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企业薪酬激励制度

振雄策划

企业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实现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增加福利、为社会带来和谐”的企业使命,真正体现“按劳取酬、以结果为成绩导向”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资决定原则

员工工资主要依据为企业做出的成绩、以及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员工的企业工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董事会特编人员,外派驻外人员或有关兼职人员工资则按另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薪酬架构

【薪酬架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1、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2、奖金=业绩奖金+佣金提成+满月奖+年终奖

3、津贴=佣金津贴

4、福利=社会保险+有薪假期+生日贺金+旅游

第二章 工资的计算及给付

第五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给付日

(一)工资计算周期为每个月1日至31日,于次月15日发放,当发放工资恰为休假日,则提前一天发放。

(二)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前3日通知公告,并告知下次发放日期。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一、 财务部直接将工资全部汇入所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账号上,员工注意

查收其银行账户;

二、 现金发放的方式。

第七条 工资扣除额

下列法律规定的各项金额可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 个人工资所得税;

2. 社会保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3. 缺勤扣除金额;

4.风险保证金;

5. 保密保证金;

4. 其他法令规定项目。

第八条 非常给付

下列情况下,各部门从业人员或其亲属可向直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可支付执行勤务时间的工资;部门经理人员签准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给付申请人员或其亲属所应得工资:

1. 本人死亡时

2. 直系亲属死亡时

3. 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

4. 遭遇不可抗意外灾害而损失时

5. 作葬仪费用时

6. 结婚或生产时

7. 离职或被解雇时

8. 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第九条 离职或被解雇者的工资

(一)在工资计算期间离职或遭解雇时,依照已出勤的工作天数,以日工资额计算,实际工作天数未超15天者,则不支付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

(二)员工离职或被解雇在办完相应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后,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十条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的决定

一、 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与职级而确定给付的工资标准。 二、 工龄工资是指从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日开始计算,满一年基

本工资上浮100元,满两年基本工资上浮200元,满三年基本工资上浮400元,满四年基本工资上浮800元依次类推,但最高上浮到800元为止;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共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一、行政办公室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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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司与销售部共同制定月度销售任务目标, 1、凡完成任务目标的200%以上,领取基本工资的120%; 2、凡完成任务目标的150%-199@%,领取基本工资的110%; 3、完成任务目标的100%-149%,领取基本工资的100%; 4、完成任务目标的50%-99%,领取基本工资的90%; 5、完成任务目标的50%以下,领取基本工资的80%;

第十二条、工资的计算方法

? 行政办公室工资:

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满月奖+社保 ? 项目运营部工资:

工资=基本工资+佣金提成+满月奖+销冠奖+社保+其他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管理

(一)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一个月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

员工薪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70%,试用期内不予发放各类津贴或奖金。

(二) 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一个月考察期。期

间的工资计算参照第七章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四条 业绩奖金

(一)业绩奖金只适用于项目销售部员工,以激励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业绩奖可分为下列两大类:

1. 头炮奖:项目销售部每月最快签订正式合同(或定房协议)的员工100元;(本奖适用于私佣模式)

2. 销售冠军奖:项目销售部每个月签单额总额最高者可获得200元的销冠奖,另外还奖励1天时间的带薪假期,以资奖励;(本奖金必须是完成项目部制定的目标任务之上)

第十五条 佣金提成及各项原则

佣金提成只适用于销售部、招商部员工,多劳多得,根据每月的业绩总额实行分层计算,具体计算标准、比例如下表所示:

1、销售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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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项根据公司与甲方签订的代理合同、提成标准并结合项目的具体 情况制定计提标准。 2、招商佣金:

【注:此项根据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招商协议提成标准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 制定计提标准。】

3、佣金提成相关原则

【一】、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根据开发商同公司的结算标准为依据。

【二】、退、换房佣金结算原则

⑴、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从下月佣金提成(或者底薪)中扣除;

⑵、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三】、佣金提成发放时间

1、佣金提成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销售佣金提成。

2、佣金提成发放比例: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80%,余下的20%作为责任风险金暂扣。(注:凡是在该项目未结束或中途离开公司,是公司解聘,还是自动离职,责任金风险都不予发放。)

【四】、佣金提成发放原则

1、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结算未结佣金。

2、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提成不再发放。

3、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提成不再发放。

4、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因公司行为(项目销售结束未继续雇佣或公司解体)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结算未结佣金。

5、公司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不予提成。

6、同仁离职日,在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后按所售物业实际到帐金额及当月完成销售任务计提标准计算销售提成并在公司与甲方结算该所售物业提成佣金后予以发放,离职之日第二日起到帐金额提成由后续服务同仁在该物业完成全部销售流程(交房)后计提领取:尾款部分销售代表提取千分之一,销售经理提取万分之五。

第十六条 满月奖

根据每部门每月的考勤情况,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病假、旷工等情

况并工作满30个工作日的员工均可获得满月奖,奖金为200元,每月随

工资一同发放(全员参与)。

第十七条 年终奖

(一)、年终奖是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农历春节前

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予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30%作为

年终奖金,但奖金金额最高不高于1200元;

(二)、年终奖只限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至少工作满12个月以上员工。

(三)年终奖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第五章 津贴管理

第十八条 佣金津贴

佣金津贴基于每月的实际销售总额给付一定的补贴,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第十九条 所有需报销的津贴的#5@p,需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前上交财务部。

