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施工细则(样本)

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九号线机电设备安装监理部

20##年3月

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20##31

文件修改记录表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2 编制依据... 1

3项目影响因素识别... 1

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3

4.1 监理工作范围、重点及职责... 3

4.1.1  监理工作范围... 3

4.1.2  监理工作重点... 5

4.1.3  安全监理职责... 6

4.2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

4.2 .1  生活区管理措施... 6

4.2 .2  场容场貌管理... 7

4.2 .3  文明施工... 7

4.2 .4  工地卫生制度... 8

4.2 .5  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 8

4.2 .6  日常检查... 9

5  监理工作流程... 10

5.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总流程... 10

5.2  施工中的安全控制流程... 11

5.3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12

5.4  安全文明施工事故处理程序... 13

5.5  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处理程序... 15

6  现场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方法及要点... 16

6.1  安全控制措施... 16

6.1.1  组织措施... 16

6.1.2 经济措施... 16

6.1.3 技术措施... 16

6.1.4 合同措施... 16

6.2 安全控制方法... 17

6.2.1安全检查... 17

6.2.2 安全培训... 17

6.2.3 安全例会... 17

6.2.4 安全方案审查... 18

6.2.5 资格审查... 18

6.2.6 安全技术管理... 18

6.3 安全控制要点... 20

6.3.1  接触网、电力线附近作业... 20

6.3.2施工场地、施工工具... 21

6.3.3 吊装及储存... 23

6.3.4 施工用电... 24

6.3.5  现场的气割(焊)设备... 25

6.3.6  防火、防爆、防毒... 26

6.3.7  高处作业... 27

6.3.8  季节性施工... 27

7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管理... 29

7.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内容... 29

7.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29

7.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档案的日常管理` 29

为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体系和管理制度,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控制现场施工机具、物品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作业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和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而编制本《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水平,根据监理规范和《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监理规划》要求,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地铁公司标准化文件、承包商投标文件和工程具体情况对本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持续稳定。杜绝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和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最大程度与环境和谐相处,与施工所在地居民友好相处,施工中保护好每寸土地每片树林每条河流的自然美景,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地铁。

2 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l  国家、铁道部和沿线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l  北京市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管理手册》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件等;

l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l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l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项目影响因素识别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项目中某些施工环节可能会对安全生产带来危害以及作业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因素的判断和识别,根据识别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和管理措施,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控制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监理部、监理分部(组)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岗位责任制。通过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形成监理人员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自觉意识,强化监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控制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根据9号线机电安装工程的特点,识别出的主要危害因素见下表 。

表: 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主要危害因素和卡控措施

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4.1 监理工作范围、重点及职责

4.1.1  监理工作范围

4.1.1.1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4.1.1.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和专业分包安全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4.1.1.3  审查承包商的环境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专款专用,对承包商落实环境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4.1.1.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落实及到位情况,现场相应位置悬挂或设置的标识标牌,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和记录;

4.1.1.5强化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1.1.6 在开工前检查下列项目: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

(2)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3)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或脚手架搭设、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4.1.1.7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含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运输装载机具验收单、起吊设备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等;

(2)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4)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5)抽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制度以及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持证人员的证件;

(6)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4.1.2  监理工作重点

4.1.2.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地铁公司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防护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4.1.2.2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经济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专(兼)职安全员的设置,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4.1.2.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1.2.4  审查施工单位对工程危害因素的辨识,要求区分重大危害因素和一般风险,并对工地重大危害因素予以公示。监理工程师据此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是否符合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督促其在施工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内容,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的合理科学性,必要时可提请建设方组织专家论证;

4.1.2.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质量保障和安全防护措施;

4.1.2.6  按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复验时间、单位名称;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1.2.7  按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和防洪(季节性)、文明施工、卫生防疫、道路通畅、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情况;

4.1.2.8  按照北京地铁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4.1.2.9  发现施工单位的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发现安全、质量和环保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上报北京地铁公司。

4.1.3  安全监理职责

4.1.3.1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3.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4.1.3.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1.3.4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规程5.4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1.3.5 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表格上签署意见。

4.2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2 .1  生活区管理措施

  (1)宿舍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宿舍管理以统一化管理为主,在每间宿舍门上张贴宿舍人员名单(加照片)以及卫生值日表,每天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为保证宿舍的安全和整洁,宿舍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等,并设置生活柜,卧具、用具需摆放整齐,换洗衣服晾挂整齐。

  (2)食堂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食堂应符合《食堂卫生法》,位置远离厕所,明亮整洁,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蝇设施完好。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进行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后方能上岗操作。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用镜框悬挂。保证食堂清洁卫生、无杂物、无四害。食堂墙面粉刷整洁,地面铺贴防滑地砖。

