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演讲稿

陈方杰演讲稿

  ------大学,对我来说曾是一个梦,如今梦已成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我是来自信息学院物联网工程一班的陈方杰,很高兴也很荣幸来到这个跟大家分享我在“勤工俭学”之路上的快乐和收获。

   流水匆匆,韶光易逝,转眼间我已成为别人口中的“学长”。安静坐在西蜜湖边,翻开这近两年的大学日记,细数着这两年在勤工俭学中的青春回忆。

  在成功入选勤工俭学岗位后,我被安排在张老师下工作,当时负责的是A2-4、5楼的机房,每周的工作是打扫卫生,规整桌椅,偶尔周末陪老师一同监考。过程简单却不枯燥,因为在机房里有很多大神在码代码,编程序,自己也可以学到一些专业知识,甚至跟他们一起做东西。说到在机房工作,这边有件趣事,因为有时在打扫中遇见被遗失的U盘,担心里面有很重要的文件,通常自己都会打开U盘看一下是否有失主信息,可以联系到的会去寻找失主,至于没有头绪的,便交给老师处理。有意义的事是和失主做了朋友,我们经常相互帮忙,应了一句老话“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如今的我,在团委工作,为何选择换工作,因为个人认为在团委接触的人群是不一样的。把张老师称为专业技术老师,那团委老师那就是很好的管理层老师。专业技术知识,自己可以课后自学,而管理能力是在机房里获取不到的。有舍才有得,现在在团委工作,每次都会整理或编辑一些文件。直接上有助于我对word、excel办公软件熟练运用,间接上提高我对办事效率和知识面的扩展。在团委工作还有一个益处,那里经常来往科院最优秀的学生,在与他们交谈中,我可以感受到他们身上的阳光、智慧还有卓越的能力。“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多和优秀的人相处,自己也在不断的进步。

  在学校,作为学生,我怀着激情去学习;作为勤工俭学的成员,我怀着热情去工作;在家里,作为儿子,我最希望父母每天开开心心的。对于勤工俭学,我不认为是一份用于赚钱的工作,而是一节可以学习生活技能和处世之道的课堂。“人可以不成功,但不可以不成长”相信爸妈不会在乎我分担多少经济重担,而我的懂事和成长是给他们最大的幸福。在勤工助学的工作里要学会感恩,如果你每天都能带着一颗感恩的心而不是挑剔的眼光去工作,相信工作时的心情自然是愉快而积极的,工作的结果也将大不相同。 带着一种从容坦然、喜悦的感恩心情工作吧,我们会获取最大的成功。  

  “生活是一个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心有多远,路就能多远”。勤工俭学即是一个舞台,一个可以展示自我,受用终身的舞台。借用一位当红艺人文章的一句话“如果你够幸运,那就要够努力”,我幸运地拥有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勤工俭学工作,我幸运地站在这个舞台,我会更加努力用心工作,在这个舞台积极展示自我,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越走越远......

   最后再次感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给我这次机会和大家来分享我在勤工俭学路上的快乐与收获,谢谢!(鞠躬)

  

 

第二篇:演讲稿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一是缺乏作为律师的应有形象。多次“抱头痛哭”、“痛哭失声”、“向媒体哭诉求救”。这与律师冷静、坚定、理性、客观的形象不符,难以给当事人以信任感。 二是缺乏基本的证据学常识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两位律要求鉴定“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他物证”。稍有常识就知道,内衣内裤根本就不可能留下什么“指纹”,至于暗示还有指纹以外的“其他物证”,制造已经强奸、留下体液的谣言,不顾已经查明的案件情况,意在混淆是非,扰乱视线,缺乏以事实和法律为根据的精神。 三是缺乏证据鉴定程序的常识。夏霖律师说,“我向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什么老师都可以。或向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物证鉴定专家刘开来 求助。请大家通过网络赶快找到他们,请他们赶快答复。” 鉴定人员是“专业技术方面的法官”,应当保持消极、中立的立场,必须以他人书面申请为前提才能进行鉴定,现在律师居然希望他们主动来进行鉴定,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程序。 四是为了自己出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律师声称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与她交谈过程中,她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犯罪嫌疑人是否精神正常,需要专业鉴定,律师不宜在这个时候凭自己的判断轻率地下结论;更不能断言邓玉娇没有精神病,因为如果她有精神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律师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者,律师了解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律师应当保持沉默,可本案的律师却在邓玉娇是否有精神病还存在疑问的时候,帮助控方发言,主动证实犯罪嫌疑人精神正常、符合犯罪主体,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