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之巅读后感

浪潮之巅读后感

信管1402 龙熙聪

《浪潮之巅》讲述的是一段段传奇,一段段作为IT界的各个领头羊企业的传奇。AT&T,其实对这个企业我甚至没有听说过,毕竟到现在它已然衰落,而且一直没有去过美国,当然也就更不了解美国的通信了。直到说道贝尔实验室,我才恍然大悟。贝尔实验室,相信任何搞学术后者了解学术的人都会听过这个名字,那是出诺贝尔奖的地方。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一个科研的实验室可以接连不断的出诺贝尔奖获得主,也一直为此佩服美国的教育制度与科研实力。可惜在反垄断法的限制下,以及高层人员的短视下,这家公司在几次被拆分后,终于无法继续延续当年所创下的传奇。IBM,这个对于我们来说更为熟悉。最熟悉的莫过于他的PC业务,曾经独占鳌头,风光一时无两。与AT&T不同,到如今他依然是世界著名的大公司之一。从一个机械公司,到计算机公司,经历了二战,经历了大萧条,再经过百年后的洗礼,如今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公司,第二大软件公司,第二大数据库公司。它的屹立不倒的存在本身便是一个传奇。Apple,这就不用说了,从公司的创立,便一鸣惊人,虽然中间遇到了很大的问题,但是今天,还是由它在引领的潮流。而且在读过《乔布斯传》后,更加的了解苹果公司。它的理念,它的技术,它的创新,让它走在了今天的舞台上。乔布斯本人,就是一段传奇。微软,和苹果一样,在IT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到如今,微软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正在不断被Apple侵占,但是它仍是PC领域的霸主。盖茨的传奇,更是

让很多人敬仰。还有谷歌,英特尔,思科,惠普,摩托罗拉,诺基亚等等,这些公司都曾经辉煌过或者现在正走在了浪潮之巅,有的正在走向衰败,而有的在未来也可能衰亡。这就是竞争,这就是生存。

这么多公司的潮起潮落、兴衰也是有它自己一定的规律。创新,人才,技术,产品是公司成功先决条件。书中的那句话说得好:“近一百多年来,总有一些公司很幸运地、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站在技术革命的浪尖之上。一旦处在了那个位置,即使不做任何事,也可以随着波浪顺顺当当地向前漂个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十几年间,它们代表着科技的浪潮,直到下一波浪潮的来临。”虽然,它们来自不同的领域,中间有些已经衰落或者正在衰落,但是它们都极度辉煌过。它们都曾经是全球性的帝国,统治着自己所在的产业。

这些公司里面大大小小的人在外人看来都是时代的幸运儿。因为,虽然对于一个公司来讲,赶上一次浪潮不能保证它长盛不衰;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讲,一生赶上这样一次浪潮就足够了。对于一个弄潮的年轻人来讲,最幸运的莫过于赶上一波大潮。要预测未来是很难的,但是看看过去和现在,我们也许能悟出一些道理。

创新精神是企业发展的源泉,这一点在IT企业中表现得格外明显。在美国,IT业的灵魂就是创新,没有创新就不会在他们那里生存下来,就会被淘汰掉.而我们国内的IT行业几乎看不到什么创新.几家门户靠着网站靠着山寨和吃老本以及GFW防火墙生存着.而且还有很大一部分软件公司靠着政府活着。大部分原因在于,传统行业的创

新往往是“微小”的,而且大多是在产品层面进行。而IT行业的创新则是革命性的,大多数需要在思想层面产生变革。“要保证创新,公司的体制非常重要。这就如同一个国家,它的体制决定了它的发展。”吴军先生很敏锐地阐述了“基因”这个IT企业的中心,和创新和体制这两个“基本点”。 Google的崛起,苹果对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重新定义,以及当下以Facebook和Twitter为代表的社交网络的流行,无一不是巨大的创新。而创新背后的人才体制、分配体制、管理体制的变化,是创新能够成功,并且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钱不是万能的,技术不是万能的,如果没有良好的体制保障,赚钱的生意有可能做成赔钱的,再好的技术也无法转化成生产力。

我们正处在浪潮中,也许今天我们的所作所为,将来会被写进历史。但科技的发展不是均匀的,而是以浪潮的形式出现,每一个人都应该看清楚浪潮,赶上浪潮,如此,便不枉此生。

 

