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购销合同

定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

    为规范商品钢筋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

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如表所列:(见附表)

第二条、交货规定

2. 1交货地点: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新校区。

2. 2交货时间:暂定20##年3月20日至工程完工止。

2. 4交货方式:供应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承担卸货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卸车工作。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3. 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家要求。

3. 2、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四条、包装要求和定尺要求

4. 1、钢筋应捆扎;线材、圆钢、冷轧带肋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4. 2、圆钢、冷轧带肋钢筋、罗纹钢要9米定尺。线材应为高线。

第五条、订货、送货

  5. 1、甲方指定    李隆中   为本合同项下工程钢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钢筋购销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5.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6. 1、数量验收:

    (1)线材的数量验收: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

    (2)圆钢、罗纹钢和冷轧带肋钢筋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钢筋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数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钢筋数量(以过磅为准,或以测量为准)以甲方随机抽样检查的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

    (4)钢筋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6.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

标线材其质量符合国标GB/T701-1997的规定;圆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1991;罗纹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499-1998的规定;冷轧带肋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788-2000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7. 1货款结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验收单为依据,以抽样检查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由甲方开据材料结算单,货款=材料结算单计量数量乘以合同单价。

7.2货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每两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按施工方的收料单进行汇总,付料款的90%,如遇供料过于集中,乙方无法承担垫资资金。可与甲方协商提前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至主体柜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20天内按甲方千手的进料单一次性付清。如未付至材料款的90%余额,按日3‰计算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钢筋并保证钢筋的质量等级和数量真实无误,产品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由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万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万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4、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乘以10%计算违约金。

  2)、供货方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罚金给甲方。

5、按照河南省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应在使用钢筋   2   天前向乙方提供材料清单,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组织材料。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所需钢筋数量或者规格型号有变化时,应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如无提前通知则按原计划供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3‰付给乙方滞纳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的,甲方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负责钢筋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及运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乙方协助完成卸货工作。

第十条、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要求,需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标的部分的,经双方协商后做好洽商记录,作为合同的补无条款,并以实际签收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双方协商解决,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20%   的补偿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送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两种形式处理:

(1)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后,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由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共一式   2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合同第六项附钢筋表,仅作为钢筋采购用表,单价及采购量以每次实际签收及即时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定货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日                      

本次拟承担供货             t

 

第二篇:钢筋购销合同

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钢筋购销合同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斤交货,3‰内为合理磅差,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一周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质量书随出库单及

1

货走。

第八条:结算方式与付款时间:买卖双方每月月底对账一次,对钢筋品种﹑发运量﹑收货量进行核实,确认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乙方80%材料款。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每月提前10日将次月钢材用量(大计划)报给乙方。甲

方应提前三天将下周钢材用量(小计划)报给乙方,乙方以及时安排备货。甲方已下定单货物不得退货。

2. 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未按甲方计划进料时

间及时供货,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3. 若因供方不能提供某些规格产品,而由需方负责寻找的该规格

的钢材,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价差。

4.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签字: 需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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