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读后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短浅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大女儿和二女儿达到目的后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自食其果。但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他其实也就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是不能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也不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稳当的。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久月深,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后,他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人间真情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

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但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是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

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者而对待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他们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

书中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和地位他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他甚至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那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他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是他之所以这样的一个重要原因。

葛罗斯脱的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相信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

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

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马哲思想感悟: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价值观人生观的对待

意识的能动作用

动静

联系发展

 

第二篇:读《活着》有感

黑色的欣慰

——读《活着》有感

在一切开始之前,我想先说一些不大相关的事。

手中的这本《活着》,封面是黑色的,很合适。我在之前看过《活着》的书评,文中说沉重乃是本书的基调。铅一般沉重的命运,也只有浓重的黑色足以表达,足以在视觉上给人以对等的感触。

壬辰年山东高考的小说阅读,用的就是《活着》的开头与结尾,衔接得那样好,竟让我觉得即使只读这短篇小说似的一段,自己的思想也渐染了这浓重的黑色。“我孙子死的第二年”,仿若暴风雨前的第一缕轻风、深秋前的第一片落叶。福贵那样沉重的人生经历,就在这轻轻的一句话里了——虽然这句话的蕴藉并不止于此。

一个老汉,一头老牛,开了头,结了尾。一个人的一辈子就夹在之间。活着的沉重从来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沉重,而是由于承载它的人的那样软弱、又那样坚强,所以活着的沉重才现出来。就像黑是因为白而黑,绝望亦是生发于最饥渴的希望。

沉重的黑色,确实是本书的主色调。有些别的东西,就在这黑色里面。

大家一提起《活着》,往往会觉出其中沉重的黑色意味。但只有真正读了这本书,你才能发现其中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是受苦受难。沉重但并不窒息,这就是本书最贴切的基调表达。也许这是因为这本书乃是出自饱经沧桑的老福贵之口。那惊涛骇浪后风轻云淡的语气,本身就蕴藉深远。这就是一种来自苦难的欣慰,黑色的欣慰。

我一直支持小说艺术高低的评判标准之一就是与现实是否贴近。我觉得《边城》就是这样的一种典范。沈从文先生用美丽的当地风貌生动地勾勒出那令人沉醉的环境。即使书中那近乎美好的风土人情实在是梦境一般,但由于背景营造的真实感,人们也乐意相信那样的一个世外桃源,并从中感受到情节与情感的可爱。而《活着》中有着幸福也有不幸,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其中用作社会背景的时代大事件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所看到的是,无论福贵经历了哪些苦难,其中都有值得庆幸的地方。家产没了,家人还在;龙二成了自己的东家,却念着交情分了自己很好的五亩地;被抓了壮丁,却没有死在战场,还活着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有庆死了,却与当年的战友、现在的市长春生相认;凤霞命苦,却找了个好丈夫万喜;凤霞与万喜都没了,好歹还有外孙苦根??而直到最后,福贵自己也应该明白: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苦难与悲伤,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值得欣慰。而当“我还活着”也能成为欣慰的时候,这种欣慰也不可避免会被巨大的苦难染上深重的黑色。

其实每当我看到福贵经历了苦难的时候,我关注的地方一直在那些还值得欣慰的地方上。每当看到这些,我的心中就会产生一种温暖的感觉。这就是生活。虽然身在其中的福贵是不可能在巨大的悲痛中感到欣慰的,但我却深深地为他感到走运——虽然当时的福贵会在知道我这么想之后赏我一耳光。

这也是这本书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苦难、现实与命运一直是人类文学的一大永恒主题,作家也往往用苦难来塑造人物。或者是“扼住命运的咽喉”、用苦难塑造英雄人物,譬如约翰·克里斯多夫、保尔·柯察金;或者是用不可改变的现实命运塑造悲剧人物、反应可悲的社会现实,比如于连·索雷尔、李尔王;又或者是用苦难与命运来衬托人物的某种形象,进而作为某种道德或是思想的象征,例如冉阿让、浮士德。但福贵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这就是《活着》的独特之处。它里面的苦难并不单是用来塑造福贵这个人物形象。更确切地说,福贵与苦难之间、福贵与命运之间是在相互塑造。福贵就是“活着”的象征,而苦难则就是

苦难。

所以,福贵于我们而言还有这一种窗口的含义。我们就是通过他的叙述来看到他的苦难,再通过他的苦难来看到所谓的“活着”。而“活着”,最终又回到了福贵的身上。

福贵经历了一个平凡人所能经历的一切不幸与幸福。他并不是什么伟大的或是特别的人物,时代的矛盾并没有很突出地在他的身上集中。但他的苦难代表的乃是整个近代以来绝大多数中国平民的经历,因此他的“活着”也就有了一种深远又广泛的时代感。而更进一步说,福贵本人也是生命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的范例。这些就是福贵这个角色的意义。