第二篇:《浪潮之巅》读后感 WPS文字 文档

《浪潮之巅》读后感

会计121 刘月 1206030122

阅读篇名:《浪潮之巅》

简要背景:为了让中国的读者能更真实地了解美国、了解有关科技产业更迭和大公司成长规律以及理解科技创新和商业公平在美国文化生活中的深刻意义,《浪潮之巅》过对各大公司从技术轨迹到经营理念的剖析,梳理了IT产业发展的历史脉络。 主要内容:近一百多年来,总有一些公司很幸运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站在技术革命的浪尖之上。在这十几年间,它们代表着科技的浪潮,直到下一波浪潮的来临。

从一百年前算起,AT&T 公司、IBM 公司、苹果公司、英特尔公司、微软公司、思科公司、雅虎公司和Google公司都先后被幸运地推到了浪尖。虽然,它们来自不同的领域,中间有些已经衰落或正在衰落,但是它们都极度辉煌过。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这些公司成功的本质原因及科技工业一百多年的发展。

在极度商业化的今天,科技的进步和商机是分不开的。因此,本书也系统地介绍了影响到科技浪潮的风险投资公司,诸如 KPCB 和红杉资本,以及百年来为科技捧场的投资银行,例如高盛公司,等等。

在这些公司兴衰的背后,有着它必然的规律。本书不仅讲述科技工业的历史,更重在揭示它的规律性。

评论体会:

翻开此书,我第一个看到的公司就是AT&T,它通过了百年努力才爬到公司的顶峰而走下坡路却只用了十年时间。而令它急速走向衰落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设备制造部门的执行官们短视地提出分家的建议。作为管理层,他们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股东关心的是公司的长远发展,而管理层则是希望能在任期内大赚一把,具体讲就是他们手中的股票能够大幅升值,他们的愿望与短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短期交易获取价差的小股民一致,那么公司的颓势可见一斑了。有了短期的经济利益的吸引,更多的人将目光放在了上市所带了的巨大利润前景上,而作为其科学支柱的贝尔实验室的危机却无人问津。创新能力的不再使得它再没有轰动世界的发明,这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朗讯的危机逐步浮出水面。AT&T的景观比朗讯略好些,但短视也彻底毁了它。分成长途电话,移动电话,企业服务和宽带四个公司后在投资公司高盛的帮助下移动部门单独上市。这一举措并不是为了取得更好的发展前景而是为了一次性得到一笔横财但它的代价就是失去了立足于电信业的竞争能力。

除此以外,互联网的兴起就是摧毁该公司的强大外因。AT&T、朗讯、贝尔实验室并未抓住时机发挥自己的优势,面对这一巨大浪潮他们或是无力顺应,或是岿然不动,这也就注定了公司的衰败。

AT&T在互联网的发展中不进则退,与之相反的是IBM公司,它可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地逃过历次经济危机,并且在历次技术革命中成功转型的公司。它的成功只源于“保守”二字。

首先先来看看他的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公司。IBM从一开始就锁定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它的主要客户,直到今天。这样的客户对象有它固有的优势,亦有它显而易见的另一面。这样的销售群体的每一笔交易量相对较大,在使得公司有了高数量的利润的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忽视一些新近开发,虽然有可能在今后引导世界潮流,但销售收入远不如上述业务那般客观的新产品,如个人电脑。第一批IBM-PC占据当年四分之三的微机市场。IBM在和苹果的竞争中后来者居上,但是,个人电脑时代的最终领导者

是微软和英特尔,而不是IBM。随着20xx年IBM将个人电脑部门卖给了中国的联想公司,IBM彻底退出了个人电脑的舞台。这其中的原因在我看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基因。无论是在老华生执掌的机械时代,还是在小华生接管的电子时代,它的客户群基本上是政府部门、军方、银行、大企业和科研院校。站在公司的战略角度,利益最大化始终是经营公司的最终目标。同时,在个人电脑时代的开创之时IBM观望了苹果几年,如果它失败了,IBM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反之,IBM可以依靠它强大的技术储备后发制人。就是以这样的态度对待PC机致使IBM的发到的是目前的局势。当然,光靠卖办公机器很难有持续的发展,因此它未雨绸缪,也在找出路。正巧赶上了二次大战,以制造精密机械见长的IBM马上把它的生产线民用转军用,也从此和美国军方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后来政府对IBM的核心业务也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对待客户的保守使得IBM在商场有赢有亏,但是机构庞大、官僚主义、人浮于事和内耗严重的问题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渐浮出水面。此时,路易斯·郭士纳的出现,拯救IBM于水火之中。他首先裁掉了一些冗余的部门和一些毫无前途的项目,随后他在公司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一个项目可能有多个组背靠背地开发。为了防止互相拆台、加强合作,郭士纳将每个人的退休金和全公司的效益挂钩。同时,他砍掉了一些偏重于理论而没有效益的研究,并且将研究和开发结合起来。一旦一个研究项目可以实用了,他就将整个研究组从实验室挪到产品部门。经过这样的改进,他使得IBM更能够专注于原有项目的精进,对于那些占据着人力物力却不能创造出等值效益的项目予以舍弃。保守的好处是不容易轻易出错,因为像IBM这样服务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核心部门的公司,产品上出一点错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保守的做法让大客户们很放心,因此,即使它的产品和服务比别人贵,政府和公司还是会选用IBM的。后期IBM不断地淘汰不挣钱或者挣钱少的部门,扩充利润高的部门。这是一种保守中的创新。明确何处是自己的利润增长点,不一味的沉浸于多元化的发展所带来的名头上的花哨,不单单是公司内部体制的上的精简改革,对于公司未来发展也有了更清晰的把握。

