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感

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感

早就听说过亚里士多德这个人物,高中的政治课让我进一步了解了这个伟大的人物,一接触到他的思想就觉得很敬佩,那么早之前就有了那么先进的思想,所以当我接到这个作业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亚里士多德。怀着满心好奇读了《政治学》这本书,一读起来便更加佩服

这位古希腊伟大的哲人。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分为八部份,主要涉及城邦的目的、起源、变更和保全;政体的分类、变更和保全;理想的城邦及其构建;最后论述了公民和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另外,这本书还涉及领导者素质和领导艺术的问题;他还阐述了他的法律的思想和司法的思想。

第四部分首先再次提及法律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政体多样性的原因,再分别对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贵族政体进行细分,并提出“中庸政体”是最好的政体的观点和阐述了政体的三要素。

在这部分的开始,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法律的思想。他说,法律是根据政体制定的,是对政体诸多要素的内容的规定和确认。各个当权者必须依照法律来进行统治,并有义务防止别人违反法律;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必须了解政体的类别和这些政体类型之间的差异。

紧接着,他分析了政体多样性的原因。他认为,每一个城邦都是

由不同的要素和部分构成,这些要素和部分在不同的城邦结构和分布是各不相同的。因为,城邦是由不同的家庭构成;城邦的人群有不同的阶层;城邦中人的财富、出身、德性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别。

然后,他对平民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分别进行了更细的分类。

接着,他提到了“中庸政体”是最优良的政体的观点。所谓“中庸政体”是中间阶级人数占主导,并由中间阶层掌权的政体。因为,中间阶层既不会掠夺富人的财富,也不会剥夺穷人,更不会由党争。他进一步说到,任何一个城邦在构建上都包含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所谓性质是指自由、财富、教育和门第;而数量指认可的数量。他进一步指出,在任何一个城邦中,没有任何阶层同时在数量和性质上占双重优势。所以,要保持一个相对政体的稳定,就要使其支撑者力量大于反对者力量;各个阶层在制定法律时,要使中间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得到顾及。

在这部分的最后,亚里士多德阐述了政体的三要素。他认为,政体应该包括议事、行政、司法三个要素。议事要素负责战争与和平、结盟与解盟等公共事务以及法律、死刑、官员选举和审查等方面事务。这个机构可以由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担任。行政要素则负责各种官职的安排和配置。司法要素主要指法庭的审判等职能;而司法方式的区

分标准包括:法庭成员、审理对象、成员任用方式、法庭形式等。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开创了政治学研究之先河,使政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

但他的思想也有不足之处。他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如他认为有的人天生就适合做奴隶,有的人天生就适合做自由民,有的人天生适合做统治者。

另外他的思想又有自相违背的地方。他在论述平民政体的原则时,官员应该有全体公民产生,但在后面他又说官员应该通过抽签产生。到底是哪个,我们不知道。

 

第二篇: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摘记

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摘记

伦理问题和政治问题始终有密切关系。柏拉图认为伦理和政治学研究的都是正义问题,伦理学主要研究个人的正义,而政治学主要研究国家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开始把伦理学和政治学分理开来,这一分离完成于马基雅弗利。 《政治学》主要讨论了两大问题:一是政治理论,二是现实政制。 阶级分析的方法实际上从亚里士多德就开始使用了。亚里士多德认为,社会中一般存在三个阶层,即富人、穷人和中间阶层。就是“占有一份适当而充足的财产”的人,他们不会为富不仁,也不会觊觎他人。因此他提出的治国之道是抑富扶贫,强化中间。这与孔子的观点不同,孔子的观点有点类似柏拉图,主张贵族统治。 亚里士多德对于人与国家的关系的看法倒很类似于孔子,他们都认为个人要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孔子那里,这叫“入世”。 亚里士多德关于公民的定义,也影响深远。直到18、19世纪,欧洲的民主国家还以财产多寡限制选举权,那些没有财产或财产微薄的人被认为不能享有公民的权利。 马克思对于国家的态度基本上是否定的,这非西方政治思想的主流,从亚里士多德开始,都推崇国家,黑格尔更是登峰造极。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社会团体之一种,而且是最高层次的社团。亚里士多德指出的,人的本性发展要求最广泛意义上的公共生活,还是有其重要意义的。

