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监理部编制

编  制:  ×××

校  对:  ×××

审  核:  ×××


目  录

1.安全监理依据.... 2

2.专业工程特点.... 2

3.监理工作流程.... 3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4.1.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4

4.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控制要点.... 7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 8

5.1.土方工程.... 8

5.2.脚手架工程.... 8

5.3.模板工程.... 12

5.4.钢筋工程.... 14

5.5.混凝土浇筑工程.... 15

5.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5

5.7.建筑工程高处作业.... 21

5.8.施工现场机械.... 28

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3

6.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43

6.2.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44

6.3.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安全监理依据

(1)  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2)  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3)  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4)  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5)  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6)  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2. 专业工程特点

针对具体工程编制此部分内容

3. 监理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  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该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编制危队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2)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a)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b)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c)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3)        协助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作为今后处理事故及考核的依据。

4)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系统及安全教育活动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管理网络,监理要审查其落实情况,尤其是专职安全员的资质及到位情况,按规定对不同工种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监理应检查教育的内容及相关的内业资料。

5)        检验安全设施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到达施工现场前,应详细了解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对已经使用过的安全设施是否经过检修和鉴定,对新购置的安全设置,施工单位应提供生产厂商及出厂合格证书等检验资料,必要时可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6)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如下详细的检查和记录:

a)        核对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完好程度与投标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是否一致,如有重大出入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b)        检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c)        检查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名单、证书及到位情况。

7)        检查主要岗位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到位情况。

8)        主要岗位人员中包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是否到位,名单与投标书是否一致,特殊工种的名单与证书是否一致。

(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主要根据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监督。

9)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资料)的安全管理。

a)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和施工现场各级部门,包括各大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b)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是否制定了工地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创建目标);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和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并按月、季考核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c)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送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具有针对性施工现场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附报审资料,如:

①        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②        模板施工专项方案;

③        塔吊施工专项方案

④        现场吊装专项方案;

⑤        公用管线及相邻构筑物的支护方案。

d)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是否实施进场后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书面进行,并全面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施工项目负平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为主进行,交底方和被交底方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e)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①        施工现场是否制定了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有较全面的记录,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做到“三定”即定人、宝时间、定措施解决。

②        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验收记录,诸如现场的接地电阻、漏电电流动作测试,用电维修,电工交接班的记录,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用电检查防护设施检查,脚手架等,均按有关规定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

③        现场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应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④        是否建立了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应认真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记录齐全。

⑤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⑥        建立施工现场(工地)伤亡事故年报表。

⑦        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现场绘制的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清晰明了,标明各安全标志的所在的位置和部位,并随着工程的动态变化而不断修正,做到图标和现场实际相符。

f)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①   监督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是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马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②   督检查各分项工程中重要工序如钢筋、模板、脚手架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情况,以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的佩带、使用和安全防护着装情况。

③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安全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执行情况。

④   检查施工现场供用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⑤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接地做法,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满足要求。

⑥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运行情况。

⑦   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应符事《建设工矢口否认季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6.2004)的规定。

4.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控制要点

1)   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发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等检查工作。

2)   安全用具

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   六口防护

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是否有防护措施。

4)   脚手架

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5)   龙门架、井架、塔吊

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牢寄存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

6)   施工用电

现场周围高压电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坟,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

5.1.  土方工程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        地上建(构)筑物等设施的防护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2)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        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        土方开挖时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        基坑的边坡稳定支护措篱和计处是否齐全完整;

7)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2.  脚手架工程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1)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可操作。

2)   脚手架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切实可行。

4)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切实可行。

5)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2)  落地式脚手架

1)   脚手架计算方法

a)   强度与稳定计算

b)   近似分析法

视双排脚手架似一空间框架结构,故以近似的无侧移多层框架进行力学分析。

c)   简化计算法

脚手架立杆受压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危险,计算时,将脚手架视为一根轴的受压杆件,通过实架试验得到临界荷栽,反求这一理想压杆稳定系数。

d)   容许应力设计法

其设计准则是,结构的工作应力不大于材料的允许应力,容许应力法是把计算方面的诸多问题用一个安全系数“K”来解决,虽然计算简便,但显然有不尽合理的因素,故已为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所取代。

e)   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也称多系数法

脚手架的承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版)之规定,可只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①   纵向、黄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构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

②   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③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④   立杆地基承载力的计算。

