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宣传标语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宣传口号

宣传标语:

1、紧抓财政奖补机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一事一议春风送暖,共建农村美好家园

3、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享受公共财政阳光照耀

4、一事一议谋发展,众手共建新农村

5、财政奖补修桥筑路,大步通向美好明天

6、一事一议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建设惠及百姓民生

7、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8、“一事一议”搭平台,财政奖补暖民心

9、农民家园自主建,政府资助为农民

10、一事一议政策好,群众建设热情高,社会和谐人心向,村庄环境改变了

11、你出力,我出力,共建文明龙泉齐努力。

12、文明乡村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13、乡村文明进万家,幸福相伴你我他

14、文明乡村是我家,乡村文明靠大家

15、群众投工,财政奖补,共建美好家园

 

第二篇:一事一议制度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村民自治公约制定本制度。

二、本村范围内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三、必须实行民主议事。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说明筹资方案,说明筹资用途,每人筹资多少,同意筹资村民或村民代表要在民主议事表上签名。

四、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村委员会应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筹资筹劳决定、方案和会议记录报乡镇审核。

五、必须按批准后的农民筹资筹劳方案实施,收费时必须建有统一的登计卡。

六、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金,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产帐户,单独核算。所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七、凡符合规定的筹资筹劳,农民应当自觉缴纳和出工,对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村民有权拒绝,并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农委举报。

八、村民委员会决定对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需动用村集体资金时,数额超过三万元的,就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必须建立“一事一议”档案。凡是开展“一事一议”的

村要按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所有资料都要保存,并要建立“一事一议”筹资档案,以备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