古代的政治思想特别强调抽象的正义和善。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个社团都是以一种善为目的,那么国家便是以最高的善为目的。在这一意义上,他认为政治学是最高的科学。 亚里士多德还早就提出了法治的思想。他的老师柏拉图的观点可能类似于孔子,推崇人治,孔子讲“礼治”。亚里士多德似乎更倾向性恶论,他认为个人有七情六欲,不免会产生不公和腐化,必须以法律来约束所有的人。

卷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特殊的社会团体,是最高、最广的社会团体,即政治社团。 有理智的人应该是统治者,而有体力无理智的人应该是被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认为,君主制是原始家属关系的延续。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君主制应该逐渐为民主制所代替,野蛮民族才实行君主制。“政治家所执掌的则为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托付的权威”。—19 特别强调正义,“人类由于志趋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 “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是奴隶制的维护者,他反驳了那种认为奴隶制违反自然,是源于强权、是不正义的观点。他并不认为人生来平等。发动战争以掠取奴隶也是合理的,如果那些本应服从的卑下的部落却拒绝服从的话。因为,掠取奴隶就如同狩猎掠取野兽。

卷二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已经有了任期制的思想。这是因为“全体公民都天赋有平等的地位”,因此统治者不应该始终是某一部分人,而“应该让全体公民大家参与政治;”。

亚里士多德反对苏格拉底财产共管的思想,因为人们的利己本性决定了他关心自己的所有物,而忽视公共事物,至多只关心与自己有关的公共事物。在财产公有的情况下,实际上人一无所有。

亚里士多德是主张“产业私有而财物公用”的经济制度的,其中“私有”是关键。他认为世界上的罪恶并非来自私有制,而是来自人类的罪恶本性,即使实行了公有制也不能消除这些罪恶。因为人们大都生活于私有制下,很少生活在公有制下,对公有制下的罪恶少有觉察。“人类的恶德就在他那漫位止境的贪心”。“财产的平均分配终于不足以救治这种劣性及其罪恶。这就要求助于教育。惟有训导大家以贪婪为诫;至于他们分内应得的事务当然应该给予公正的分配,勿使发生怨望。”—74-75 另外,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实行公有制,必然导致社会的完全划一,而亚里士多德却赞成社会的多元化。亚里士多德似乎预见到了后来绝对主义或者整体主义(totalism)的恶果。 亚里士多德为利己心进行了辩护,甚至进行了美化。他说:“自私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所谴责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只有

在私有制下,人们才会体会到施舍带来的乐善好施的快感。

亚里士多德却认为自由的公民各阶级禀赋相同,政权不应由一部分人垄断,而应实行民主制度。亚里士多德主张私有制同时却主张民主制,而柏拉图主张公有制同时却主张寡头政治,这确实值得人们反思。 亚里士多德似乎是一个保守主义者。尽管他承认变革的必要性,但又指出:“变革实在是一件应当慎重考虑的大事”。如果轻易废改法律,那么民众守法的习惯和法律的威信就会削弱。

卷三 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制度是“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公民则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城邦则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 这与亚里士多德先前指出的城邦也是一种社会团体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这个概念也适用与国家,那么国家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亚里士多德认为,“决定城邦的同异的,主要地应当是政制的同异” 这实际上上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城邦是“一种社会团体”或“一个公民集团”思想的逻辑上的必然。

亚里士多德把统治分成两个方式:㈠主人统治非自由人、即奴隶,㈡自由人统治自由人,即公民统治公民。在这种统治方式中,公民互为统治和被统治者。既然公民互为统治和被统治,就应该兼具指挥和服从的品德。“同等的人交互做统治者也做被统治者,这才合乎正义。”这也就要求法治。 什么是最优良的政体呢?“最优良的政体就该是由最优良的人们为之治理的政体。这一类型的政体的统治者或为一人,或为一宗族,或为若干人”。173 “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这些要素是:门望、自由身份、财富、正义的品德和勇毅。150 亚里士多德认为,多数的平民群众素质上的欠缺使他们不适宜担任公职,但是如果把他们排除在政权之外,就等于在国内保留着许多敌人。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给予平民群众选举权、参议权和监查权。