2)   构造要求

a)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立杆横距、步距,立杆纵距及允许搭设高度均应符合JGJ130的相应规定。

b)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家小于3跨;

②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均应符合JGJ130的相应规定;

c)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和接且严禁拆除;

②   作业层上百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应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③   双排脚手间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不少于180mm。

d)   脚手架的设置应符合JGJ130-2001(2002版)的相应规定

e)   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①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以加大承力面积;

②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连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③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0m。

④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⑤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f)   连墙件的布置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   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面,并不应大于4m(两步架);

⑤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见下表

连墙件最大间距

注:h-步距      La-纵距

g)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加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h)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连墙件的连墙杆或拉盘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向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②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i)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倾斜角应在450-50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j)   落地式脚手架施工及检查与验收必须遵照JGJ130-2001(2002版)相应规定执行。

3)   安全管理

              a)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b)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南定》JGJ130-2001(2002版)的各项规定;

              c)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县持起重设备。

              d)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e)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   主节点处的纵、横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②   连墙件。

              f)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    工地临时用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篱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h)    拆搭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3)  卸料平台

1)   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尺寸、计算参数取值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2)   卸料平台除进行强度计算外,还应进行稳定承载计算;

3)   卸料平台加工制作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

4)   卸料平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卸料平台的限重牌应在该平台附近的明显位置,严禁超负荷运行;

6)   卸料平台每提升一次必须验收一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3.  模板工程

(1)  一般规定

1)   模板及其支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测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进进行处理;

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按照工程结构形式,现场作业条件及混凝土的浇筑工艺制定相应的模板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绘制模板设计施工图、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构造大样图;

2)   按模板荷载组合效应,对模板和支撑系统进行验算;

3)   制定模板工程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4)   混凝土的浇捣方法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5)   冬期施工保温措施及其管理;

(3)  支撑系统的构造要求:

1)   立柱底部应垫实木板,并在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

2)   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能够承受上层荷载,当楼板强度不足时,下层的立标语不得提前拆除,同时应保持上层立柱与下层柱在一条垂直线上;

3)   立柱高度在2m以下时,必须设置一道大横杆,保持立杆的整体稳定性,当立杆高底大于2m时,应设置多道大横杆,大横杆步距为1.80m。

4)   满堂红模板支柱的大横杆应纵横两个方向投置,同时每隔4根立柱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连续设置。

5)   立柱的间距由计算确定,但使用扣件材料时,间距一般不大于1.0m,立柱的接头应错开不在同一步距内和竖向接头间距大于500mm。

6)   保持支撑系统的稳定,应在支架的两端和中间部位与工程结构进行连接。

(4)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求:

1)   安装模板时,安装人员必须站在操和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禁止站在模板、支撑、脚手杆上、钢筋骨架上作业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2)   安装模板必须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模板设计应考虑安装、拆除、安放钢筋及浇捣混凝土的作业方便与安全。

3)   单片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严禁用钢筋钢代替、防止脱钩,待模板立稳并支撑后,方可摘钩。

4)   安装墙模时,应从内、外角开始,向相互垂直的二个方向拼装,同一道墙(梁)的两侧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必须将下层模板采取可靠措施固定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安装。

5)   模板拆除必须经工程负责人批准和签字及对混凝土的强度试验单进行确认。

6)   非承重侧模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N/mm2,并保证棱角不受损坏的情况下进行。

7)   承重模板的拆除时间,应按施工方案的规定,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下表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8)   模板拆除顺序应按方案的规定顺序进行,当无规定时,应按照先支的后拆或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物理 模板的顺序。

9)   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柱。

10) 当立柱大横杆超过两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两道以上大横杆,最下一道大横杆与立柱同时拆除以保持立柱稳定。

11) 钢模板拆除应逐块进行不得采用成片撬落方法,防止砸坏脚手架和伤及操作业人员。

12) 拆除作业必须认真进行,不得留有零星和悬空模板,防止模板突然坠落伤人。

13) 模板拆除作业严禁在上下间一垂直面上进行。

14) 大面积拆除作业或高处拆除作业时,应在作业范围设置围栏,并设专人监护。

15) 拆除模板、支撑、连接件严禁抛掷、应采取流槽、绳系等方法运送;

1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应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用钢模板垫道或临进做脚手板用。