贯穿此书的三个定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戈登·摩尔博士在19xx年提出:在至少十年内,集成电路的集成度会每两年翻一番。与此同时他给所有的计算机消费者带来一个希望,如果我今天嫌计算机太贵买不起,那么我等十八个月就可以用一半的价钱来买。当然摩尔定理要真是这样简单的话,计算机的销售量就上不去了。需要买计算机的人会多等几个月,已经有计算机的人也没有动力更新计算机。其它的IT产品也是如此。后来的安迪-比尔定理把原本属于耐用消费品的电脑、手机等商品变成了消耗性商品,刺激着整个IT领域的发展。再之后的反摩尔定理逼着所有的硬件设备公司必须赶上摩尔定理规定的更新速度,同时它促成科技领域质的进步,并为新兴公司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可能。

这三个定理和在一起,描述了IT产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计算机行业的发展的规律。而在人类的文明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其它行业做到了这一点。因此,IT行业必然有它的特殊性,作为一个会计专业的学生IT产品的制造成本几乎是零这一点对我来说有很强的冲击力。为了能使摩尔定理成立,IT公司必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代产品的开发。这就要求,IT公司在研发上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使得每个产品的市场不会有太多的竞争者。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使得IT业有着有利的发展背景,同时反摩尔定理使得IT行业需要不断寻找革命性的创造发明,一旦一个技术发展赶不上摩尔定理的要求,用不了几年它就会被淘汰。在这个行业的发展中,由于安迪-比尔定律的作用,想获得高利润,就要从软件和IT服务业下手,与之相伴的还有不断提升的更新换代速度,唯有如此才能在这个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上述规律有人践行,就有人违反,而这些人自不必说就是在这浪潮种走向下坡

路。我们先来看看雅虎,他好事有些生不逢时,正当它走出互联网泡沫崩溃带来的阴影开始回升时时,遇到了当今IT界最强悍的对手Google。本来,雅虎有自己的长项,它有世界上最大的用户群,它的内容做的很好。这点优势是包括Google在内的任何网站无法相比的。但雅虎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而是将摊子铺得很大,同时,它很少为一个清晰明了的战略进行合作,而是为所有权、策略和战术争论不休。

除此以外,Google它的工作环境相对宽松,这有助于技术人同时工作效率。当然大公司想要真正的提高效率首先要做的是打破部门界限,协调合作。Google的科研和开发部门本身就是合一的。雅虎花很大力气打造了研究部门,但是采用了过去贝尔实验室那种科研和开发分家的做法。二者的差距显而易见,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不单单是统筹合作的事雅虎还存在着组织内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时,Google有雅虎无法比拟的人才优势,无论是管理人才还是技术人才,这就影响到雅虎缺少决策能力,因而错失良机,由于缺乏明晰而专注的眼光,其研究结果转化成产品的效率也难以提升。

败军之将中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摩托罗拉,它就像书中所说,他是一个贵族,自身虽有着前世遗留的优势,但在时代的洪流中早已没落,而其自身尚未意识到这一点。就好比数字手机的研发上,当多个竞争对手推出各种各样小巧的数字手机时,摩托罗拉才发现自己慢了半拍。作为一个贵族它肯定有着技术和市场的优势但同时,它又很难适应新的市场竞争。这是因为它虽然是同类手机中信号最好,最可靠的,但是,手机早已不仅仅是一个电话,它是个人通信的平台,是身份的象征。而摩托罗拉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仍旧坚守着原有的“贵族”习气,固守着自己原有的生产方向,及时是变革,也是保有着原来的思路,并未能真的跟上市场大环境的改变。同样的,摩托罗拉吸引人才的方式也不曾变革,但这种长期以来形成了高工资,高福利的大锅饭,员工干好干坏差别不大的体制使得员工工作状态松懈,不思进取。

