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建房协议书共

合资建房协议书共(2页)

 

第二篇:李大伟合资建房协议书

合资建房协议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人:

根据县政府商政〔2010〕 号文件精神,为开发沿街路段,共建美好商水,甲方临街的 间房屋,因妨碍街道扩宽需拆除。临街新建的房屋按规划要求必须建三层以上楼房。由于甲方资金困难,经甲乙双方商议,拟与乙方合资建六层楼房,共同开发临街底商住宅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出新城路个人临街宅基土地(东西长 米,地点在新城路中段东侧),计平方米(为甲方的合资本金,乙方出全部建房资金及相关费用(乙方无论自筹资金或集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负责办理建房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办理建房手续的一切费用。

3、新建楼房规格为两栋楼房,每栋共底上六层,均为底层为经营门店房,二至六层为住宅楼。全部为3.3米开间,屋深 米,一层 间包括大门1间,二层至六层的每层为间,大门宽5米,门高为4.5米(铁制,双扇门,符合城镇规划要求),总体建设符合消防安全部门的要求。

4、楼房建成投入使用时,从一层肆间包括大门 间,一栋楼的 层 间( 平方米),二栋楼的 间( 平方米),共4间门面房和上述2处住宅楼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办理4间包括2处住宅楼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承担。除此以外,其余建筑的所有一层间门面房及二层至六层的套楼房包括其他的附属设施使用权归乙方,归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不得参与乙方与其他房屋所有权的使用和交易权。

5、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宅基证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保管使用期限为七十年,施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宅基证或向有关单位部门报丢失,并不得以此房屋产权用于抵押、担保、贷款等非建筑业务或有损乙方利益项目使用。

6、土地使用权七十年后以门店房的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实际使用权面积各自所有。

7、楼房建成投入使用期间如因自然灾害和政府重新规划或自然损坏等造成楼房不能继续使用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互不包赔损失,土地使用权按照本协议第6条协定执行。

8、甲乙双方商定于20xx年月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

9、甲方有权对乙方建筑期间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工程竣工之日,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房屋。

10、施工前及施工中的四临关系由甲方负责,在施工中如本村有闲杂人等闯入工地闹事,由甲方全部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责任及费用。

11、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自签字按押、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 证 人签字:

二O一O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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