5.4.  钢筋工程

1)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工作。

2)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4)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5)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6)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   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员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8)   钢筋骨架如需焊接,必须办理三级动火证,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及灭火器材,严禁无证操作。

5.5.  混凝土浇筑工程

1)   用泵车浇捣混凝土时,指挥人员应与泵车驾驶员密切配合,当泵车送料管放下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管碰人,造成人员跌倒或跌落。

2)   使用振动器前应仔细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中间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正常无异响。振动器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断电线,造成人员伤亡。

3)   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   夜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不间断检查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5)   严禁酒后施工。

6)   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产生疲劳作业。

5.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N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        现场勘探

了解建筑物所处和位置,待建与已建工程的关系、地形、地貌、地下管、缆及障碍特等,临电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负荷计算:

电力负荷计算的主要目的是为合理选择变电所的变压器容量、各种电气设备及配电导线提供科学依据。

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        制定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水措施。

(2)    专业人员

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关持证上岗。

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电断电,锁好开关箱。

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天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电式切断电源开关妥善处理后进行。

(3)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1)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架具、材料及其客观存在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的最低点与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架空线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

4)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量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        保护接地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心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2)        保护零线

a)        在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b)        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c)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d)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容断器

e)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敷设,不得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3)        接地与接地电阻

a)        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从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要的工作接地电阴值不得大于10Ω。

b)        保护零线每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央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以10Ω时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

c)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        防雷

施工现场的防雷,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相关规定。

5)        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用电压照明器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底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    配电室的设置

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振动的地方。

2)        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        配电室内布置应符合JGJ46-88的相应要求。

(6)    电气设备的设置

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3)        开并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责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淮体侵贱及热源  的场所,否则必须 持秩防护处理。

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  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吕,不得有灌木、杂草。

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7)    电气设备的安装

1)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选发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合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能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

9)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同际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用时间应小于0.15。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5。

10)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    电器装置的选择

电器装置的选择应符合JGJ46-88的相关要求

(9)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3)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JGJ46-88的相关要求。

4)        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JGJ46-88的规定。

5)        架空线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6)        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        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配,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        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9)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0)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座蚀。

2)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        电缆空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重距地不得小于2.5m。

6)        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7)        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长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挝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11)  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2.5m。

2)        近户线过墙应窗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        室内配线使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

4)        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使用配件应使用镀锌件。

5)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5.7.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

(1)  基本规定

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有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为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防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及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篱,风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雾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

5)   因作业要求,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篱,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中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桃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b)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c)   分层施工的楼梯和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d)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e)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   沿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 mm,并必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b)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么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园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须和稳固无动摇。

c)   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d)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e)   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先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b)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柱时,钢管可打在板柱外侧。

②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接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   当在砖或砌块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做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c)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d)   防护柱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 网封闭或在杆柱下边设置严密寄存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档脚板,档脚板与档脚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芭下边 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e)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必须采取满持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  洞口作业

1)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a)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b)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c)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接洞口防护设稳固的盖板。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敬。

2)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持安全风与装栅门等措篱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的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b)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承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做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重型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盘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d)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e)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上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

f)   位于轩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g)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不设栏脚板。

h)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i)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投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措施。

(4)  攀登作业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克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做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边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5)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6×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6)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   钢结构(包括柱、梁、屋架等)安装登高作业安全防护应按JGJ80相关规定执行。

(5)  悬空作业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b)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c)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支模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b)   支投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撑,并应设主操作平台,低于3m的呆使用马凳操作。

c)   支设悬挑形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行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接JGJ80有关章节要求进行防护。模板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   钢筋绑扎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b)   绑扎圈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   顷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相同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c)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安全网。

6)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拦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b)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c)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带进行操作。

(6)  操作平台

1)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c)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d)   操作平台可采取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在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e)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庆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c)   斜栏杆或多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d)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e)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f)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g)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h)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强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7)  交叉作业

1)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   钢模板产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8.  施工现场机械

(1)  起重吊装机械

1)   塔式起重机

a)   起重机的轨道基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0-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00kpa以上。

②   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③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④   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⑤   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档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⑥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b)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JGJ33-2001的相应要求。

c)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d)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e)   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方案,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f)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雷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g)   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载安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凝难问题,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h)   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i)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了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j)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项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②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③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④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缩电缆;

⑤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固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⑥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⑦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k)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除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②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取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③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④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余撑对应加固;

