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自负读书笔记

致命的自负

1、我的工作起点,完全可以用休谟的一个见解来表示,即“道德准则……并非我们理性的结果”(《人性论》,1739/1886:Ⅱ:235)。这一见解将在本书中起关键作用,因为它构成了本书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即我们的道德观念如何出现和如何才能出现,以及它的产生方式对我们的经济和政治生活意味着什么。

2、既然进化论在本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应当指出,近年来在导致更好地理解知识的成长和作用(波普尔,1934/1959)以及各种各样复杂的自发秩序(哈耶克,1964,1973,1976,1979)方面令人鼓舞的进展之一,是进化论的认识论的发展(坎贝尔,1977,1987;拉德尼茨基和巴特利,1987),这是一种把理性及其产物理解成进化过程的知识理论。我在本书中还谈到了一些相关问题,它们虽然极其重要,但基本上仍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

3、在早期思想家看来,人类活动存在着一种超出有条理的头脑的想像范围的秩序,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亚里士多德这位相对而言较晚近的人物,也相信人类之间的秩序只能扩展到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之内(《伦理学》,IX,x),因此一个拥有10万人的国家是不可能的。然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在他写下这些话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亚里士多德虽然作为一个科学家成就斐然,当他把人类秩序局限在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时,他的言论所依据的却是自己的本能,而不是他的观察和思考。

这种念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前很久便已得到充分发展的人类本能,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或成员而产生的。这些本能适用于流动的小部落或群体的生活,人类及其前辈就是在这些群体中演化了数十万年,形成了人类基本的生物学构造。这些由遗传而得到继承的本能,主导着一个群体内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范围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这些原始人受眼前的共同目标支配,对他们环境中的危险和机会——主要是食物来源和藏身之地——有着相似的感受。他们不但能够听到自己的传令官,他们通常还认识他这个人。

虽然更为丰富的阅历会使这些群体中一些较年长者取得一定的权威,但主要是共同的目标和感受支配着其成员的活动。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本能,对这些协作方式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些本能适用于自己团体中的成员,却不适用于外人。因此这些小团体中的成员只能以如下方式生存:孤立的人不久就会成为死人。可见霍布斯讲述的原始人的个人主义,纯属无稽之谈。野蛮人并不是孤立的人,他的本能是集体主义的。根本就不存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4、曼德维尔认为“把我们变成社会动物的伟大原理,支撑着生活的一切生意和行业的牢固基础,无一例外全是罪恶”(1715/1924),这让他的同代人义愤填膺,他的确切意思是,扩展秩序中的规则与把小团体结合在一起的本能直觉是相互冲突的。

一旦我们不把道德规则视为内在本能,而是把它视为通过学习得到的传统,它们与我们一般所说的感情、情感或感觉之间的关系,便会引起各种有趣的问题。例如,虽然道德规则是通过学习得到的,但它未必总是会像明确的规则那样发挥作用,它可以像本能一样,也表现为对某些行为模糊的厌恶或不快。这种感觉经常告诉我们如何对内在的本能冲动做出选择。

有人也许会问,对本能的要求施加的限制,如何能对更多成员的行为进行协调呢?举例来说,不断地服从像对待自己的邻人那样对待一切人这种要求,会使扩展秩序的发展受到阻碍。因为如今生活在这种扩展秩序里的人取得利益,并不是因为他们互以邻居相待,而是因为他们在相互交往中采用了扩展秩序的规则,譬如有关分立的财产和契约的规则,代替了那些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规则。人人待人如待己的秩序,会是一种相对而言只能让很少人有所收获和人丁兴旺的秩序。这样说吧,如果对媒体轰炸向我们发出的一切爱心呼吁全都做出反应,就会造成沉重的费用,使我们无法再去做那些我们最有能力从事的工作,并且很可能

会使我们沦为某些特殊利益集团或有关特定需要之相对重要性的特殊立场的工具。这不会给我们有着合理关切的那些不幸提供正确的改进之道。同理,要想让统一的抽象规则适用于一切人的关系,让它超越各种界线,甚至国家间的界线,则必须扼制对外人本能的进攻性。 因此,为了形成超越个人的合作模式或系统,要求每个人改变他们对他人的“出于天性的”或“本能的”反应,而这是件受到强烈抵抗的事情。这种与天生的本能,即曼德维尔所说的“私心之恶”的冲突,可以变为“公益”;人们为了使扩展秩序得到发展,必须限制某些“善良的”本能,这就是后来又变成冲突来源的结论。例如,卢梭是站在“天性”一边的,虽然他的同代人休谟明确说过,“如此高贵的情感(譬如乐善好施),就像与此几乎完全相反的事情即非常狭隘的私心一样,并没有让人们适应大社会”(1739/1886:Ⅱ,270)。

