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读《活着》有感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第二篇:读余华活着有感

走进余华,感受《活着》

读《活着》原因有两个:一、手机里的苹果商店里有这本书;二、这本书的名字比较文艺。可能因为年轻,总是喜欢故作深沉,所以选了这本书来看。

初读这本时,我经常会笑。家人会问我,什么书让我看了以后笑的这么开心。说说其中的两个情节吧。

第一个是书的一开始,福贵跟老牛福贵说话,说家珍、凤霞、二喜、有庆怎么样怎么样。笔者一问才知道,原来啊老头福贵在跟老牛福贵聊天呢,随便说了几个名字,是想让老牛福贵知道其他牛都在帮忙干活,没有偷懒,是牛就应该帮忙干活的。可是这本书看完以后我才突然回忆起来书开头的这段有趣的情节,福贵口里说的那些人全是离自己远去的亲人的名字。

第二个情节是在福贵被抓去当壮丁打仗那会,因为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国民党军队一片涣散,空投下来的子弹撒了一地,没有人要,甚至都找不到一块合适的地来舒舒服服地躺着睡觉。每次空投大家都忙着抢米和大饼,后来因为缺乏草料,有米也没有用生不了火。福贵说没抢一次比拉一个星期的大炮还累,浑身酸痛,全身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春生竟然没有人堆人,人叠人去抢大米,而是专门脱其它人的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胶鞋底是可以生活的。

在这本书里,我对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很远的“人民公社”、“大锅饭”、“红卫兵”等等词眼有了一些了解。第一次真的感觉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公公婆婆的年龄要比我的爸妈要稍微年长一些,问了一下他们记忆中的那时候。公公家在农村,公公的爸爸还是村里的大队书记,再加上公公那时候是家里唯一的男娃,所以公公回忆起来说那个时候他有的吃,他清晰地记得当时家里就他一个人吃的山芋其它人全吃的萝卜,他还依稀记得当时很多人都在食堂吃饭确实是很热闹很好玩。婆婆的家不在农村,婆婆说那个时候整天都很饿,去了食堂也是很稀很稀的稀饭根本没得吃。婆婆说有一次好不容易2分钱买了一个烧饼,刚拿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那个小叫花子年级也不大,一抢到饼就往上面狂吐口水。还有一次邻居阿姨带了块肥肉给婆婆吃,可能是因为那块肥肉没煮熟的关系,婆婆吃完就头晕,仿佛那块肥肉吃到脑子里去了。刚跟公公婆婆住那会,我其实有点受不了,实在太节俭了。做什么事都是小心谨慎,如果跟钱有关肯定是算了又算了。听公公婆婆讲完这些,终于能够理解他们了。我想如果我也曾经历过那样的生活,我可能比他们对自己更狠了。还好现在的我读到了余华的文字,了解了那一段特殊岁月的生活。现在的我不愁吃不愁穿,整体还要想办法减肥。现在的我衣服一大堆,有些甚至穿都没穿过。以后,也许我也得换一种方式去活着,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就足够了。

福贵是家里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他送走了一个又一个他最亲的人。而那样的悲剧就是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大背景造就的。我认为福贵很可怜,他面对了亲友的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亲手给他们挖好坟墓。福贵却看的很开,他心想自己能把自己的亲人一个个送走他也就放心了,这样他自己死的时候也就能安心了。

福贵的妻子家珍,人如其名,真可以说是家里的珍宝。这样的女人让我很佩服,如果不是她的执着,福贵可能早就在哪个犄角旮旯死掉了。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爷时,福贵整体在外面吃喝嫖赌,家珍始终苦苦守着福贵,等福贵回心转意。聪明的福贵还给家珍做过特殊的菜,四盘蔬菜下面全夹着一块肥肉,也就是告诉福贵,女人看起来不同,其实都一样。福贵破产以后,福贵的丈人把家珍接回家了。家珍在娘家把儿子有庆生了下来就回来了。就像福贵他妈说的:“家珍是你

的女人,谁也抢不走。”后来的家珍更令我佩服,福贵被意外抓走了去打仗,家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人送走了老婆婆,拉扯大两个孩子。她完全可以回自己富裕的娘家,丢下孩子不管,福贵不在家,她把家里打点的井井有条。家珍这样的女人,用福贵的话说,一生都是清清白白的,其它女人死了以后多多少少都有人说闲话,家珍这样的女人死了以后绝不会有一个人说闲话。一个女人死后没有人说闲话,这也许也可以作为女人一生成功的写照了。

家珍的儿子有庆和女儿凤霞都死于医疗事故。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出血,需要大量的血。校长便把学校里所有五年级的孩子带到医院去献血,结果只有有庆一个人的血型符合。医生为了救活县长的女人,抽血竟然能抽上瘾,听到有庆喊头晕,脸色发青,嘴唇发紫也不闻不问,就这样活活把一个12岁的孩子抽血给抽死了。凤霞童年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哑巴,哑巴凤霞在家里总是抢着活干,尽管这样,为了攒钱给有庆念书,福贵和家珍商量着把家珍送给了人家。后来的家珍还是回来了。然而到了试婚年龄的凤霞却没有人来提前。二喜出现的章节是我认为这本书里写的最温暖的,我觉得好人有好报,哑巴凤霞竟然找到了真正疼自己的偏头二喜。二喜给丈人家修房子,给丈人买酒喝,还风风光光地把凤霞给娶回了家。书里的一个情节总是让人感觉很感动,那就是哑巴凤霞和偏头二喜俩人每次都是手牵手回娘家。想到这一幕,总是让人感觉小人物也有小幸福。但是我心里总是害怕,我知道这样的书里没有一个人会有好结局的,现在越美好,等会更悲惨,果然,幸福的凤霞在生儿子苦根的时候大出血死了。

这家够惨了,结果勤劳沉默的二喜竟然在下水泥板时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压成了一块肉饼。爷孙两个相依为命,小苦根发了高烧,福贵心疼孩子给孩子煮了豆子吃,结果孩子没数,活活把自己给吃撑死了。

从此老头福贵就与老牛福贵相依为命,福贵把自己的亲人一个都埋了,他还在自己的枕头底下放了10元钱,再穷也不动那10块钱,村里人都知道,哪天福贵走了,埋他的人就拿这10块钱帮他操办后事。

看完福贵的故事,觉得福贵的一辈子真的很惨。课时福贵说他不惨,那个年代像福贵这样的人很多,为什么因为他们跟福贵一样都是小人物。小人物要么病死了,要么就县长女人的命死了,要么生孩子死了,要么施工死了,要么撑死了。那个时候的大人物,比如说村长被踩在地上打,比如说县长春生被活活逼死了。像福贵这样的活着的人就这么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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