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参考样本)

附件3

× × 县(市)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名册

注:法人股东附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表(参见附件1中的筹建组成员简历表)


× × 县(市)小额贷款公司

自然人股东名册

注:自然人股东附简历(参见附件1中的筹建组成员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篇: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参考文本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参考文本:

关于申请设立XX市(县)XX

小额贷款有限(股份)公司的材料

(参照样本)

(注:公司名称须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完全一致,下同)

申请人:主发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目录

一、关于设立XX市(县)XX小额贷款有限(股份)公司的请示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出资人及高管人员名录

四、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五、出资人情况相关材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材料

七、拟设公司主要管理制度

八、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十、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现场验收

合格意见书

备注: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和九项要件由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提供,第八和十项要件由地方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出具。

申报材料一:

关于设立XX市(县)XX

小额贷款有限(股份)公司的请示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按照《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和《关于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意见》的要求,XX公司(个人、社会组织)拟作为主发起人,与XX 等X人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拟设立机构名称:XX市(县)XX小额贷款有限(股份)公司

住          所:XX市(县)XX大街XX号               

组  织  形  式:有限(股份)公司                     

拟 注 册 资 本:XX万元                                

妥否,请予批复。

主发起人: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座机):

其他主要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座机):

                       申请人:单位(公章)

            所有出资人(本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为公司主发起人。主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印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二: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工商预核名的日期应不早于申请材料递交日之前3个月。

申报材料三:

出资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录

XX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印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四:

示例一:

承 诺 书

(自然人股东)

本人自愿出资入股XX公司,并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设立XX公司。本人现有资产XXX万元,入股资金系……所得,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收入。其中,XX年至XX年从事XXX工作(行业),年收入XX万元;XX年至XX年从事XXX工作(行业),年收入XX万元……

二、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

三、自觉遵守《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对外投资、不从事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从事非法证券活动,不从事高利贷、洗钱及进行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活动;对单一客户发放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5%,对集团客户发放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10%;保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并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的委托资金入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本人因申请设立该公司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示例二:

承 诺 书

(企业法人股东)

本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自愿出资入股XX公司,并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设立XX公司。本公司现有净资产XX万元,入股资金系经营……所得,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合法收入。其中,XX年至XX年经营XXX收入XXX万元,XX年至XX年经营XXX收入XXX万元……

二、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

三、自觉遵守《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对外投资、不从事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从事非法证券活动,不从事高利贷、洗钱及进行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活动;对单一客户发放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5%,对集团客户发放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10%;保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并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的委托资金入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本公司因申请设立XX公司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五:

各出资人相关情况材料。

一、出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出资人应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该件为本人提供,供申报XX小额贷款公司使用。并由本人签字,加盖手模。

(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出资人征信情况证明;

(三)自然人为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另需提供: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该企业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依法合规经营证明;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四)出资人资产证明;

以上材料,上报申请材料时,应一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贷款卡复印件;

(二)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依法合规经营证明;

(三)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企业征信情况证明;

(五)最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六)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同意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决定。

申报材料六: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申报材料:

一、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表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无犯罪证明,征信情况证明。

申报材料七:

拟设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和资金管理制度、贷款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申报材料八:

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申报材料九: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若拟设公司实行分期注资,应承诺在一年内完成全额注资,提交分期验资情况报告书和验资报告,并将分期验资后工商部门下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在省金融办和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十: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及办公软、硬件设施的现场验收合格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