第六章 福利管理

第二十条 法定保险

公司为每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法定的社会保险。

第二十一条 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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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期间,工资仍照常支付

2.年休假

(1)由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公布各员工的假期时间及长度;

(2)需从员工入职当天开始计算,通过试用期并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才可享有年休假;

(3)根据职级的高低确定员工休假天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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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假

(1)正式员工每月可享有总共1天的带薪病假(以半天为单位,需提交区级或以上级别医院的病历单及相关票据)。

4.婚假

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及以上,可以享有7天婚假;

5.丧假

(1)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及以上,可以享有丧假5天

(2)丧假为直系亲属去世

(三)旅游、培训、户外拓展

1、根据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及员工工作表现,公司每年安排1-2次国

内旅游或户外拓展,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2、公司对销售业绩表现特别优异者、对公司有重要贡献者还奖励各

类培训机会,以更快提升其综合能力与素养;

(四)其他补贴

1、成都办公室餐费补贴:每人每天上班期间补助10元标准的餐饭;

2、服装费用补贴:销售人员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定或购买,销售人员自行垫资支付费用。待工作满半年后,公司发放300元作为服装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将再发放300元作为服装费补贴。

第二十二条 生日贺金

被振雄正式录用的员工,在生日之际公司发放100元贺金

第七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定期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1月1日结合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及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化、行业工资水平变化、劳动力供求状况进行定期调薪,原则上调整只升不降(从20xx年1月开始)。

第二十四条 临时调薪

员工遇到下列情况时,可由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1.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

2.具特别优秀技能或成绩者;

3.为同行业竞相争取的优秀人才;

4.其他

第二十五条 晋升调薪

(一)人力资源部评估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调升其职位。

(二)员工晋升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停职

在勤务时间内完全缺勤或停职者,不予支付工资。

第二十七条 特别休假

特别休假和下列其他情况,工资仍照常支付:

1.按员工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

2.公司福利制度范围内的婚假、病假、丧假

3.休假日加班后的补休

4.年度带薪休假

5.公假

6.公司集会、公司召集时

7.奉公参加培训

8.因公出差、公司出外考察

9.行使公民权时

第八章 薪酬激励制度及监督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薪酬激励制度》的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由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密切配合设计,并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管理员和行政专员具体执行。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要依据《薪酬激励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工资,不得错发漏发员工工资。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及行政专员要根据《薪酬激励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配合做好员工人事档案考勤把关,修改完善维护职位岗位名称和级别,对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进行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 保密原则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与工资管理无关人员不打听、不传阅、不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工资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做好每个员工工资的保密工作,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不要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决不允许管理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文件资料,如有相关人员工作需要查看相关资料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必须经过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打听、查看。

成都振雄房地产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2011/10/1

 

第二篇:公司薪酬激励制度

公司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了两类人力资源:重要人力资源、普通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构成及管理。

第三条 公司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二章 普通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

第四条 公司薪酬体系由岗位工资、工龄与学历补贴、业绩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

是根据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确定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加工龄与学历补贴构成标准工资。

(二)工龄与学历补贴

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和员工教育付出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工龄与学历补贴按月发放。

(三)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根据企业超额奖兑现情况由企业制定分配方案,业绩工资一般在年终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奖金

是指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奖金可以在任何时期发放。

(五)福利

是指公司对员工在公司成长或发展过程中贡献的回报,同时也为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而设立的增收项目。

第三章 重要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

第五条 重要人力资源的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与学历补贴、业绩工资、福利补贴等构成。

第六条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由公司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不同岗位在企业中的相对价值确定。公司聘任的专业职务人员的岗位工资一般为:高级专业职务比照公司副总经理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公司部门经理工资标准确定,初级专业职务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特

殊专家的岗位工资标准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年终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兑现。

第七条 业绩工资

公司根据年终考核汇总结果,制定重要人力资源的业绩工资分配方案。

第八条 福利补贴

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重要人力资源的福利补贴方案。

第四章 普通人力资源——营销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九条 根据普通人力资源中营销人员职业的特殊性,为突出营销人员在企业中“龙头”的作用,制定不同的薪酬体系。

第十条 营销人员薪酬体系由岗位工资、工龄和学历补贴、业绩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构成。 第十一条 营销人员的薪酬设计应本着“高报酬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设计。

第十二条 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由公司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普通人力资源岗位平均工资测定。

(二)营销人员浮动工资必须与销售任务指标按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发放。

第十三条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由公司根据超额奖兑现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分配方案,也可根据销售任务指标奖罚办法在核定工资额内计发业绩工资。

第十四条 奖金

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业绩突出的营销人员,可给予高额奖励。

第十五条 营销人员的福利项目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章 工龄与学历补贴

第十六条 工龄与学历补贴按员工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实际为公司连续工作年限累加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学历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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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在公司服务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后方可享受学历补贴,学历补贴按月

发放。

工龄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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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员工为公司服务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工龄补贴,工龄补贴按员工实际为公司连续工作年限累加计算,工龄补贴按月发放。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调动时,其工资按照所在职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即本月15日办理调动手续的,前15天的工资按调职前实际职位标准支付,后面的则按新职位标准计算。

第十八条 事假工资,因私事请假时,请假期间工资按缺勤天数全额扣除

第十九条 法定假日工资。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并发给加班人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按日平均固定工资的3倍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年假,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连续服务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年假,具体方案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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