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待遇协议书

稷山《皮尔·卡丹》店长聘用及薪资待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管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管理协议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管理协议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管理期限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稷山《皮尔·卡丹》店长之职,其岗位职责如下:

1、了解品牌的经营方针,依据品牌的特色和风格执行销售策略;

2、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3、负责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导购的工作表现,及时反映员工动态,并对导购进行培训;

4、负责监督收银员所有票据交接的准确无误并监督其与次日中午12点之前将营业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负责回收店铺所有营业欠款。

5、负责门店内样品的及时更新与维护;

6、协助经理处理与改善门店运作的问题;

7、协助经理与所在卖场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上传下达,及时解决问题;

8、负责与上方公司之间的工作衔接与沟通;

9、登记并提供每天店内客流量资料及解决方案;

10、激发导购工作热情,调节卖场购物气氛。

(二)乙方同意并承诺按照岗位职责的内容进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三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日考勤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乙方每周有一天的休息天,可周休也可累计月休。

规章制度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1

(二)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三)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劳动报酬

(一)依照双方协议,工资为年薪制,一年 整,结算标准为:月薪+提成+补助,工资每月月薪为 元,提成比例按门店每月的实际销售业绩的1%进行核算,每月补助: 元为基数;发放方式,每月发放 元基本工资、提成、补助、年终奖(以年底超额完成销售任务业绩的5%核算)年底发放。

(二)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费用;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十日,本月发放上月工资。

工作要求:

营业前:

1、开启电器及照明设备;

2、带领店员打扫店面卫生;

3、召开晨会;公司政策及当天营业任务的公布与传达;前日营业情况的分析;员工工作表现的分析记分;培训新员工,交流成功售卖技巧;激发工作热情,鼓舞员工士气。 营业中:

1、检查营业员仪容仪表,整理工服;

2、需督导收银作业,掌握销售情况;

3、备齐各类票据,以便随时使用;

4、维护卖场的环境整洁

5、及时主动协助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每单销售后做好销售分析

7、熟悉上方公司课件及通知,做好促销活动的开展前准备和结束后的收尾工作

营业后:

1、核对收银员账务,进行审核确认

2、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关闭,检查卷闸门是否关闭,杜绝火灾隐患,杜绝店铺安全隐患

3、对需沟通的事宜及时与经理联系确认

其他约定:

(一)协议期未满乙方自行终止协议,需提前六十天提交离职报告,并做好全部交接工作,并需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所得为基本工资+提成。

(二)协议未满甲方无任何理由自行终止和乙方的协议,需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所得,以上月基本工资+提成为依据。

管理协议的解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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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公款,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同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

(一)管理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乙方的提成、补助全部发放给乙方。

(二)管理协议解除、终止后,乙方仍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与甲方尚有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乙方认可甲方可以最后一期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项先行抵扣并最后协调结算,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后协议义务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经相对应的接收人签收认可;

(一)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二)完好归还其使用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三)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四)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五)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乙方办理终止管理协议手续;

(二)应乙方要求,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离职证明;

本协议不得代签和涂改,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

 

第二篇:专卖店店长薪资待遇协议书

专卖店店长薪资待遇协议书

编号:XYS-No.201212001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便于甲方投资设立的 专卖店能够顺利运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店

的店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店铺的正常营运管理。以及保证乙方对所属店员和物品合理分配,并负责对店铺客户的维护和其他事务。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专卖店(以下简称本店)的店长,全面负责本店的经

营管理活动。

二、聘用期限为1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对本店投资,拥有本店所有资产。本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以及本店所有资产(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决定本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制订本店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负责本店的利润分配和所有合理的支出费用(详见附件2:支出费用清单);

5、负责对被聘用店长岗前培训;

6、领导、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店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监督,保证本店的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本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3、安排、管理好员工,做好每个员工的考核,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培训;

4、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借款贷款,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5、负责本店的资金管理和货款回收,出货24小时内必须将货款交予甲方指定账户或财务人员。如乙方委托他人回收造成货款损失的需向甲方全额赔偿,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财务报表;

6、店员的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经过甲方的审批;

7、每月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如需报账要有#5@p,同时要有第三方签字;超过1000到3000以内的,需口头并通过信息通知甲方,方能报销;超过3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能报销;否则乙方负责费用支出,不予报销;

8、保守本店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包括本店的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 略、客户情况、业务协议、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妥善保管本店文件、协议及内 部资料;

9、不得盗卖、侵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产等,否则造成货物损失应当全额赔偿。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并对店员和顾客等进行传播;

11、维护好客户关系,妥善处理好顾客的投诉和意见。做好顾客资料档案,与客户 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顾客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改善本店经营策略,提升业绩;

12、向甲方缴纳财产及管理保证金人民币如甲方对资产确认无误后,退还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四、店长待遇

(一)待遇构成:基本工资+销售提成+补贴+保密工资,按月度计算。

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为人民币提成按每月销售额的 分之 计算。补贴为人民币 (大写: )元。保密工资为人民币 (大写: )元。

(二)利润分红:

(1)利润为每月本店所产生的净利润,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净利润=月度总销售额—月度总成本(月度总成本项目详见附件3:月度总成本清单)。按月度核算。

(2)甲方和乙方以商定的利润基数和比例进行分红(详见附件4:利润分红比例表)。

(三)薪资待遇发放时间:每月 日发放上月的基本工资、提成、补贴和保密工资。

(四)利润分红在协议期满或者协议解除、终止时进行核算。

五、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1)在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

1、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乙方有吃回扣、盗窃、营私舞弊行为的;

3、乙方行为不当对甲方名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乙方在协议期间,与甲方签订协议又在同行业或其他行业兼职的

7、乙方有欺诈手段订立协议而被开除的;

8、乙方有伤、病、残、孕等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甲方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者依法破产的;

10、乙方在协议期满六个月时净利润未能达到5万以上的;

(二)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协议,若不继续聘用,甲方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尚未结算的工资。

(三)如若乙方主动解除协议,需提前60天通知甲方。

(四)协议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本店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完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甲方对资产确认无误后予以乙方发放相关待遇,以及退还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不得以协议外的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事项并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甲方退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协议致使协议被甲方解除的,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在本店财产未受损失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在协议期间单方面原因解除或终止协议的,甲方需核算并支付乙方在职期间的利润分红;乙方在协议期间单方面原因解除或终止协议的,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在职期间的利润分红;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而被终止协议的,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在职期间的利润分红。

5、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入股条款

(一)本协议履行后,乙方能完成本店各项指标要求的,甲方允许乙方出资入股本店。

(二)乙方可选择以下两种任一为入股方式。

(1)可以现金出资

(2)资源从分红和提成中提取一定数额参与入股。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三)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最高不能超过49.9%,以保证甲方对本店的所有权。

(四)乙方入股后,甲、乙双方的入股比例及利润分配等事宜可另行协商确定。

八、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完本协议后,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方可签字。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责任效力。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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