  (3)厕所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厕所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厕所内外要求清洁,通风采光良好,墙面铺贴白瓷砖,地面铺贴防滑地砖,现场设水冲厕所,并派专人清扫,每天清扫厕所三次,喷射空气清新剂,确保厕所清洁无异味。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主楼施工时,设专职保洁员一名,每四层设置小便斗一个,每天更换。

  (4)浴室

    要求墙面铺贴瓷砖,地面铺贴防滑地砖,设存衣柜,保证通风采光良好,有完善的给排水系统,并制定保洁管理制度。

4.2 .2  场容场貌管理

(1)现场主要道路地坪硬化,要求平整无积水,建筑物周围设置排水设施并保证排水畅通。如设置明沟排水时,需用钢筋砼等盖板覆盖。排水应以排入市政管网为主,对不能直接排入的需利用集水井,用水泵抽入市政管网。

(2)大门口整洁醒目,形象设计有特色,“五牌一图”齐全完整。

(3)施工区、办公区划分明确,安排合理。

(4)脚手架采取封闭,使用合格绿色阻燃密目网,上下全部围护,围扎牢固整齐。

(5)现场材料分类标识,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各作业班组做到工完场清,以保证施工现场没有多余的材料及垃圾。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施工完毕的现场干净整洁,当施工的场所同时有交叉施工作业的其它施工作业和人员车辆时,尤其要注意不要有侵限的工具和材料堆放在现场,确保不影响其它施工部门的正常作业和施工安全。

4.2 .3  文明施工

  (1)建议施工单位在工地四周的围墙、建筑物、办公室外墙等醒目地方,设置反映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精神和时代风貌以及工程建设动态的宣传标语,工地内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及时宣传、通报工地内的各类信息和工程动态。

  (2)要求施工单位经常开展文明施工教育和遵纪守法宣传活动,使得施工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公民文明道德规范,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不和施工所在地老百姓发生争执和打斗,不发生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3)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班组建设,有 “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有良好的班容班貌。建议施工单位项目部向施工班组提供一定的活动场所,以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4)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做到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建筑物周围浇捣散水坡,四周保持洁净。

  (5)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护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6)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的管理,对外分包队伍人员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做到外分包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并建立员工档案卡片。

  (7)在临近村落、居民区的施工现场,要求施工单位要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与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意见,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如期进行。

  (8)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北京地铁公司标准化文件的规定要求,对部门和班组的各级各类人员配置可区分的安全帽和胸卡,并按部门班组统一编号,以便区别和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均着标准的工作服。

  (9)砼浇捣后,要求施工单位砼搅拌车必须在场内清理干净,否则不准出场,在场内所散落的砂浆应做到随落随清理。

  (10)要求施工单位能回收利用的物品应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和回收的物品应妥善处理,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4.2 .4  工地卫生制度

  (1)要求施工单位工地设环境卫生宣传牌和责任区包干图,现场无大面积积水。

  (2)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蚊蝇孳生,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工地内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

  (3)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械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和高发病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员工介绍防病、治疗的知识和方法。医务人员对生活卫生要起到监督作用,定期检查现场卫生情况。

  (4)要求施工单位建筑施工、生活垃圾分类围挡堆放,及时清运。

4.2 .5  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

(1) 建议施工单位在现场工地大门外侧竖立形象美观的工程概况牌,大门内侧醒目位置设置以下图、牌及栏:

  ①  施工现场平面图。

  ②  施工用电配电箱及施工机具平面图。

  ③  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④  安全生产纪律与措施牌。

  ⑤  防火保卫牌。

  ⑥  工地卫生制度牌。

  ⑦  文明施工牌。

  ⑧  宣传教育栏。

  ⑨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2)为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生活办公环境,建议施工单位可在工地现场适当摆设或种植一些花草。

(3)建议施工单位可随施工进度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积极创造一个文明的施工环境。

4.2 .6  日常检查

可按照附件1、2的内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并填写附件3~6所示的表单作为日常检查结果。

5  监理工作流程

5.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总流程

5.2  施工中的安全控制流程

5.3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5.4  安全文明施工事故处理程序

5.5  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处理程序

6  现场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方法及要点

6.1  安全控制措施

6.1.1  组织措施

(1)项目部全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各司其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理念。

(3)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性地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改善外部配套设施和施工环境,改善劳动条件。

6.1.2经济措施

(1)建议施工单位根据责、权、利推行安全文明施工包干,将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与作业队或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2)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奖惩分明,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奖惩条款。