失败者也是成功之路上不可或缺的垫脚石,本书所举例子中与我个人联系最为密切的就是苹果公司。在苹果公司创立伊始之际,一台计算机少说要上万美元,新技术要想打开市场就必须要比老的有数量级的进步才可以。正是由于乔布斯很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才会有人要。此时他的定位十分准确,主要的竞争力放在成本上,所以相应的第一代苹果机是那样的装备与配置。不光是用户,乔布斯更清楚,像早期苹果机这样的玩具是无法让广大消费者长期喜欢的,但此时它象征性的意义远比它实际意义要大得多,作为新诞生的一家公司,盈利固然重要,但想要盈利的前提是要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位。就好比一场马拉松比赛,要制定阶段性目标,目前,乔布斯的首要任务是要革新人们对于PC机的理念,它并非只能军用,政府配备,走入千万家庭才是它未来的发展道路。

在这一开端成功开启之后,乔布斯开始致力于研制一种真正能用的个人计算机,此后,他所开发的产品将用于占领市场,赢得利润,这与第一代计算机的研发目的有着天壤之别,但寻找准确的市场定位却是不能改变的,作为一家新起之秀,苹果在微机领域已经不可能替代兼容机和微软的地位了,于是乔布斯选择了向高端层面发展,讲究性能、品味和时尚。

不可否认,乔布斯的运气很好,一上台就赶上了网络泡沫时代,那时什么公司的业绩都上涨,苹果也跟着上涨。但好景不长,随着网络泡沫的破碎,苹果公司的发展面临再次受到阻碍的可能。此时对于苹果公司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找到PC以外的成长点,此时,就显现出了乔布斯的容人之量,他曾在年轻时被赶出苹果公司,但回归之后,他不仅对于自己入职之初只能作为临时CEO来掌控公司一事毫不介意,反而几乎是毫无保留的心甘情愿的为苹果付出自己的精力,此时他重新审视斯库利的个人助理这一想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乔布斯认为它不仅会是苹果继iPod以后新的成长点,它甚至会冲击

传统的手机行业。这是一个思想上新的突破,更是一个需要技术上亦要匹配的一个创新,事实证明乔布斯的眼光精准毒辣,这个成长点在技术上的各项突破不仅仅是在音乐播放等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更是颠覆了人们以往对手机的认识。在这场革新中,有着过硬的技术固然是重要的,但对于自己产品的市场定位、受众人群、在原有相对饱和的市场上寻找到新的突破口,不单单局限于目前相对已经成熟的生产产品,将目光投放到长久发展才是更值得其他创业者学习的地方。

但我也承认,现在苹果的每一款产品都并非它的原创:在iPod之前有MP3;iPhone不是第一款智能手机;类似iPad的平板电脑微软以前已有。而之所以苹果成功,就在于它把每一款产品做到了极致,那是一个将技术和艺术结合的极致,也就是创新。乔布斯在年轻时曾迷恋过书法,这对于他今后在苹果产品设计时的艺术审美大有助益,由此可见个人修养不单单是对德行本身的提升,也会对自己事业的成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一个公司的领军人物,乔布斯的商业眼光,经济头脑固然可圈可点,但是他个人的艺术修养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他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发展得来,很多创业者将目光仅仅聚焦于如何让公司打响品牌,如何走上正轨,如何赢得利益最大化,太过注重最后的结果,注重那个经济上的成败,而舍弃了作为一个人的多方面发展,我们的目光不能单一局限在一点,要将目光放长远,站在整个人生的全局去思考问题。