本文的主角,是福贵。“活着”这样一个沉重的话题,就展现在他的人生之中。

福贵的一生也就是这样过来了。他赌博输光了家财,气死了父亲,进城给母亲请医生却被抓了壮丁,回到家乡又经历了儿子的早逝,女儿的难产而死,妻子的离去,女婿与外孙的死去。福贵的一生经历遍了周围人的死亡。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总是怕福贵在平安了一阵子后又出事——虽然这是肯定的。现在想来,出的事往往就是福贵的身边又死掉了一个人。

死去,就是与活着相对的存在。但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是先活着再死去。因此,死亡的沉重也就是因为活着而存在的,而这沉重也只能由活着来承受。抽象地说,死亡的可怕之处是扎根在活着的基础上的;而回到福贵的身上,我们看到,亲人与朋友的死去是要被活着的人承受的,而他可以同样选择死亡来解脱,也可以选择继续活下去。这其实要看一个人的心有多坚强,而人心的坚强,就要看他的心中是否装着什么东西。存放在心里的东西,就是希望的源头。

所以福贵能挺过来。没了家产,他还上有老,下有小,所以他不能死;被抓了壮丁,他还惦念着母亲、妻子与儿女,他不能死;儿子没了,妻子没了,女儿没了,女婿没了,他还有外孙要拉扯大,他依然不能死。

所以希望实在是一个最好的东西。这句话出自《肖申克的救赎》,这又是一个饱含深意的故事。而在这里,我看到的福贵并不是一个可鄙的懦夫,而是一个平凡又勇敢的人。他没有选择一死了之自我解脱,而是在悲伤之后继续活下去,为了明日的幸福,更是为了自己未完的责任。心中的希望由此而生。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中国式的勇气,中国式的活着的理由。这两句话与福贵本人一起,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苦难。只有饱经沧桑又能在苦难中绵延不绝的民族,才能有这样又窝囊又实实在在的体悟。这既是对命运的妥协,又是对命运的抗争。活着,本身就是向命运宣战。

苦难中的福贵,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不得不说,就是因为这样的苦难、希望与勇气,使得本书成为了一部平凡人的史诗,使得福贵成为了平民中的英雄。

不过,若说福贵是为了未来的希望而活下去,我总觉得哪里少了什么,就像吃大葱没有蘸酱,吃水饺没有蒜泥。

在生命的最后,当身边的人都一个个与他天人两隔,福贵又是为了什么继续选择活下去呢?是为了希望吗?可是他已经没有能为之奋斗的人和目标了呀?这个问题的深意,也许就是那口酱与蒜泥。

活着,是有境界的。

文末的福贵,在我看来已经是一个超脱了的人。他的超脱,并非是通过修道成仙,并非是通过琴棋山林、顿悟天地,而是在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蹂躏、欺凌、碾压之后,在经历了一切的幸运与不幸之后,发现了自己的坚强,发现了生命的坚强。他知道命运已经对自己无可奈何,他已然明白了一个事实:只要我自己不选择死去,那么命运就奈何不了我。

人与命运生来就不是对等的关系。人与命运的交集,无不是浸满了泪水与鲜血。但福贵

却用自己的活着来向命运挑衅。他的存在显然是在说:命运与神啊,我与你们平起平坐。

这时的福贵,已然成为了一个标杆式的英雄。如果说金字塔与长城是奇迹的标杆,爱因斯坦与特斯拉是科学伟人的标杆,那么我想说,福贵就是活着的标杆。标杆的存在,就是可以无视岁月与风雨。福贵用自己的活着,在时空面前为生命赢得了尊严。

然而这只是我的一番崇拜而已。它们与福贵无关。

老福贵会怎样想呢?他只是觉得自己活过了一生,就顺其自然吧。一切都过去了,只剩下了活着,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也别无选择。

黑色的欣慰,就在这里产生。

福贵也曾在苦难中脆弱过,彷徨过,不都也过来了吗?未来还会有活着的苦难等着他吗?也许会的。也许那头老牛会先他而去,也许会有飞来横祸使自己缺胳膊断腿,也许??也许他依然会脆弱,会彷徨,依然在苦难中感觉自己要活不下去了。但就是在与作者对话时的那个福贵,是最接近“活着”这两个字的福贵。