6.1.3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鼓励采用四新技术,为安全文明施工服务。

(3)督促施工单位坚持安全文明施工常抓不懈,从源头抓起、从现场抓起,居安思危不松劲,把不文明行为、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4)督促施工单位备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资料。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以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6.1.4合同措施

(1) 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

分析,纠偏,修改补充。

(2)  对照合同规定,责令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条款。

(3)  定期书面向监理项目部和北京地铁公司 报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情况。

6.2 安全控制方法

6.2.1安全检查

(1)安全专项检查。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情况;内业资料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等。

(2)季节性检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冬雨季、台风季节等,要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分部(监理组)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抽查。

(3)日常检查、巡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安全责任人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的日常检查、巡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的问题即时督促整改落实,并作好记录。

6.2.2安全培训

(1)监理项目部应定期对监理分部、监理组的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修培训,结合工程特点和进度情况,对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项目部每月组织有关安全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项目部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或交底。

6.2.3安全例会

(1)监理项目部(监理分部)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主要内容有: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分部总监)或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分部总监、监理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传达国家、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指示,总结、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监理项目部、监理分部和监理组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6.2.4安全方案审查

(1)监理项目部(监理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如大型设备设施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监理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3)经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4)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2.5资格审查

(1)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业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主要人员的资格审查有:

① 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② 项目经理(工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证书;

③ 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电工、营业线上作业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机械设备操作证等;

④ 对进场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2.6安全技术管理

(1)监理项目部(监理分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应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经五人以上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铁道部和北京地铁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6.3 安全控制要点

6.3.1  接触网、电力线附近作业

6.3.1.1施工前应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在妨碍列车运行、危及人身或既有设备安全的地段、处所施工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3.1.2在车站、区间及其附近施工或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列车;

(2)不得在线路中间、地铁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严禁在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3)不得在地铁建筑限界以内的地方坐、卧、休息。

(4)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

6.3.1.3在桥梁上、隧道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明确施工人员的避让处所。不得在侧沟上和桥梁扶手边避让;

(2)隧道、桥梁的两端口应设专人防护;

(3)桥上施工时,易滑的行走处应设防滑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4)桥上桥下传递工具、器材,应使用绳索或滑车递送,不得抛掷;

(5)在桥墩上、桥梁防护支架外或易滑处施工,或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隧道照明不得闪烁和眩目,亮度应均匀;

(7)隧道内施工应制定防止强气流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8)线路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建筑限界。

6.3.1.4在电力牵引区段需接触网停电施工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负责人应提前向电力调度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

(2)在接到电力调度停电施工命令,并经接触网检修人员确认停电并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3)施工结束,接触网检修人员确认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完毕。

(4)设置作业监护人员。

6.3.1.5在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施工,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人员应使用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耐高压的绝缘用品。

(2)人身和携带物件,必须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电缆金属结构均应接地。对全悬浮的光、电缆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内施工时,金属部分应临时接地,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即时拆除临时接地.

(4)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规定,当小于规定值时应停电作业。

(5)在裸露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6)在带电设备上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设备工作电压为220V及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

② 设备工作电压大于36V时,应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

(7)在接近馈电线处进行长、大金属物品的搬运和施工时,其金屑物距最近馈电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距离不足时应办理停电申请,在确认停电后方可作业。

(8)作业时设置监护人员。

(9)  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6.3.2施工场地、施工工具

6.3.2.1施工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及辅助设施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劳动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2) 临时辅助设施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 在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置红色警示灯。

6.3.2.2设备、器材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器材的堆放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有秩序地整齐码放,并符合搬运和消防的要求;

(2) 设备、器材的堆放高度或层数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3) 现场拆除的模型板、包装箱、脚手架以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4)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保存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

(5) 器材不得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保留O.5m以上的间距,且两端应封闭;

(6) 各材料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5m。

6.3.2.3工具使用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使用:

(1) 滑轮组吊钩有裂纹或明显变形,滑轮边缘有裂纹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钢丝绳断股、严重锈蚀或严重扭绞;

(2) 各种紧线器外表有裂纹或变形,夹口磨损严重;

(3) 手扳葫芦外表有明显变形、损伤、锈蚀现象及操作时打滑。

6.3.2.4安全保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1) 安全带铁环或铁链有裂纹,绳子有断股或腐烂,挂钩有裂纹或变形;

(2) 安全帽表面有破损及无防震罩;

(3) 验电笔无耐压试验合格证及指示灯损坏;

(4) 绝缘手套、绝缘棒未经耐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

6.3.2.5 试验工作使用的电气绝缘工具,其检验规定、使用周期和试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6.3.2.6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工具应根据下表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6.3.3 吊装及储存

