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孔乙己》有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外,孔乙己依旧穿着破旧的长衫,捧着装有茴香豆的小碗,跨过历史的密云,诉说着一个时代的黑暗……

伴随书香潺潺,一个古朴的小酒店跃然纸上,曲尺形的柜台、柜里预备的热水,收去一身疲劳的短衣帮、阔气而斯文的长衫主顾……百姓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温馨的氛围下依旧一派祥和。

脱下这祥和的外表,裸露的,却是一个丑恶、畸形的躯体:

当时,正值清王朝统治的末期,辛亥革命的前夕,在那个昏暗的时代,伴随着朝廷的腐朽统治和帝国主义的暴夺豪取,人民生活自然苦不堪言。文中,我最先注意到的,是森严的等级制度,仿佛欧洲中世纪时的封建制度,层层相扣,坚不可摧。而森严的等级制度,直接影响到不同等级之间的态度:掌柜对伙计是“凶巴巴”的;而“我”因为形象不佳而无法侍奉长衫主顾;长衫主顾可以在店内坐着喝酒,而短衣帮只能在店外站着喝酒;“丁举人”可以随意将盗贼打折腿……在这等级制度下,也难怪会创造出一个“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孔乙己,他自知无法与长衫主顾平起同坐,却又因有些许文化而在短衣帮前显露出无与伦比的优越感。他因为是读书人而自觉高人一等,所以才有“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愚昧辩驳。

等级的差异创造人性的堕落。

文章中,小酒店里充斥着欢乐的色彩,文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 “笑”。文中共有五次笑,第一、二、三次,是众人在喝酒是对孔乙己的冷嘲热讽,第四次,是孩童吃完茴香豆后天真烂漫的笑,第五次,仍是众人对孔乙己的冷讥热嘲,只不过,当时孔乙己已经被打折了腿,濒临死亡了。

在这五次笑中,“我”笑了,掌柜笑了,众宾客笑了,孩童笑了,甚至连空气都是“快活”的。

只有孔乙己没笑

众宾客的笑,是无情的笑,是怯懦的笑,是自私的笑,是堕落的笑。对于他们来说,别人的不幸是有趣的。他们的笑逐颜开,伴随着孔乙己的欲哭无泪。

掌柜的笑,是残忍的笑,是歹毒的笑,是猥琐的笑。为了自己的盈利,他把孔乙己当成一个讨好客人的工具,他自然也从未因此对孔乙己稍有感激,他的生意兴隆,伴随着孔乙己的身败名裂。

然而,第四次孩童的笑,是天真的笑,是幸福的笑,是阳光的笑,是希望的笑。孩童们得到了茴香豆,自然是高兴的,于是,便发自内心感激地笑了。在笑声中来,在笑声中散。尽管这次笑的源头依旧是孔乙己,孩童的笑却与宾客的笑全然不同。孩童代表了未来,他们的喜上眉梢,正代表着时代的脱胎换骨。写作当时,中国正步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一个充满憧憬的时代,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未来的无比期待。

我还注意到了一处看似不合理的剧情。孔乙己被打断腿后,穷困潦倒,生命垂危。却依然来到咸亨酒店,花四文大钱喝酒,在寒冬,已经骨瘦嶙峋的孔乙己还能拿出闲钱喝酒,大概也是不可思议的吧。

其实,孔乙己并非不懂理财,他知道自己大去之期将至,他这是特地来道别的…… 他穿着长衫,站在店旁喝酒,大叹“之乎者也”,是在这酒店里吧;他教“我”写“茴”字,是在这柜台的粉板边上吧;他给孩童分发茴香豆,是在这店门旁吧……星星点点的回忆,此刻必然化作圣洁的泉水,充斥他的心房。他是来道别的,向这个酒店道别,向过去生活道别,在这里,他辉煌过,他风光过,他贫穷过,他名败过,但他从未堕落过!他向这个世界告别,他向过去的自己道别!他想向这个时代宣告,向自己证明:有个人,他是品《孔乙己》有感

读书人,他叫孔乙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杯酒下肚亦可仰天长呼“世人皆醉唯我独醒!”,面依不改色,心中早已泪泉奔涌……

然而,送走他的,不是他生命中最后可能得到的祝福,而是无情的嘲讽。如此看来,他的一生,也最终没有获得丝毫的关爱罢,他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读书人而已……

众人依旧在嘲笑他的自作自受,他就在众人的说笑中离去了……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已经死了”

“大约”,即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心孔乙己的死活。“的确”,孔乙己也不可能是活着的了,在那样冰冷的天气,在那样冰冷的时代,连一个记住他的人都不会有吧……

真的没有人记得他了?

在文章第三段,最后一句“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咸亨酒店的小伙计还记得他!我也记得他;我们都记得他!这就是《孔乙己》的魅力吧,在绝望之际留有希望,在暗空中尚存星光!《孔乙己》代表了一个时代,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前夕,半殖民半封建地的中国最黑暗的时代。封建、官僚、帝国主义、军阀割据的混乱时代。展望未来,更应牢记历史!《孔乙己》也确是文学上的一部不朽传奇,是一把与黑暗斗争的利剑,一只照亮历史未来的火把,引导我们走向更璀璨的辉煌!

咸亨酒店外,总能看到孔乙己的影子,用手慢慢走着,向那迷离幻想之地前行……

 

第二篇:孔乙己 读后感2

孔乙己-读后感(2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安排,这就是暗示迂腐的人的必然结果吧?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古时的伙计,就是今天的服务生吧?我见到一个高中生和我聊天,不愿学习,却羡慕服务生,跟我说“他们可以挣500呢?”也许吧,我去KTV唱歌就可以看见一个个年轻的服务生---白衬衫、黑裤子或牛仔库,见到男的一律喊“哥”。他们有什么可以羡慕的呢?不用出力?只要站在那里走来走去就可以挣钱?我想这就是那个中学生的想法吧?

我问那个高中生,你的半袖多少钱?----100多。

你的裤子多少钱?------------100多。

你的鞋多少钱?-------------300多。

你一顿饭多少钱?------------最少5元。

我笑了,你能养活自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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