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能生活读后感

《论可能生活》读书笔记

Ought to be?or to be?当我们还在懵懂期时,父母教导我们惯用的就是诸如“你应该??”,“你不应该??”这样的句式,而我想大多数孩子都会像我一样,心里萌生最多的疑问就是“我为什么应该这样”,“我为什么不应该这样”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开启赵教授这段可能生活之旅之前,我自己头脑中有这样一个预热,我想象中的人类的可能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大概就是我们实现了小康社会,社会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人们开始寻求一些更高层面上的精神满足。带着这样一种设想,初读这本书,赵教授的理念给了我一个全新方面的思考。他提出的所谓“ought to be”是以规范为研究主题的伦理学,大多数的研究伦理都陷入了这样的误区,竭力探求何为规范,而却不寻找规范的理由。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将对伦理的研究转入对事实的分析,借助知识论来试图寻找问题的答案,而实际上这两个维度都是在将伦理学的研究置于一个死循环中,即人们在支持某个规范时经常要寻求事实来充当证明,而在解释事实价值时又时常引入规范来充当说明。我们要抛开这两种思想,不要把人看做机器或动物,也不要把人看成是需要整治成某种标准产品的材料,而是在更深层次的维度中寻找一个确实可靠的价值判断,他提出将“to be”扩展成“to be meant to be”,例如把“生活应该是??”变成“生活意味着??”,实际是“由道而德”结构的映射。从根本上来说,伦理学根本上是为生活服务,我们追寻的是生活的意义,而不是社会规范。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持模糊的价值标准,当我们用“比较合理”来解决问题时,这无形中就允许了某种价值的贬值,最终导致整个价值体系的崩溃。规范问题根深蒂固地控制着我们的思想,人们经常为了解释而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结果规范只不过漂流在解释的泥浆上。因此,更总要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超越规范的层次思考伦理学问题,必须为规范寻找一个恰当的基础,它不能是共同利益,这个基础必须是幸福。这不禁让我想起,大一时读过白岩松写的《幸福在哪里》这本书,他在代序中讲到,他习惯看一看周围人的手腕,那里似乎藏着一个属于当代中国人的内心秘密,从不言说,却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不分男女,会戴上一个手串,这其中不乏有人是为了装饰,但更多的却带有祈福和安心的意味。在后序中他提到,在中国需要信仰,这信仰可不一定与宗教有关,但一定与我们内心的充实有关。每一个个体,有自己的路,因它与幸福紧密相连,富裕之后必

是人们的主动选择。你总该信一些什么,比如真诚,比如友情,比如适可而止??让自己安宁,也让周围的人被感染。的确,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寻求幸福,因为脱离了幸福,我们就会变得盲目,不安,甚至不知道敬畏为何。赵教授在书中谈到过多次“雷锋问题”,有一点我非常赞同,他认为雷锋做好事并不是要遵循某种规范,而是做好事就是他做起来最愉快,因此最喜欢做的事,乐此不疲,他也是由此由平凡变得伟大。做人追求的是人类形象的最优化,做事则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生活中很多问题的发生都是源于一些人盲目地追求效率,忙于做事,而忽略了人性的价值,这样的人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么?

一个人究竟怎样才能有效地拥有好生活?雷锋并不喜欢“专门”吃亏,他一定是从他的所作所为中获得了幸福,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助人为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即你对周围事物意义的评价和看法,我们觉知自己幸福的方式以及获得幸福的手段不一。获得幸福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在这一行动本身去创造,而不是苦苦等待遥远的幸福。有的人即使腰缠万贯,拥有了穷人眼里的幸福,但他却并不幸福,但假设他将自己的财产拿出一部分捐助出去,帮助了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他得到了人生价值的肯定,发挥了人性的光辉,他就获得了幸福。人依赖于他人而存在,并且每个人的生活意义也以他人的生活意义为条件。

既然个人依赖于他人的存在而存在,那么在我们寻求幸福的过程中,除了处理好个人与自己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公正,这是如何有效保护创造幸福的条件。生活中,制造假酒、加药,劣质奶粉的案例屡见不鲜,然而他们并不是缺乏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而是缺乏一种惩罚性公正的约束机制,我们必须认识到毁坏掉别人的幸福,他人生活的意义会比毁坏掉生命更加可怕。仅仅依靠同情和宽容只会让同情和宽容都得不到保护,显然,选择公正更具道德价值。

总的来说,幸福中蕴涵着对公正的要求,而公正又服务于幸福,我们鼓励对光辉人性的热爱,支持创造幸福和维护公正。正如《士兵突击》中许三多那句经典的话,有意义就是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无论我们购物吃饭,工作生活,从每一个细节感受生活,生活自然就成了一个幸福的事业,所谓名利不过是些琐事。那些常抱怨幸福难求的人无非是没有寻找到正确获取幸福的途径,即一个人的可能生活就是公正地寻求幸福。

 

第二篇:读论可能生活有感

读论可能生活有感

岁末年初所读书中,《论可能生活》给我启发最深。书页上折痕颇多,批注也密密麻麻。偶有几次夜深人静,手捧书卷回想往事,竟潸然泪下。感触最深者,是作者对幸福及其追求方式的论述。

作者赵汀阳指出了几种对幸福的常见误解。有人认为在规范内生活,才能获得幸福,但是无论这些规范来自人世还是宗教信仰,都贬低了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甚至可能背离人道;还有人认为获得了快乐就是幸福,不管这种快乐来自利益或者欲望的满足。的确,幸福常表现为快乐,但快乐是消费性的,幸福却可以保留下来,为生命留下永久的意义

在理想世界之外,没有一个时代是完全令人满意的。即使如此,仍有某些时代与另一些时代比较而言,较为接近理想状态。这让后人追慕不已。但如果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人们一般都会发现,那些所谓理想的黄金时代,亦并非总是如传说般美好。然而,我想在此讨论的主要问题,并非判定某个时代的是非;而是想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安身立命。

个人对时代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世界观。在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里生活,个体性的痛楚可想而知;除非你放弃自身的价值标准,与肮脏的时代媾和。坏时代的表征之一,即普遍性的伦理崩溃:多数人安于肉体生命的延续,而不顾这是以另外一些肉体的受伤或消失为代价。毫无疑问,“肉体伦理”极为脆弱,原因在于:绝对之善的匮乏或绝版,注定今日之幸存者,极有可能在明天狼入虎口。人人自危的时代,道德冷漠症如流行性感冒一般,制造出大量的病患者。

因此,我认为,行动能否带必然带来幸福,在于行动是否具有自成目的性。这样的行动,给人带来一种无需代价的幸福。即只要有正确的方式或步骤,这样的行动过程自身就可以给人带来幸福,要是行动有良好的结果,又增加了额外的幸福。所以,必须去探索、思考、辩证自己的哪些行动是具有“自成目的性”的,这样的行动必然会让你的生活充满意义。一般人所忽视的是:这样的行动或许未必是一些大事,更多体现在生活的细节中,因为我们是通过细节来感受生活的。如此一来,无论我们追求真理爱情,还是买房购物,或是喝茶走路,都可以独具意义、洋溢美感。生活本身成了幸福事业,所谓名利野心,反而会是琐事。 诚如作者所言,幸福稀少珍贵,或许不在于其难于追求,只是人们理解她的方式有误。但愿此书让我们有些感悟,让自己的人生,以幸福的方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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