而且,亚里士多德认为,“把公民大会、议事会和法庭所由组成的平民群众的权力置于那些贤良多担任的职司之上是适当的,也是合乎正义的(合法的)。”因为,“所有参加这些审议机构的人们的集体性能原来就大于那些少数贤良所组成的最高(行政)机构”。多数群众比少数人的统治不容易产生腐败。因为,“大泽水多则不朽,小池水少则易朽”。163-164大多数的人如果要他们判决有关自身的案件时,实际上就都是不良的判官。 亚里士多德尽管主张民主、法治,但还是为独裁和人治开了一扇后门。如果出现了善德特著的人物。【也许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民主政体下,必须放逐,而在贵族或君主政体下则听从杰出美德的人。】 卷四 立法须与现实相适应,政体决定法律。<没有好的政体,便没有好的法律.> 平民政体的变种——非法治的平民政体否定了法律,趋向专制,不能算作政体。最坏的政体是非法治政体。

法治的两重含义:获得普遍服从;良法。法律不是奴役,而是拯救。

共和政体是寡头和平民政体的结合。

中产阶级最能顺从理性和中庸,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政体是最好的政体。

政体三要素说。

卷五 对于政体变革的原因,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中的寡头和平民对于政治权利不满时就会起来鼓动变革。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权的更替只有通过法律而实现才能保障稳定。而通过政变取得政权还会引起更多的争端。

对于一种政体来说,最好是恪守“中庸之道”,对于统治者来说也是如此。在平民政体中,应该保护富室。富人应该对国库做较大贡献。就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相比较而言,平民政体更加稳定,因为平民内部较少争斗,而寡头不如往往出现斗争。另外,平民政体比寡头政体更接近共和政体。235 寡头政体的变革有两个特别显著的途径:一是以暴政,被群众推翻;二是寡头集团内部出现内斗。还可能有更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寡头政体不得不适应民众财富和参政能力增长的社会现实。

亚里士多德注意到政体变化的外部原因。雅典和斯巴达争霸时代,“雅典人到处破坏寡头城邦;斯巴达人则到处压制平民政体”。

“为政最重要的一个规律是:订立法制并安排它的经济体系,防止假公济私。对寡头政体,贪污问题更加应该注意。限制政治参与和政权内贪污腐败盛行结合在一起是政体不稳定的大患

亚里士多德对僭主政体的评价很低,认为它“兼具寡头和平民政体的弊病”。僭主们象寡头们一样“不信任平民群众”,压迫平民,同时,又象平民政体一样仇视和压迫杰出人物。亚里士多德揭露了僭主维护自己统治使用的种种伎俩。他论述了僭主延续自己统治的策略,即“僭术”。

卷六——平民政体 平民主义政体的精神为“自由”。平民政体的正义原则是数量的平等,即大多数人的意志就是正义。平民政体的具体特点是:选举、轮番为治、几乎无财产限制、任期制。最高治权贵公民大会。平民占大多数,因此决定政事。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应该拥有议事的权利,但对于参政权则应该有财产限制。

最优良的人党政,贵族担任公职,民众有审查之权。人们相互依仗而又互为限制,谁都不得任性行事,着在实际上对个人都属有利。人类倘若由他任性行事,总是难保不施展他内在的恶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以农民为主体的平民政体是最理想的。“群众都爱好实利而不重名位”。这样就能保证杰出人物掌握政治权力。而以工商佣工为主的平民政体是较劣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对于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最优良的生活应当寓于各邦在现实情况下所可达到的最优良政体中”。亚里士多德倾向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因为:人生一定要有“善行”而后可以获致“幸福”,实践(“有为”)就是幸福。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幸福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应该“依从理性,把理性作为行为的准则”。 城邦中的公民必须有财产,才可能有条件修养善德和从事政务的闲暇。倾向混合所有制的。财产划分为两部分:公产和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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