必须一再强调的是,人们痛恨对小团体中的习惯做法的限制。因为我们就会知道,遵守限制的个人,虽然他的生活要取决这些限制,但是他并不理解,一般说来也无法理解,它们如何发挥作用或如何造福于他。他知道许许多多他认为自己需要的东西,却不允许他去拿到它们,他搞不清楚,他所处的环境中另一些有利的特点,为何取决于他必须服从的纪律——禁止他僭取这些同样有吸引力的东西的纪律。我们非常不喜欢这些限制,但很难说我们能够选择它们,倒不如说是这些限制选择了我们:它们使我们得以生存。

5、亚当·斯密首先领悟到,我们碰巧找到了一些使人类的经济合作井然有序的方法,它处在我们的知识和理解的范围之外。他的“看不见的手”,大概最好应当被说成是一种看不见的或难以全部掌握的模式。我们在自己既不十分了解、其结果也并非出自我们的设想的环境引导下——譬如通过市场交换中的价格机制——去做某些事情。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我们既不了解我们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我们所获得的物品的来源。我们所服务的人,我们几乎全不认识,甚至我们不在乎他们的生存。同时我们的生活,也要依靠不断接受另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人所提供的服务。这些事情之所以成为可能,不过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制度和传统架构——经济的、法律的和道德的——之中,我们通过服从某些并非由我们制定、从我们了解自己制造的东西的功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并不理解的行为规则,使自己适应了这个架构。

6、这种念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前很久便已得到充分发展的人类本能,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或成员而产生的。这些本能适用于流动的小部落或群体的生活,人类及其前辈就是在这些群体中演化了数十万年,形成了人类基本的生物学构造。这些由遗传而得到继承的本能,主导着一个群体内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范围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这些原始人受眼前的共同目标支配,对他们环境中的危险和机会——主要是食物来源和藏身之地——有着相似的感受。他们不但能够听到自己的传令官,他们通常还认识他这个人。

7、不但进化的观念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要早于自然科学,我甚至打算证明,达尔文是从经济学那儿得到了进化的基本观念。我们从他的笔记中可知,达尔文在1838年构筑自己的理论时,正在读亚当·斯密(见补论A)。无论如何,早于达尔文的著作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就已有人在研究高度复杂的自发秩序通过进化过程而出现的现象。虽然像“遗传”和“遗传学”这样的词汇,如今已经成为生物学中的专业术语,然而甚至它们也不是由生物学家发明的。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说过遗传发展的人,是德国哲学家和文化史学家赫尔德。我们在维兰德和洪堡那儿再次看到了这个词。由此可见,现代生物学是从更为久远的文化研究那儿借来了进化的概念。如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们所熟知的事情,但它也几乎总是被人们忘掉。

8、卡尔·波普尔曾对这种历史决定论的观点做了有力的驳斥(1945,1957)。

第二章 自由、财产和公正的起源

谁都无权既攻击分立的财产又自称看重文明。这两种现象的历史是不能割裂的。

——亨利·梅因

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形式的财产,和人类的生计是不可分的。

——卡尔·门格尔

人们享有公民自由的资格,与他们对自己的性情施以道德约束的愿望成正比;与他们把热爱公正置于个人贪婪之上成正比。

——艾德蒙·柏克

1、自由和扩展秩序

(1)、就我们所知,地中海地区是最早承认个人有权支配得到认可的私人领域的地方,这使个人能够在不同团体之间发展出密集的商业关系网。这个网络的运行独立于地方头领的观点和愿望,因为当时对那些航海商人的活动,很难进行集中管理。如果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声望极高的权威人士(一个肯定并不偏爱市场秩序的人)所做的说明,那么“希腊-罗马的世界从本质上说显然是个私人所有权的世界,从几亩耕地到罗马贵族和皇帝的巨大领地莫不如此,也是个私人贸易和制造业的世界”(芬利,1973:29)。

