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外国文学名著与电影

题 目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姓 名 张文博

所在学院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

专业班级 11级自动化

学 号 01161030

指导教师 陈静

日 期 20xx年 5月24日

得 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巴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

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给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第二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社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学校:

班级:

姓名:

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

挣脱着习俗的束缚

再一次从他冬日的长眠中

唤醒野性不驯的旋律

——摘自《野性的呼唤》

深色木纹的书桌,一盏淡淡的清茶。懒洋洋的阳光与茶香交融,一切都凝结在摊开的白纸黑字之上。那里有舒适的火塘,也有寒冷的雪原;有暖暖的人与狗之情,也有挥鞭抽打的哗哗声;有人性,也有冷峻的野性之魂。这,就是杰克·伦敦的小说,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读者灵魂的,《野性的呼唤》。

开始阅读每一本书之前,我总会带来一杯茶。茶能保持读者的思维冷静,心静,从而更认真的去理解文章,品味文章,体会文章,这次也不列外。

当第一眼看到标题时,我就立刻给自己提了一个问题:野性,究竟是什么?随后,开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来是一头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 ,养尊处优的贵族犬 ,受着米勒法官的宠爱。可是不幸降临了,人们在北方发现了一种贵重的黄色金属——黄金,一拨又一拨的人涌向寒冷的北方淘金,他们需要大量的狗来拉雪橇。园丁的助手曼纽尔为了得到钱来养活家人,偷偷地把巴克卖了出去。一开始,一个红衣人在巴克挣扎时用大棒来“教育”它,而与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体验让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为活而活,无论是偷盗还是强抢;与对手互相斗争绝不留情,否则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个死对头名叫斯皮茨,它总是找它的麻烦。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终于,怒火爆发了,巴克在战斗中杀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归的第二步。经过一段时间,巴克已经彻地完成了蜕变,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法则,融入了充满兽性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它开始挑衅,为当上领头犬,并把狗群压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条。主人不断的变化,但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巴克的约翰·桑顿。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与狗朋友般和谐相处。可同时,巴克也和林子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几次想奔到丛林里的巴克都被与约翰的情感所束缚。一次回家,巴克惊讶的发现约翰与他的朋友全部被耶哈兹人杀害了。愤怒的它再次激发了被压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凶手的脖颈。再无牵挂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牵梦萦的丛林,找到了狼朋友,凭借强横的实力当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不过它每年都回去约翰丧生的地方默哀。

不知谁说过,写动物小说最忌讳的莫过于把人类的感情强加于动物身上。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杰克·伦敦做得很好。紧凑的情节,生动的描写,成功刻画了巴克这一形象。他或许就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虽然没有人类的思维,但他成长的经历却与我们形成了共鸣。一开始的舒适生活,就是我们还很小时。那是有爸爸妈妈宠爱着我们,就像米勒法官一样。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切都会远去。我们长大了,我们需要到社会上去学习,在实践中获取阅历。社会就像巴克所处的冰天雪地,冷峻的望着生灵之间的斗争,在必要时还会

施加一定的压力。我们被强行带离了父母,来到了工作岗位之上。一开始还有许多留恋,在一次次失败的鞭打中怀念着以往舒适的生活。但我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抛弃了对往昔的回忆。我们遇到了一些同事——那些与巴克一起拉雪橇的狗们,与他们一起工作。在一天又一天的工作生涯中,我们明白了自然界所谓“大棒与獠牙的法则”:明白了别惹上司——弗朗索瓦等主人,否则会挨“大棒”的打;为了生存,一定要露出你的獠牙去奋斗,否则会死。我们一次次的与“同事”交锋,产生摩擦,明争暗斗,想尽办法剔除自己得到最大权力——领头犬的所有阻碍。很明显,巴克是所有人中的佼佼者。他拥有胆识,格斗技巧,以及面对对手的狡猾。面对他最终抛开了一切束缚,获得了自由、野性的归宿这一结局我十分羡慕,因为不知有多少人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丧生,留下来的又有多少还在机械的工作,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呢?有多少人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呢?它是这个社会上的强者,也是胜者,因为它活出了真实的自我。

对于内容,我比较欣赏巴克与斯皮茨搏斗的的那一段。“他们转着圈,吼叫着,耳朵向后倒竖着,敏锐的寻找着可趁之机。”“巴克努力地想用牙齿咬住那只大白狗的脖子。却总是不能成功。每当他的利齿朝对方那柔软的肌肉咬去时,都有斯皮茨的利齿在反抗。”······这些精彩的语句生动的再现了巴克与斯皮茨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与它们当时的心情、感受,仿佛是一次决斗的主持人激情澎湃的解说词,使读者身临其境,野性在心中翻腾。“随后巴克改变了战术,他佯攻对方的喉咙,却突然掉头,从侧面迂回,用肩头向斯皮茨的肩头撞去,想把他撞翻在地。”“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将,从斯匹次卑尔根闯过北极,横跨加拿大及北部荒寂地区,他对付过各种各样的狗,交战中,斯皮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巴克的狡猾,斯皮茨的老练。经过一番血腥而激烈的厮杀,最终,巴克“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支配着他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读到这,读者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不得不佩服巴克的智慧与作者高超的写作技法。

野性,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野性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有人说,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我说,我已经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野性,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它充满了矛盾,它是来自荒野的欲望,与习俗的束缚抗争着,它或许是竞争,或许是自由。但因为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才有了活力,生机,它带来了真实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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