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站质量问题的反思

对工程监管方法的案例剖析

——桐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案例:今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了几起自拌混凝土强度明显低于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1、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薄;2、建设(监理)项目部的管理严重不到位3、使用小铲车直接上料,混凝土级配无计量;4、砂、石骨料质量差、且含泥量大;5、水泥经销商诚信度较差;6、我站监督管理精细程度不够。分析几起质量事故共同特点是:1、质量事故工程分布于县城以外的乡镇;2、事故发现时工程量已完成相当一部分;3、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严重不到位且工作质量较差;4、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管理水平较低等。下面联系以上案例就我站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加以剖析。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自然砂、石等原材料越来越少,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大部分为机制砂、石,其压碎指标、含泥量等质量指标也越来越不尽人意。在人工费高涨形势下,采用小铲车直接上料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自拌混凝土的级配计量也成了一纸空文,更不用说原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了。这些现象在我县工程建设过程中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我站的监督人员也已察觉,采取的监管方法基本上是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开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对整改效果缺乏跟踪,而施工、监理企业往往也只是书面回复,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多年来工程质量相对稳定的现状麻痹着我们的意识,使我们对这些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也没有随着形势的改变而及时转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最终导致几起质量事故的发生。5月份专项检查发现二起较大混凝土质量问题后,我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钢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通过制度来加 1

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有效的预防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当时我们的工作能更精细一点,作进一步追踪或能及时分析现状拿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也许就避免了这几起质量事故的发生。)

由这几起质量事故引起了我站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上的进一步思考。质监站质量工作管理的的重点按照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一是对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质监站通过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行为来达到管理工程质量的目的);二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目前,这两块管理的现状如下:

1、对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每个人都知道行为管理的重要性,但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现状,如管理人员缺乏·、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有施工经验的无证书,有证书的无施工经验用来挂靠等,都制约着行为管理的真正落实。行为管理年年提,上到国家、省、市,下到各县、区,都在提出要把质监工作重点从管现场转移到管企业、从管“砖头”转移到管“人头”上来。但是,从我县的具体情况来看,完全的落实行为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也因此导致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偏重于对具体问题的管理,对行为管理无意中变得淡化了些。

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从质监站成立以来,一直偏重于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行保姆式的管理,如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等自己不看过总是不放心。但一方面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建设工程监督量成倍的增加,从前五年每年的几十万方增加到三百多万方,另一方面,监督管理人员较以前基本未增加,如此一来,分配到每个人的监督工作量翻了好几番,再想要采用原来保姆式的监督方式,在质量监督上做到面面俱到已经 2

是不可能了。

上述现状反映出我们的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着以下问题:

1、监督观念还未完全转变,还存在以原来的观念来指导开展工作。

2、监督方式方法上还有待转变,还存在着保姆式管理的迹象。

3、监督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大量的时间花在了程序性的验收、核查资料等工作。

几次质量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如果再不随着形势的转变而及时转变工作方法,那么更多的无法预料的问题也有可能随时会又一次出现。

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的精细化管理,并不表现在事事亲为、面面俱到。而是在我县建筑企业现状、建设工程现状和单位监督管理人员短缺的现状下,如何在管“砖头”与管“人头”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这个平衡点为切入口,实行差别化管理。初步设想如下:

1、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完善“企业管项目,政府管企业”的监管模式。根据目前企业的现状,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置不要一刀切,可以考虑面积较小工程,按照工程建筑面积、现场管理人员的能力适当减少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但同时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加强对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案,报质监站备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部人员配置、公司对项目部管理能力的评价及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次数、内容等(类似于质监站的监督交底如:隐蔽工程抽查部位,实体抽查内容等)。质监站建立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平时的巡查、专项检查、实体质量抽查等方法考核企业的管理效果。鼓励较大较好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创新,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争取做大做强。同时加大对不作为企业的处罚力度,逐步淘汰一批管理松散,问题较多,基本不作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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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变实体质量管理方法。一方面尽量减少程序性验收、约定式检查、资料反复核查等监管手段,将质量验收、资料核查等责任落实到各方主体上去;另一方面将有限的人力、时间放到巡查、专项检查、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上,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检查力度。实际上质监站的每一个检查工作都在引导着企业管理工程的方向,我们的检查重点在哪里,企业就会跟着把管理的重点转向哪里。因此对于建材质量、混凝土质量等一些共性问题,质监站可以通过加大巡查、专项检查及实体质量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分析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个共享平台及时向企业公布各类材料的质量现状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集中点,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3、突出重点,实行差别化管理。目前我县城市建设特点:工程建设量大面广,大量保障性用房的集中建设。应根据工程的性质、类型、企业的管理能力等方面,来确定监督工作的深度、内容和程序,对工程实行“差别化”管理。重点检查那些质量安全隐患较多、事故多发易发的项目、部位、环节和设施,特别要加强对保障性用房等重点工程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高大险工程、低价中标工程及企业管理较差工程的监督力度,把有限的监督力量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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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质监站问题汇总

质监站问题汇总

以上问题已多次出现,在以后验收中,各门负责工长、质检员着重检查,若仍屡次出现相同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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