其实,这种助长了私人目标多样化的秩序,只有在我愿意称之为分立的财产基础上才能够形成,这是梅因对通常称为私有财产的更为准确的用语。

(2)、也不应当认为部落是文化进化的起点。其实它们是这种进化最早的产物。这些“最早的”紧密群体,和另一些他们不一定熟悉的个人和群体,有着共同的祖先和行为方式(下面一章将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很难说部落最早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共同传统的维护者,或者文化的进化始于何时。但是,不管多么缓慢以及受着怎样的阻碍,有秩序的合作毕竟在不断扩展,普遍的、无目标的抽象行为规则,取代了共同的具体目标。

2、 欧洲文明的古典遗产

(1)似乎也是希腊人,尤其是持世界主义观念的斯多噶派哲学家,首先表述了后来罗马人在其帝国全境加以普及的道德传统。我们知道,这个传统受到过严重的抵制,并且还会一再有这样的遭遇。在古希腊,当然主要是斯巴达人,即那些最强烈反对商业革命的人,他们不承认个人财产,反而允许甚至鼓励偷盗。。。。。。不过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儿,我们便可发现一种向往恢复斯巴达行为方式的怀乡病,这种怀恋之情一直持续到现在。这是对受全权政府主宰的微观秩序的渴望。

(2)不错,在地中海地区发展起来的巨大商业社会,一度需要依靠罗马人的保护以防备掠夺者,那时的罗马人,如西塞罗所言(《论共和》,2,7-10),仍然具有较多的尚武精神,能够通过征服最发达的商业中心科林斯和迦太基——它们因为“贪婪的生意和航行”而失去军事威力——而控制这个地区。不过在共和国时代的最后年代和帝国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里,在深深卷入商业利益的元老院成员的统治下,罗马为世界提供了建立在个人财产绝对观念上的一个私法楷模。只是在罗马的中央政府日益取消了创业的自由之后,这种最早出现的扩展秩序才开始衰落并最终崩溃。这个过程一再出现:文明可以扩展,但是在接管了公民日常事务处理权的政府的统治下,它不太可能得到很大发展。如果没有一个把保护私有财产作为自己主要目标的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但是由此引起的进一步的进化和成长过程,却一再被“强大的”政府所中断。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个人免于同胞暴力的政府,使一个日益复杂的自发秩序的进化和自愿合作成为可能。但是它们为了贯彻自以为更大的智

慧,不让“各种社会制度随意发展”(取自19xx年版《方塔纳-哈泼现代思想词典》“社会工程”词条下的一句典型用语),迟早会褴用这种权力,压制它们原来所保护的自由。

如果说,罗马的衰落并没有永久终止欧洲的进化过程,但是亚洲的类似发展(后来又单独出现在中美洲)却被强大的政府所阻止,这些政府(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相似,但其权力却超过了欧洲)也有效地抑制了私人的首创精神。其中最显著者莫过于中华帝国,在一再出现的政府控制暂时受到削弱的“麻烦时期”,文明和精巧的工业技术获得了巨大进步。但是这些反叛或脱离常规的表现,无一例外地被国家的力量所窒息,因为它一心只想原封不动地维护传统秩序(李约瑟,1954)。

这也可由埃及的情况得到很好的解释。关于私有财产在这个伟大文明最初的崛起中发挥的作用,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十分出色的记录。雅克·皮尔纳在他对埃及的制度和私法的研究中,描述了第三王朝结束时法律从本质上说有着个人主义特点,当时的财产是“个人的和不可侵犯的,完全受所有者的支配”(皮尔纳,1934:Ⅱ,338-m),但他也记录了它在第五王朝便已开始衰落。这导致了第十八王朝的国家社会主义,同一时期的另一本法文著作(戴兰,1934)对此做了描述。此种现象在此后两千年里一直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这一时期埃及文明停滞不前的原因。

同样,就欧洲文明在中世纪晚期的复兴而言,可以说资本主义——和欧洲文明——扩张的起源和产生的理由,是得益于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巴什勒,1975:77)。不是在更为强大的政治统治下,而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德国南部和低地国家的城市里,最后是在治理宽松的英格兰,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而不是军阀的统治下,近代的产业制度才得到了发展。保护分立的财产,而不是政府主宰其用途,为密集的服务交换网络的成长奠定了基础,也正是这一网络形成了扩展秩序。

