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购销合同

水泥购销合同

购买方: 销售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约:

1.购买方愿意购买销售方经营的万年青公司生产的“万年青” 牌42.5级散装水泥用于浇筑遂川县工业园东区重点工程凤仪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

2.本工程约用42.5级水泥5千吨。

3.销售方销售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水泥价格随行就市。(即时价格定340元每吨包到工地包下车) 在本合同期限内,购买方不能随意更换其它品牌水泥,若违约,购买方应赔偿给销售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金2万元。

5.结算方式:销售方先垫水泥款20万元,超过的水泥款,购买方必须及时支付给销售方。工程结束(指停止使用水泥)15个工作日后,双方必须一次性清算及支付所发生的一切往来账。若违约,则按月息两分计息和罚违约金2万元。

6.销售方必须提供水泥正式#5@p和水泥合格证给购买方。

7.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签订日起算)。

8.本合同一式两份,购买方和销售方个一份。

9.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购买方: 销售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遂川泉江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水泥砖购销合同1

水泥砖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第一条 建材材料名称:水泥砖

水泥砖购销合同1

的,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保证以本地区最优惠价格供应产品。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供

应到乙方

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费(含通行费)、#5@p等)。数量以实际

用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

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第四条 供货期限

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每月15日前必须结清前一个月度的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5%的滞纳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国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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