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doc

观《十二怒汉》有感

关于公平、正义、民主的影视作品很多,这部影片虽然拍摄于半个多世纪以前,但是无疑却是最具代表性之一。乍一听到影片的名字,怎么也不会把它与民主联系到一块儿,然而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也开始明白名为此的目的了。Life is in their hands,Death is on their minds,陪审员们的决定至关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必须要12个人看法一致的原因了。几乎能决定一个男孩的命运的十二个陪审人员在参加讨论的时候表现出的不同“愤怒”的确引人深思。

似乎所有的证据——老人和妇人的指控、男孩无法说出自己所看电影名字提供不在场证明,都昭示着正是男孩杀死了他的父亲,男孩是有罪的。12个人中有11个人一致认为这已无须讨论,像这样一个“在教管所呆过,有打架斗殴记录,生于贫民窟”,而“贫民窟是犯罪之源”的男孩被判罪是理所当然。认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男孩,草率地决定男孩是guilty,他那样的人死不足惜,因为要回去看球赛,因为要回去参加舞会,因为像自己儿子那样不懂得爱护父亲的人该被判罪。

而另外一个“不走寻常路”的陪审人员提出自己的猜疑,认为男孩并不一定有罪,显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孩子的出身于案件无关”,“我不知道真相,也许没有人知道,我只是想为清白者辩护”,“你不相信男孩的证词,为什么又要相信妇人的证词,他们都出自贫民窟”,“谁允许你将生命当儿戏”,“你只是想看到男孩被处决,并不是从事实出发,你真残忍”,“It’s not a game”,“我只想尽力而为”。而这些掷地有声的辩护轻易地把我们心底的防线触碰,我们开始真正思考此案件或许有许多不为我们所知的秘密,或许是我们太轻率地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了,就连一直坚持男孩有罪的人也说“我很难说清,但我们都认为他有罪”,这是否也说明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当初男孩有罪的决定呢!不,不只是此案件,我们开始联想到现在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事情,我们开始怀疑当初的决定的正确性,我们开始真正的审视生活。

我想,所有提倡民主制度的国家都不能保证它真正做到了百分之百的民主,没有使任何一个人受到冤枉,但是正是因为有所欠缺,我们才会把更多的重心放在全面考虑上面。偏见往往遮蔽了方向,“排除各种偏见,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这就是民主。”要想真正做到民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经历,那些在我们记忆里的东西有时会阻挠我们对事情的判断力,如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陈果所说“当你的决定要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时候,再多的慎重的思考都不是多余的。”我们在对任何一件事情作出决定之前都必须要经过慎重的决定。

民主远没有口头上说得那么容易,如果一个利益熏心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到他人,而他嘴上却说着我这样做是正确的,我只是为了民主。那是否我们此时也要思考他到底是对是错呢?我的意思是说民主是要有原则的,不是随便编造的一个以民主为帽子的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当然,民主也不是多数人的暴政,少数人的思考也是更值得我们关注,人云亦云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真相,如果尺度偏了亦或是错了,那民主就无从谈起。

 

第二篇:十二怒汉观后感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因为,在美国,法律保护每个人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保护公平的每一丝可能,所以,即使只有一个人有不同意见,那么案子就要重新开始。而这种民主的思想深入每个人的骨髓,他们每个人不管高低贵贱从来不放弃追求自己公平公正的权利。在中国,这样公平的权利似乎保护的力度不够,人们更看中正义和权威。有多少案子,为了早日破案,都不走法定的程序。有些时候正是因为警方的权利被滥用且无人监督,才导致了重庆那样的黑恶势力和经方的无耻勾结、才会出现刑讯逼供黑牢层出不穷。而这样的风气也深入一个民族的骨髓。对于权威,人们都顶礼膜拜,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说看《新闻联播》好,为什么?因为新闻联播是中央的,中央的就是权威,权威的就是正确的。难道《新闻联播》就不会错吗?难道中央就一定对吗?而更重要的不在于对错之间,在于我们对于不正确的事情有没有言论并且通过言论改变不正确事情的通道和对通道的保护措施。

也许将的太多太复杂了。对于我们普通人,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和改变。总之,当我们要做决定他人命运事情的时候,请大家都放一放手边的事情,慎重再慎重的考虑考虑。因为当你被人决定命运的时候,你也同样希望别人慎重再慎重。

十二怒汉。一个国家的精神,更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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