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城市---温州城市大学师生艺术作品联展

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示

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凝聚城市大学系统合力,加强师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紧扣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搬迁之机,结合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拟组织开展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放飞梦想—共筑我们的精神家园。

二、协办单位

温州市文联;温州市美术家协会;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三、参加对象

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各类获奖作品;特邀领导名家、知名校友、客座教授等作品。

四、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截止时间:9月1日

2、作品评选时间:9月上旬

3、优秀作品现场展示时间:活动安排在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搬迁仪式当天开始。

五、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主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艺术设计等,选送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尤以反映终身教育及城大事业改革发展为佳。作品不需要装裱,提交原件即可。摄影作品只需要提供电子稿。

(一)书法(包括毛笔和硬笔)

1、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作品不超过八开纸;

2、作品书体不限,注重艺术性;

(二)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

1、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80厘米×180厘米;

2、作品可以是水彩,素描,油画,国画,漫画,风格画等;

(三)摄影(包括独照、组照)

1、拍摄工具不限,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和下载他人作品。

2、每人单幅作品不超过五张,组照不超过两组、每组不超过五张,均需标明序号。

3、参展的摄影作品,请注明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地点等简要的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以jpg格式提交。独照、组照,黑白彩色不限,接受数码照片(照片尺寸最短边分辨率不小于800像素,照片仅可对亮度、

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和传统照片,冲印尺寸要求为12或14寸。

(四)艺术设计类

1、作品可以使用电脑、3D、绘画等多种手段,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和下载他人作品。

2、作品包括装潢设计、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等,

3、参展的艺术设计作品,请注明作品的标题,并配简要的文字说明。

六、组织领导

活动设立组委会,由刘玲玲副书记任组长,潘晓光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工会、学生处、团委、教务二处、社区与社会培训中心、文法学院、退教协及各县电大组成,由陈启雷老师任活动顾问。

组委会定期召开筹备通气会,协调各项筹备工作,并对重点工作进行讨论明确。

七、具体安排

详见活动安排表。

八、活动要求

1、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温城大校〔2013〕49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作品选送组织工作;

2、根据《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附件1)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组织筹备工作;

3、作品选送截止到9月1日,请各部门根据温城大校〔2013〕49号文件要求做好作品收集,并于截止日前统一交办公室姜卓娅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6561,邮箱:519937301@qq.com。

九、经费估算

活动总经费估算16万元,部分经费可由搬迁费中申报。具体经费估算如下:

1、画展宣传册的设计印刷 50000元;

2、画展邀请函的设计印刷 3000元;

3、画展纪念光盘的设计制作 2000元;

4、画展通知、征集、前期评选、联络、作品拍摄、新闻稿费、宣传、媒体、运输等运筹费用 30000元;

5、画展作品画框制作 200幅计,每幅200元40000元;

6、画展后留校作品回赠纪念品,部分名家留校作品象征性薄酬25000元;

7、其它不可预计经费10000元。

附件1:

温州城市大学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艺术城市温州城市大学师生艺术作品联展

艺术城市温州城市大学师生艺术作品联展

 

第二篇: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艺术学部作品欣赏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艺术学部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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