6.3.3.1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计划中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负责人应在现场进行指挥:

① 起吊重量达到或接近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时;

②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起吊同一设备或物件时;

③ 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以及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物品的吊装时;

④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及其附近作业时(如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应办理停电作业);

⑤ 起重机吊臂可能侵入既有线施工作业时。

(3) 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须绑扎牢固。吊钩的悬挂点应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

(4)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起吊物上牢固地绑扎晃绳。吊绳的夹角应满足产品的技术规定;

(5) 爆炸品、危险品不得采用起吊方式进行装卸或搬运;

(6) 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6.3.3.2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库房及储备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制度,仓库区域内的主要通道上各个库房的门口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警告标志;

(2)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单独存放,分别保管;

(3) 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房内。酒精、汽油、油漆以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必须密封存放;

6.3.4 施工用电

6.3.4.1  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的建设。

6.3.4.2 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线,禁止使用绝缘差、老化和破皮的电缆线。施工用电设备和配电箱金属外壳连接专用的保护零线,专用保护零线用黄/绿双色,并做明显标志;

(2) 配电系统按“总配电(一级)   分配电(二级)   开关箱(三级或末级)”设置,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末级箱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开关箱的触电保护器规格与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使用≤30mA的触电动作电流,插入振动器或平板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机具等使用电流≤15mA的触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箱内装设电源隔离开关;

(3) 多路电源进出线的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结构,进线及负荷回路应标明名称,刀闸应标明额定电压值。多路进线应有可靠的闭锁装置;

(4) 开关及熔断器必须是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规格使用;

(5) 不同电压等级的插销与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 熔断器的熔丝熔断后应查明原因,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7) 连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或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8)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其开关宜装设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6.3.4.3  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需的倒闸操作程序;

(2) 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 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 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6.3.4.4  永临结合电力线路的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制定临时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6.3.5  现场的气割(焊)设备

6.3.5.1  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6.3.5.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6.3.5.3  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3.5.4  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6.3.5.5  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3.5.6  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6.3.5.7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6.3.5.8  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6.3.5.9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6.3.5.10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6.3.5.11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6.3.5.12  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6.3.5.13  使用气焊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不允许暴晒与冷冻,不允许剧烈碰撞。

6.3.6  防火、防爆、防毒

6.3.6.1  在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6.3.6.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有关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6.3.6.3  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6.3.6.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3.6.5  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

6.3.6.6  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管库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台成纤维等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料制作的服装。

6.3.6.7  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设防火罩。

6.3.6.8  凡在输气、输油管道及其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营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路障和标志。

6.3.6.9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护一定的安全距离,与普通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6.3.6.10  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当地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安全防范措施。

6.3.6.11  熬制焊锡、绝缘胶、石蜡及沥青防腐剂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不宜在室内熬制沥青与焊锡。

6.3.6.12  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并应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6.3.7  高处作业

6.3.7.1  高处作业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对高处作业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3.7.2  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6.3.7.3 隧道内和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6.3.7.4  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3.7.5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

6.3.7.6  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6.3.7.7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6.3.7.8  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地面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6.3.8  季节性施工

6.3.8.1  进入冬、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前,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区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3.8.2 洪水、雷雨季节野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挖沟、坑时,应确保河道、渠道、公路、地铁等设施的安全,并应及时回填、夯实;

(2) 施工中必须保证既有线排水系统的畅通;

(3) 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棵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4) 不得在洪水、雨季敷设水底光、电缆和进行潜水冲槽作业。

6.3.8.3  冬季野外施工时,应配备防寒保暖用品及有关应急药品。机械、电力设备应严格按照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6.3.8.4  在积雪结冰的场地施工时,应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

6.3.8.5  履冰过河时,应测定冰层厚度有足够的承载力。

6.3.8.6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管理

7.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内容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监理规划(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方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环水保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7)关于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关于安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用表。

7.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资料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7.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档案的日常管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按照国家、地铁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北京地铁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附件6为参考,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附件1  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附件2  现场文明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附件3 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行为检查表

工区项目部经理:                        安全监理:

附件4                      文明施工与现场安全检查表

工区项目部经理:                          安全监理:

附件5 消防管理与现场安全检查表

工区项目部经理:                           安全监理:

附件6 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率检查表

工区项目部经理:                        安全监理:

检查说明:

1.检查时,抽查工地各大工种当日作业人员。对按规定应抽查的各工种,凡当日在工地作业的,应抽查5人;如当日该工种作业人员不足5人的,应全数抽查。

2.各大工种当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20%。

3.“结论说明”栏填写:“符合要求”、“不符要求”或“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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