历史学家有一种习焉不察的教条,误导人心者莫此为甚,他们把强大国家的建立说成是文化进化的顶峰,其实这经常标志着文化进化的结束。在这个问题上,研究早期历史的人完全被那些掌权者留下的遗迹和文献所左右,因此也受到了它们的欺骗。扩展秩序的建立者,往往没有创造出能够建立丰碑的财富,因而也没有给他们的成就留下多少显而易见的辉煌见证。

【读后感:

《好想伸开蜷缩的翅膀,飞向那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如果说,罗马的衰落并没有永久终止欧洲的进化过程,但是亚洲的类似发展(后来又单独出现在中美洲)却被强大的政府所阻止,这些政府(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相似,但其权力却超过了欧洲)也有效地抑制了私人的首创精神。其中最显著者莫过于中华帝国,在一再出现的政府控制暂时受到削弱的“麻烦时期”,文明和精巧的工业技术获得了巨大进步。但是这些反叛或脱离常规的表现,无一例外地被国家的力量所窒息,因为它一心只想原封不动地维护传统秩序(李约瑟,1954)。”

————《致命的自负》哈耶克

今天看书时记下了这磨一段,有点想法,记下来,嘿嘿,记得有 “ 压制久了,便也没有了飞的欲望”这磨一句话,现在看来也不是哈,却越发有了想飞的欲望,'自由与强制"到底该。。。。。。

一方面要无政府主义般的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极具尚武精神的强制力,即需国家的集权控制,如此的一对矛盾。我想到了古代的巴比伦,那个地方处于热带的地方,由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提到的温暖的环境中可以发挥人们的扩散性思维,更有利于创作,可以想见它当时会有多麽的附有创造力,空中花园。。。而希腊温暖的城邦创造了多磨辉煌的成就,而寒冷的环境却塑造出了力量,所以它最终没能经住罗马人强悍的征服。

同样的故事也荡在我们悠悠的华夏长河里,我们自古南北方就不和,铁木真的粗犷的汉字的形象想必已深深的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这是毛对他的评价,毛本人却是湖南这个略带温暖的地方,虽然没有北方人特有的直爽,有着读书人身上的俊秀气,但他一直在寻求着机会锻炼自己,无论是体魄,亦或是胆量,先天没有北方人的强悍粗犷的气魄,后天可以锻炼嘛!南方由于温暖的缘故人们更具有创造力,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南方人精的跟猴儿似的(意在说明他们很聪明,此处是中性词哈),而北方则是高壮的汉子(有的也不是)。南北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北方人直爽,强悍,但少计谋;南方人聪慧,伶俐,但略有软弱。如果北方人多些智慧,南方人多些强悍与胆量,将会锻造成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的人,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若无一定意志,一定信仰,又何必强迫自己呢?若此生只愿做一个平凡的人,就不必了,然,若已在一个地方,或是向往着那个地方,就不能不拥有这份信念,这份意志了,南唐李煜既是君,北方大兵压境,仍纵情酒色诗书,不亡国还有天理吗?同理:我们的四大发明是在统治较为松的时候发明的,我们的儒、道、墨、法的文化历史是在诸侯争霸,兵荒马乱,百家争鸣时创造的。近代以来,思潮奔涌的年代出现了李政道,杨振宁,鲁迅,钱学森。。。。。。这也许就是对钱老“中国这莫多的大学为什莫出不了大家,出不了大师”的最好的回答吧!这些能不能在外国寻到它的根源呢?

也许吧,哈耶克,这位最彻底的经济自由主义大师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与凯恩斯的论战中败下阵来后就从经济领域转向了法学领域,哲学领域。。。上世纪七十年代他终于又被重用了,戏剧性的是二战后丘吉尔用了他的理论竞选失败了,而这次撒切尔夫人用了她的理论竟成功了,大洋彼岸的美国,里根用了它竟也成功了,这次带来了科技的飞速发展,又一次验证了“自由”的重要,至于之后呢,我想还是这样的历史循环论吧,即自由主义与强制主义的循环上阵吧。那么有整体-局部的辩证观,于人,不亦如此吗?我们该何时需要自由?何时强制?????

一切都那摩的平静,好想做个弥勒佛,腆着肚子,笑呵呵的,看着窗外花开花落,每天躺床上这样看着灯开灯闭,挺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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