P62—73

《西洋文学精要书目(续第七期)》吴宓 P74—87

文苑 P90—118

文录(P90—106):《与刘弘度书》刘樸

诗录(P108—116):《后石坞》,《思阿牛》,《安福道中》,《至日用后山韻三首》,

《羊儿诞生》,《倚仗一首》,《梅树潭》,《颐和园歌》

《九月二十六日梦赋别意三首起而忆之以为似秦少游矣》

词录(P117—118):《内家娇》,《解连环》,《探春慢》,《临江仙》

书评 P122—129

《评俞恪士觚庵诗存胡先骕》胡先骕 P122—129

十二月12期

通论 P8—28

《读墨微言》柳诒徵 P8—12

《评近人之文化研究(录中华新报)》汤用彤 P14—17

《社会主义评议》邹卓立自广州来稿 P18—28

6

历史学院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 中国现代史 1120200041 孙育 述学 P32—106

《说周官媒氏奔者不禁》刘善泽自长沙来稿 P32—34

《诗说》陈柱 P36—52

《诗之修辞》程俊英自北京来稿 P54—64

《唐诗通论》邵祖平 P66—97

《英诗浅释(续第九期)》吴宓 P98—106

文苑 P110—123

文录(P110—118):《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续第十期)》胡先骕

诗录(P119—121):《初夏三首》,《感讽四首》,《武功山》,《江上閒眺》,《公园丁香花下作》

《别三弟》,《赠伯远》

词录(P122—123):《齐天乐》,《法曲献仙音》,《氐州第一》

杂缀 P126—139

《浙江采集植物游记(续第十期)》胡先骕 P126—139

7

 

第二篇: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华中师范大学文件

华师行字〔2011〕208号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工作,完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人成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行字〔2005〕67号)、《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行学字〔2006〕43号)等文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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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结合近年来的形势发展和工作实践,对原有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师行学字〔2007〕45号)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华师行学字〔2007〕45号文件即行废止。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

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学生 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 管理 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录入:黄河 校对:王涛

— 2 — 20xx年5月4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工作,完善我校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人成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行字〔2005〕67号)、《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行学字〔2007〕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社会和学校为鼓励全体学生勤奋进取,特出资设立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同时设立助学金,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第三条 奖学金设立综合和单项两个类别,综合类奖学金以学生个人或集体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单项类奖学金以学生个人或集体近期的某种突出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设立在于鼓励获奖者争取更大进步,号召其他学生向其学习。励志奖学金以学生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为主要评定依据,目的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更好地完成下一阶段学业;助学金以学生现阶段经济困难程度为主要评定依据,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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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下一阶段学业。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都是我校学生经济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为让更多学生获得受资助的机会,每个学生每学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请一种综合类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同时也可申请若干种单项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第五条 为进一步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每个学生每学年实际获得各类资助的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以下资助币种均为人民币),一次性获得资助金额超过4000元的情况除外,单项类奖学金、针对特定群体整体发放的助学金不作累计。

第二章 奖学金

第六条 综合类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和集体奖学金四种,单项类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胜奖学金等。

第七条 综合类奖学金的种类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凡上一学年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标兵、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连续两年(包括上一学年在内,下同)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的三、四年级学生可申请;二年级获评的学校三好学生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也可申请。

(二)博雅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具体为博雅金桂奖学金、博雅银桂奖学金和博雅丹桂奖学金。博雅金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2600元,博雅银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2200元,博雅丹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1800元。凡上一学年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者可申请博雅丹桂奖学金,连续两年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者可申请博雅银桂奖学金,连续三年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者可申请博雅金桂奖学金。

(三)树人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具体为树人金桂奖学金、树人银桂奖学金和树人丹桂奖学金。树人金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700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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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银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600元,树人丹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400元。凡上一学年获得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勤工助学积极分子、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科研活动积极分子、社区工作积极分子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者可申请树人丹桂奖学金,连续两年获得该类及以上荣誉者可申请树人银桂奖学金,连续三年获得该类及以上荣誉者可申请树人金桂奖学金。

(四)集体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励金额为6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300元。凡上一学年被评为优秀社团(团队)者可申请二等,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者可申请一等。文明寝室相关奖励另行通知。

第八条 单项类奖学金的种类和申请条件:

(一)新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省(区、市)的高分考生,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一等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每人800元。该奖学金获奖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处)(以下简称“学工部”)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评定,无需申请。

(二)优胜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个人或集体,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一等奖励金额为3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2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1000元。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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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类学生(含体育教育专业)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类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凡与申报优胜奖学金相关的比赛活动,须由政府部门组织,荣誉证书原则上由政府部门颁发。有专项资金赞助或获得现金奖励者不列入评审范围。

第三章 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 励志奖学金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励志奖学金两大类。

第十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凡上一学年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均可申请。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免费师范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一条 社会励志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宋瑞临励志奖学金、李玲瑶励志奖学金、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桂苑之歌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励志奖学金、创达励志奖学金、韩晓利励志奖学金等近30种社会励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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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金项目。社会励志奖学金具体名称、奖励金额、学校配套方案和评选条件等由学校与捐资方共同确定,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实施。

第四章 助学金

第十二条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伙食补贴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助学金、重大节日补贴助学金、少数民族补贴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等。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日常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二至三个等级。该助学金资助人数比例原则上按一年级不超过35%、二年级不超过30%、三年级不超过25%、四年级不超过20%的标准执行,具体指标由学校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进行分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免费师范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伙食补贴助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本科生的伙食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该助学金无需另行申请。

第十五条 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临时出现重大经济困难的学生。该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次100—500元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重大节日补贴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寒假留校过年学生、在校过开斋节的穆斯林学生和在校过藏历新年的藏族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次100元。该助学金无需另行申请。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补贴助学金分为普通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等。普通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出资设立(具体补贴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新生和毕业生按半年计算,该助学金无需另行申请。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具体金额、申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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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评审时间和评审标准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内地高校学生办公室文件精神确定。

第十八条 社会助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用于资助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称、金额、申请条件和学校配套方案等由学校与捐资方共同确定,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实施。

第五章 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

第十九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程序为: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院(系)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成立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相关申请;评审小组评议后交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公示;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审核后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并公示;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须上报教育部备案。

特殊情况下,学生也可直接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各类助学金,学生资助中心核实并公示后予以资助。

第二十条 综合类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优胜奖学金的评审统一安排在每年评优评先结束后集中进行,一个月内评审完毕。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开学两周内评审完毕。各类助学金以当年规定的时限受理学生申请,一个月内评审完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奖学金由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组织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 伙食补贴助学金由学校按月打入学生的伙食卡;重大节日补贴助学金直接发放或打入银行卡,非毕业年级的少数民族补贴助学金于每年12月发放(毕业年级于每年6月发放)。其他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后,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及时造册报学校财务处,财务处通过学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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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或伙食卡等方式进行发放。遇特殊情况确需领取现金的,须由学生资助中心报学工部主管领导同意后造册报账,直接发放给学生。

除国家明确规定的伙食补贴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月发放外,其余各类奖、助学金均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2月。

第二十三条 在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申请或评定资格,并视情况停发或追回所发钱款,情节严重者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籍发生异动,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其继续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的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院(系)反映意见,院(系)须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在院(系)答复后一周内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诉,学生资助中心须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院(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师行学字〔2007〕45号)即行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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