活着选择了我们,对此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力,我们只能选择在哪里结束。活着有幸福也有苦难。面对深重的苦难,有的人选择死亡来解脱;有的人选择为了未来的幸福与得救而咬牙坚持,或是为了身上的责任而义无反顾,这就是希望。这样的生命值得尊敬。

而有的人,他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就像为了哲学而哲学,就像王尔德的为了艺术而艺术。它的本身就是目的。而一旦你要询问他们你这样做的目的,就像是你要问老福贵他为什么要继续活着。我想,老福贵也许会回答:

“我并不知道。”

或者是:

“我已经忘了。”

也许他会指着裤裆,开开玩笑:

“我想看看它还能不能再硬起来。”

所以活着就是一切。只要我还在这里,我还能用屁股亲吻大地,用眼睛拥抱天空,用胸膛吐纳空气,我就要继续活下去。这本身简单至极,却充满诗意。我想帕斯卡尔也当无话可说。人只有经过苦难并在其中真正地触摸到生命庞大的根系,才能带出这一丝黑色的欣慰。这种境界离我们很远,但并非毫无意义。

《活着》这本书给我最新鲜的一个印象,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我只记得两个:福贵与老牛,有庆与羊。当我在文末看到老牛亲热地在福贵身上蹭来蹭去的时候,我立刻想起在把羊送去宰掉时,那只羊对有庆表现出来的亲昵。

人与动物友谊,或者说那些描述动物有灵的故事,经常就流行在农村中。虽然有些故事被编得神乎其事,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我想是确实存在的。而在本书中,我觉得这种情感的叙述有其特殊的意义,因此我愿意单独拿出一节来加以表达。

在苦难与命运面前,在不可避免的死亡面前,其实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人往往以万物之灵自居,贬其他生物为可供自己任意宰割的牲畜。苦难,其实就是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一个平等相待的机会,就像风暴中忘记了地位与差别的贵族与奴隶的携手共渡。而平等,正是友谊的基础。有庆对羊的关爱,应当是出于孩子单纯的天性。而福贵与老牛之间的情感,却是建筑在苦难之上的。老福贵过的就是苦难的一生,他的心就变得比所有人都要软,更能怜悯同在苦难中的生命,因为在苦难中挣扎的滋味他比谁都清楚。在他眼中,老牛其实就像是他的一个侧影,他们的一个代表,或者,在苦难面前的一个共同的兄弟。写到这里,我也不禁想起尼采抱着受着鞭打的驴子哭号“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这种情感,简直如同圣人。

在本书穿插的作者与老福贵的对话中,时常可见老牛的通人性。就在老福贵与老牛的私

密交流中,这两个饱经苦难沧桑的生命同时变得可爱了。读者也在这里也稍许改变了对它们的怜悯之情,反而有了些许温暖与欣慰——是的,建立在苦难之上的,黑色的欣慰。

本书的题目“活着”的前提,自然是要有生命。而余华先生在本书用了这两个人与动物的例子,其意义却十分深远。它使得本书中的苦难、人性、温情与希望有了一种更高远的普适性,简直就是一种泛生命的兄弟情谊。两个福贵,两个饱经苦难的生命,在生命的最后相依为命。若是仅仅写福贵在生命最后对于“活着”这一沉重命题的淡然,我感觉这实在是有些悲凉与孤寂。但就是这一头老牛,与老福贵一起将本文所有的温暖与欣慰浓缩为两个摇摇晃晃、沾满泥土、互相扶持的背影,其中况味怎么不意味深长又历久弥深?

在明悟了这些之后,我仿佛也同样看到了余华先生孤独的背影。他,在孤寂的活着中可有知心的生命相随?

活着,终归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一个福贵,就这样把它浓缩成了一生。福贵谈论自己时的口气,那种清晰、那种饶有兴致实在是令人难忘。这种口气并非是纯粹的淡然,也不是什么历尽沧桑后的平静。这是一种活出了自己的人生味道的——对,我要用这个词——自豪。而这种人生的味道就来自那些数不尽的苦难之中,这也更加发人深思。

无疑,福贵已经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一个不可磨灭的形象。活着与福贵,两者就这样紧密相联。活着,依然是沉重的;但福贵却使人感到轻松与欣慰。他的口气,他开的荤段子,他的一举一动都使人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愉悦与欣喜。

这些就是余华先生的《活着》。就像一个人一辈子只有一条命一样,这本书你一辈子也只能真正地读一次。如果有来世,我愿意每一世都把它真正地读一遍。

一部沉重的“活着”,一个远去的福贵,一丝黑色的欣慰。《活着》,就是这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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