但我也承认,乔布斯的人生并非永远处在这样的光环之下,为苹果带来噩梦的人与他同一时期存在着,他就是比尔盖茨。当时苹果已经开发出了麦金托什的图形操作系统,在双雄会上,乔布斯傲慢的分给微软的三个无足轻重的应用软件设计的项目。盖茨回到微软后,向人们展示了苹果的东西,大家一下子被迷住了,而且接受苹果开发任务的工程师们很高兴地在麦金托什的操作系统下工作。对于这种反应,盖茨的心情更加沉重了。他深刻的意识到了在这次技术革命中被淘汰的危险性。当然他也并没有被吓怕,经过了独到的审视之后之后他意识到只要垄断了操作系统,就间接垄断了整个行业,目前,苹果具有天时这一优势,自己所能做的并非力挽狂澜,而只能称得上是亡羊补牢。因为要在短时间内在操作系统上赶上苹果已经不可能了,微软只能先减小苹果麦金托什对微机市场,尤其是操作系统市场的冲击,赢得时间,然后再迎头赶上。作为一个充分利用平衡之道的人,他在完成苹果的三个应用软件设计项目后与IBM一起开发新的操作系统OS/2的合作。以此借助IBM的力量锻炼自己的队伍,同时微软还暗地里偷偷地、非常低调的学习苹果悄悄开发Windows。在完成了在研发上的布局后,盖茨在市场上以薄利多销和来者不拒的政策挽回了微软的市场份额。这一步步的精巧设计看似是天才在运用其与生俱来的智慧,但贯穿始终的平衡之道也许有着更重要的作用。

首先是保守和冒险的平衡。盖茨和苹果争霸操作系统时,采用了最保守的做法,靠落后的DOS,靠十年的持久战取胜。我们总在说高风险高收益,人们总是一味的将目光定位于突破、进取,似乎不这样做就好像是不进则退,但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有豹子一样锋利的牙齿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还要兼具豹子的耐心,与最终能够得到猎物的信息,持久战我们是不怕的,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最终要的是什么,目标就鲜明的摆在面前,在这个过程中有取舍是一定的,不要被一时的拮据所带来的问题击垮信心。

同时,盖茨是个既心比天高却又脚踏实地的人。盖茨与绝大多数办公司的人不同,他致力于将微软做成一个百年老店。他不仅有着这样的雄心,办起事来,他更是脚踏实地。从人事关系我们可窥一斑。微软是严格的自顶向下的树状结构,和硅谷公司松散的结构完全不同。在经营上,微软的每一分钱都是用在未来的盈利上,一个要上马的项目无论是商业前景,受众群体等都是经过严格论证的。正因如此微软只用的短短的十几年就建成了一个IT帝国。

在20xx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兴,随着其泡沫的破碎而一度衰落。一家公司曾

经在一瞬间超过微软,成为世界上股值最高的公司,那就是——思科。思科最令我欣赏的是对待早期员工所提出的好的想法,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将其实现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思科就让他们留在公司内部创业作为投资者来对待这些创业的人。一旦这些小公司成功了,思科有优先权把它们买回来,如果这些小公司没办好关门了,那么思科除了赔上一些风险投资的钱,没有额外的负担。这种做法不仅调动了各种员工尤其是早期员工的积极性,也避免这些员工将来成为自己的对手或者加入对手的阵营。由此思科以技术基本上垄断了互联网路由器和其它重要设备。

看遍了十分贴近我个人生活的几大公司后,我们将思绪调整到八十年代以前,那时候的英特尔生产的是性能低、性价比高的微处理器,是用来补充大计算机公司看不上的低端市场。但在电脑工业的生态链上我们可以看出只有作为操作系统开发商的微软和作为处理器制造商的英特尔处于一个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英特尔的崛起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这正是时势造英雄。如果英特尔只是沉湎这样的时势之中,那么他很快就会被思进取、思突破的公司所取代,英特尔并未就此停歇脚步,奔腾的诞生,使英特尔甩掉了只会做低性能处理器的帽子。时间向我们证明,英特尔已经垄断了计算机处理器市场。

在这段看似顺风顺水的发展史中,却暗藏了很多礁石,首先我想先来谈谈他的重量级竞争对手,摩托罗拉。从公司和员工关系角度看,虽然摩托罗拉对雇员在工资和福利上待遇不错,但是,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雇佣关系,公司内部管理层次较多,大部分员工基本上没有多少股票期权。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利益关系不大。英特尔公司的特点则是每个员工的工作强度比摩托罗拉要大很多,但是每个人平均的股票期权也多很多。股东与经理人尚存在着经营目的的差异,遑论职工与公司了,只有将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才有可能缩小他们的差距。摩托罗拉终是员工福利等当面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这种模式已经太过传统,罗宾斯的《管理学》一书中所提到的激励这一章节,我在读过后意识到摩托罗拉对于员工培训、技术提升方面所做不差,但人员激励,绩效考评等制度做的并不如英特尔。

