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

剧情很简单,根据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改编。徐静蕾把背景搬到了中国。30年代,北平。12岁小徐静蕾喜欢上了邻居作家姜文,从见到他第一眼就喜欢,默默喜欢了一年然后搬家了。6年后回来北平读大学,姜文终于注意到成为大姑娘的亭亭玉立的她。然后几夜情,她圆了她儿时的梦想,他只不过是在众多女人中又多了个玩伴。他离开北京两个星期后回来却完全忘了曾经的诺言再没找过她。她选择离开,怀着他的孩子。8年后他们再相见,她已是一名交际花。他又一次没有认出她。就如同8年前他没有认出这个女大学生就是当年的邻居小女孩一般。又是一夜情,他给她钱,又一次离开,同样的诺言我回来后就找你。同样的没有实现。又过了4年,他收到了临死的她的信,把他们的三次相逢交代清楚“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一个人,而你一无所知。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我。而我要和你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从那一秒钟起 我就爱上了你 我知道女人们经常向你这个娇纵惯了的人说这句话可是请相信我 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爱过你 过去是这样 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演小徐静蕾的小姑娘我很喜欢,不漂亮,单眼皮,小小的脸庞,瘦小的身材,却有执着的眼神,很有灵气。而徐静蕾我却是不喜欢的,喜欢她的长相,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她这个人,她太傲。女孩子,我喜欢直率的,却要给人温暖的。但是,作为导演的她拍出的这部作品,

却是我很喜欢的。至于男主角姜文,想不通为什么要挑他。能让小姑娘一见钟情的,不该是长成这样的师奶杀手性格男人吧。但是很喜欢整部影片的色调,而且剧情很紧凑,最后的琵琶曲选的也很妙。一部电影能让你喜欢,总是触动了你内心最柔软的部分,而这部片子,就是这样的。

这部片子一开始就预示着飞蛾扑火的悲惨结局。这段感情对她是刻骨铭心,对他却云淡风轻。她对他忠贞一生。他对她逢场作戏。她把整个生命都给了他,他却把他的生命挥霍到无数的女人身上。他对她只有永不曾兑现的诺言,她却默默关注他的文章,为他抚养孩子,从少女到少妇,终其一生。也许会有人问:“用这样的方式爱一个人,值得吗?”或许值不值得她根本就没有想过,她只是听从她的心。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她比他幸福。她至少活在自己的爱情中,而他根本未曾拥有过爱情。因为爱情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

影片的结局处理的很好,她故事讲完了,说“亲爱的,保重”男人只是默默的,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而她也许也并不期待他的悔悟。她写这封信,只是告诉他这样一件和他有关的事,但她爱他,却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和他无关。

“朋友算什么?自尊算什么?下一次我还会这样。你的声音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无法抗拒。经过十几年的变迁,依然没变;只要

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这样一段话,即使由徐静蕾单薄的声音来演绎,依旧充满了力量。

我们是否也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他说他不相信爱情。我们是否也选择这样爱一个人,在心底热烈奔放,却什么都不对他说。我们是否也在这样的幻觉里,与他一直在一起,等待永远不会有的交集?我们是否在午夜梦回,喃喃地说,我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与你无关?

 

第二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13岁时,她就对这个没见过的文化人怀有好感,因为之前的对门邻居是个粗野的人,她看到他的仆人对人都彬彬有礼,称她母亲这么一个不受人尊重的寡妇为夫人,可想而知,主人该是个多么文雅的人?后来,他来了,是个小说家,人长得很帅,芳龄25岁,“豆蔻年华”呀,“你的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挺拔、多么标致潇洒。”起初的好感演变成了爱慕。正像她在信中所述:在你本人还没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好有一比,这种想象的瑰丽,多像网络中互不相识,只能凭只言片语去臆想的人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吧。它把对方无限的美化了、神秘化了。唯因如此,他才完美的无缝可插针。

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 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 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

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

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每年他的生日,他都会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

就这么几天的时间,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忍受着那么多地的痛苦生下这个孩子,抚养这个孩子,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放在这个可以被她牢牢地抓在手中孩子身上。为了能让孩子过着贵族孩子的生活,她出卖自己的肉体。这中间,她遇到过一些对他非常好的人,他们养着她们娘俩个,她也经常出入贵族们举办的活动。这期间,也曾遇到过他。有一次,看到这个美丽而又风韵的女人,他忍不住给她使眼色,勾引她,她就随他一起又一次来到了女人那么熟悉、那么魂牵梦绕的地方,仍然是一夜情,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我打算出门旅游,以后我会跟你联系的。她百感交集的说:我以前爱过的一个人,也喜欢这样说。她多么希望她能够认出她就是对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跟他同居三天的少女,可是他没有。他一边对她说,他是不会忘记她的,一边往她的口袋里赛钱,她被击垮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她只不过是风月场中的女人!她狼狈的往外跑着,跟走进来的管家差点撞个满怀。一刹那间。管家认出了这个小姑娘!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趁他还没回过神来的当口,就把那一叠钱,塞到了管家的口袋里。

后来,她的儿子惹上了流感死了,写这封信时,女主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她自己也惹上了病,考虑到

她即将不久人世,她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的脆弱、委屈一股脑写出来,她要告诉她至今仍然深爱着的他,她对他有多么的爱,爱了十几年了,直到临死前还是无怨无悔的爱着,可他一点都不知道。她要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他也不知道。

“我的一生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过去一样一直把它埋在心里,我将继续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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