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

愿自由之光永照

——读《论自由》有感

“不自由,毋宁死。”这似乎是声嘶力竭的呼喊的话语,将人类共同的对理想的追求,表达的淋漓尽致。

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尽管经历过无知的蒙昧,专制的黑暗,人类对于自由的呼唤似乎出自一种本能,永远照耀着这一段进步的征程。

近日读完《论自由》一书,对于自由,权威,个人,社会等问题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论自由》由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约翰·密尔著。该书是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论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在西方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

该书最早的中译本为清末很有影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严复所译。其译名《群己权界论》很好的表达了本书的核心内容——个人在政治社会中或者说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论自由》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引论;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

讨论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第五章,本文教义的应用。就整体来看,在该书中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

政府甚至是社会在多大程度是可以干涉到个人的自由呢?如何才是正确衡量这一限度的原则呢?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随着经济危机的日益严峻,各国政界和学界对于政府权责的范围,政府在公众生活和经济建设中所应当扮演的角色,掀起了新一轮的极具现实意义的讨论。政府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参与甚至是干预公众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政府和小政府谁才是一个理想的值得信耐的管理者?密尔的理论无疑是一个最小政府观念的强大支持。就个人观点而言,尽管经济上的凯恩斯主义所主张政府的积极干预和有效地管控似乎在当下更具有对症下药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在欧洲再次受到热捧,也似乎说明加强政府的干预和政府的责任日益成为解决危机的一剂良方。但作为一个公民,更应该时刻保持对于政府可能的对公民权利的压榨与窃取的警惕。

同时作者强调自由思想在社会进步上的重要意义。一个不能容忍各种思潮的碰撞,不能给予各种新的主张与想法充分的宽容和实践机会的社会,是难以有开创性的创造的。我们不应该以权威扼杀掉任何指引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创造力的萌芽。我觉得这对于中国的发展极具现实意义。由此我联想到,如果没有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人们的思想解放,破除对两个凡是的权威的迷信,就不会有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如此伟大的成就;同时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在未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能更好的解决好对个人、个性以及新的思想的积极维护,处理好政府与公民的权责关系,开倒车的历史悲剧也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人们的思想总会反应在人们的性格上,不同思想的人们就会有不同的性格及其生活方式,即个性。主张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发展了人的个性,而个性的发展如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一样对人类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人类对自由的追寻,点亮了人类文明的光芒。《论自由》一书充分阐释了自由对于个体幸福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对于自由的讨论或许正如对真理的理解一样永远没有盖棺定论的那天,这也正是她的美妙之处。但是在社会、政府日益强势的今天,对这个问题的思索更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概括言之,我们应当珍惜并捍卫我们的自由,尊重并捍卫他人的自由。这是个人幸福的保障,更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第二篇:密尔的《论自由》读后感

关于密尔的《论自由》

《论自由》从三个方面讨论了自由这一主题,它们分别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以及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作者针对的核心是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力界限的划分。

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于密尔而言,一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目标时,因为不可能独立的存在于这个社会中,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论自由》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密尔强调人类应当自由形成意见,自由发表意见,否则便是人类理性与德性的毁灭。接着又阐述个性的自由发展,认为这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会使人对自由、对他人更有价值。同时又主张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反对社会习俗的专制,讨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提出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源于社会对他的保护。社会成员的行为只要互不损害利益和权利,只要为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受损害与妨碍而承担责任,就不受社会强制。最后重申两条基本原则: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个人行动若有害于他人利益,个人要向社会负责,要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自由的空间是很大的,自由不仅是个人的需要,也是社会活力的保证。

“自由和权威的斗争,远在我们所熟知的部分历史中,特别在希腊、罗马和英国的历史中,就是最为显著的特色。”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政治觉悟和文化觉悟也不断有所进步。在以前,所谓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因此可以说是权威与自由相互冲突吧,我从未意识到自由和权威会有所抵触。每个人生而拥有自由的权利,虽然是法律赋予的,但本质上而言,与任何人无关。 但为什么作者密尔提到自由与权威有冲突呢?我想,在那个时代,贵族阶级与奴隶阶级并存而且存在着压迫与被压迫关系,被压迫阶级对自由的行使权力必然会威胁到压迫阶级的利益与权威,因此,对于统治阶级而言,他们设法从被统治的群体中获得更多的权利与利益,那么势必要限制被统治群体的自由和权力。而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政治意识和文化意识开始有了质变,那么统治阶级的这种限制必然会导致他们的不满与反抗。所以,本质上而言,我理解的自由与权威的斗争,之所以斗争,是它们的主体不同,是由于个人行驶自由权力的时候威胁到他人的权威。

“他们宁从事于探讨何事为社会所当好所当恶,而不去究问社会的好恶对于个人是否应当成为法律。他们宁愿就着他们自己持有异说的某些特定之点努力去改变人们的感想,而不把保卫自由、保障一切异端作为一般性的主张。”我想这不仅是一时的或者仅是某些人的做法,其实在现在,我们很少有人对于法律有什么深入的思考,也不懂法律到底是什么,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人身、财产权力受到侵害时才会想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力。这样看来,提高人们的法律修养是比较必要的。对于那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要提出更高的要求,让他们运用自己的知识来推动法律的进步。

在自由涉及的领域方面,可以看出,在宗教信仰等方面,人们有其自成一体的思想自由。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论自由》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这种自由很大程度上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而正是这种思想自由,舆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化,政治的发展。同样,这种自由也有它存在的绝对权力,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通过任何渠道去控制、去限制。简而言之,思想有绝对的自由。但是,从思想转化为舆论,这之中可能存在政府等的干涉与限制,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变相的限制思想。其次,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

在第二章中,作者反复论述了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的区别和必要性。说实话,我没有意识到这两者的差别,也可能是从未体会过只有其中一种权力的感受。不过本书反反复复强调了剥夺人们舆论自由等等的权力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剥夺人们的思想自由权利。如果你所想的在你想表达的时候没有表达的资格,这无异于剥夺了你的思想自由权力,本书还一针见血的指出,那些被缄默下去的意见很大程度上都是真确的。就算是错误的,通常也含有部分真理。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关于自由,更多的充斥着阶级之间的斗争,因为维护各自的利益为出发点,每个阶级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而对其他地对阶级进行攻击,不管是对方的行为上还是从对方的语言上。 在《论个性为人类复制的因素之一》这一章节中,密尔说“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的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所缺少的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个人进步与社会进步中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这里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于个性的重视,这是我所忽视的地方,不管一个人于他人、于家庭、于社会做出怎样的贡献,最最重要的是他要活出与其自身最有意义的生活,当然这免不了对于个性的尊重与发挥。很大程度上来讲,我们也只有发挥自己的个性才能更大程度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他人、对习俗和传统的摒弃,在如今这个社会,更多的是要强调对他人的尊重,对其他文化的了解。就是因为早早的 给孩子灌输了张扬个性的思想,搞得现在什么怪人、异人层出不穷。当然,还是什么人都有,有的内敛,有的张扬,不过每个人都有能力去更好的展现自己。

其实通篇全文,我觉得密尔所说的自由等等这些人类本该赋有的权力都被放在阶级斗争中去探讨,更多的皆示了人的自私,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上,满足自己的私欲上来衡量人类的道德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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