其次,英特尔公司做事情非常专注,直到今天,它一直集中精力于个人微机的处理器上。每一代产品的研发都是集中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每一次都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此,专注的英特尔最终把计算机处理器的业务做得很大、很好。正所谓背水一战,对于将大部分人力物力投注于一个项目的公司而言,员工的工资,年底的分红,日常的福利都来源与此,他们没有退路,而且其经济利益直接与自己息息相关,这就逼迫员工发动自身的全部本领去做好这个项目,人有了动力才会前进,处在不能后退的境地之中更能够激发其潜力。

此后,英特尔经过十年努力,依靠市场打赢了对精简指令集的处理器之战。英特尔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大强度投入研发,让业界普遍看衰的复杂指令集处理器一代代更新。他抓住了自己的优势,并且以自己的优势耗垮了其他的竞争者,其技术上自是有着不言自明的过人之处,但懂得充分发挥自己之所长,以一种耐心及笑到最后的王者风范让英特尔最终在这个领域走的很好。

后期,出现AMD这个竞争力并不强劲的对手,依照我浅薄的想法必然是走击垮其市场份额,低价收购的路线,而与我所想完全相反的是,英特尔并没有想彻底把AMD打死,而是在一种具有相对优势的情况下,以其发展来促进自己公司的前进。作为市场的霸主,考虑垄断自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学会合理把控市场竞争力来提升自己公司的业绩更是值得他人学习之处。

这些公司在做大做强之前都是由小公司积聚力量形成的,而小公司想要成功,首先,创始人一定要是实干家。且必须精力过人,因为他们必须能熬得住几年每天在简陋的车库里工作16-20小时的苦日子。他们又必须是多面手,因为在创业初期他们必须干所有

的脏活。这是一个磨练本领与耐力的过程,所谓万事开头难,在创业之初纵然有着前人的经验,但更多的是要更具自身企业的特点自己摸索,不难想象这个过程中会有多少难关需要克服,多少实验需要从头来过,此时,一颗坚韧顽强的心何其重要。除此之外盈利的商业模型、准确的判断力、强大的执行力等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小公司对抗大公司时是不能有任何一次失误的。而执行力是保证正确的决定能够最终实现的关键所在。

放眼他们所处的大环境,在硅谷成功之人数不胜数,硅谷相信实力,不迷信权威,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等方面在我没读此书之前早已有所了解,而本书也揭开了我所不知道的一面,那就是它的“嗜血”,这包括工作时间长以及失业压力大,到了经济不好的年头,这里的失业率会率先攀升上去。作为创业者,他们将自己的全部身家都倾注于此,一旦失败,他们不比已经得到留存收益的大公司,经济支柱的坍塌对他们来说会是灭顶之灾,与此同时,创业伊始,这些小公司对他们来说就是他们的梦想,试想自己满怀一腔热血却被现实冷冷打垮,精神上的崩溃对他们来说才是更加难以接受的,很多人也就在此时失去了前行的动力,就此被硅谷吞噬了,对于公司所雇佣的职工而言,他们是追随者,是在认同了其工作理念之下,将自己的全部所学投注于公司发展之中,大厦倾颓,自己的满心抱负未能达成,七尺男儿自然是身心受创,这就是硅谷的残酷。

硅谷能够半个世纪长盛不衰,一个原因是得益于亚太经济的发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靠斯坦福大学不断向硅谷注入新的技术。

斯坦福大学的校园环境,教学方式等等有着其独到之处,最令我欣赏的是他与硅谷的互惠互利,临近这一宝地,其好处在于无论是教授还是他们的学生都可以通过接工业界的项目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用工业界的钱,斯坦福就培养和锻炼了很多技术上的全才,他们从设计并实现一种产品到项目管理都得到了锻炼。更重要的是使得他的学子能够看清产业发展的方向并且找到新的机会。

之所以斯坦福能做到这一点其根源在于他的开放性,在二战后的美国处于一个人人都在寻找新的挑战,新的商机,将自己的全部热情倾注于事业发展的年代,斯坦福这所高校以其开放的心胸接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更是接收着来自世界各地最优秀的精英所汇聚的硅谷所提供的时代发展的动向,同时他也在不断的为硅谷培养着继续引领世界潮流的人才,这样的发展模式是一种的拓展,更是一股新生力量。

有新生就会有激起新的浪花,在浪潮涌动之处虽然注定会潜藏礁石,但我更期待乘风破浪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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