⑤   塔身顶升接高到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⑥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⑦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⑧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⑨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载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规定;

⑩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档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l)   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②   内抓升时,应回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③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要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④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⑤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⑥   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为临时加固;

⑦   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⑧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m)   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活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回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n)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电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o)   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载绝缘手套和窗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p)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q)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r)   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s)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t)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信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u)   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强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v)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   卷扬机

a)   安装时、其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物件。

b)   使用皮带或开式具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c)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强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微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0

d)   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控,通过道路时,应设地路保护装置。

e)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2)  垂直运输机械

1)   开架式、平台式起重机

            a)    起重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JGJ33-2001相应部分的规定,亦可参见本细则卷扬机部分的内容;

            b)    架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平台应适合手推车尺寸、便于装卸,井架四周应设缆风强拉紧,不得用钢筋、铁线代替缆风绳用,缆风绳的架设和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相应规定。

            c)    起重机的制动器应灵活可靠,平台的区角与井架不得相互擦碰,平台固定销和吊钩应可靠,并应有防坠落、防冒顶等保险装置。

            d)    龙门架或井架不得和脚手架联为一体。作业后,应将平台降到最低位置,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   自立式起重架

            a)    起重架的架设场地应平整夯实、立架前应先将四条支腿伸出,调整丝杆宜悬露50mm,并应用枕木与地面垫实。

            b)    当架设高度在10-15m时,应设一组缆风绳,生增高10m应增设一组缆风绳,并应与建筑物锚固。

            c)    提升重物应放置平稳,严禁载人上下,吊笼提升后,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

            d)    在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笼降到地面

            e)    作业后,应将吊笼降到地面,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  混凝土机械

1)   混凝土搅拌机

            a)    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b)    移动工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脚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c)    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d)    作业前的各项检查,试验应执行JGJ33-2001相应规定。

            e)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f)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g)    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   混凝土泵

            a)    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稳、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b)    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水平泵送管道且直线敷设;

②   垂直泵送管不得直接装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③   敷设向上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地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④   泵送管道应有支撑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⑤   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c)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中加入10L清水和0.3m3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d)    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每隔5-10min(冬秀3-5min)作2-3个冲程反泵一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排空管道。

            e)    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向泵送。

            f)    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和铁锨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要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g)    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h)    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i)    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多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料,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j)    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塞位置,并除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3)   插入式振动器

            a)    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 零应安全可靠。

            b)    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载绝缘胶鞋和绝绷手套。

            c)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d)    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险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e)    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f)    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托拉电动机。

            g)    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4)  钢筋加工机械

1)   基本要求

            a)    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按想应相前规定执行

            b)    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牢固,保持小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c)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d)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e)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2)   钢筋调直机

            a)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b)    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呆作业③应按调直钢筋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每项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c)    在调直块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d)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e)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3)   钢筋切断机

          a)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b)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坚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c)    启动后,应先空动转,检查各转动部分及轴承动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d)    机械未达到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e)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应在规定范围内。

          f)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主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的规定。

          g)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 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h)    动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i)    当发现机械动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j)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4)   钢筋弯曲机

            a)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b)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档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c)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d)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e)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f)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g)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h)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i)    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5)   钢筋冷拉机

            a)    应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b)    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处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c)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之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d)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具应完好,滑轮、推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e)    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队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f)    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g)    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h)    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  装修机

1)   混凝土切割机

a)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确保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b)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支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c)   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

d)   加工件送到与锯与相锯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e)   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f)   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拭。

(6)  焊接设备

1)   基本要求

a)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b)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c)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d)   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e)   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能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f)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和装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g)   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填充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清除可燃气体和深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气、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液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式与焊件间庆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临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h)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i)   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2)   交流电焊机

a)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b)   次级轴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c)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

a)   应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联接应正确,牢固,控制箱的外壳应牢靠接地。

b)   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焊接导线长度不得大于30mm,截面面积不小于50mm2.

c)   施焊前,应按所焊钢筋的直径,根据参数表标定好所需的电源和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S)可为钢筋的直径数(mm),电流(A)可为钢筋直径的20倍数(mm)。起弧前,上、下钢筋应对齐,钢筋端头应接触良好,对锈蚀粘有水怩的钢筋,应采用钢丝刷清除。并保证导电良好。

(7)  手持电动工具

1)   电动工具的分类: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工具:其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此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

Ⅱ类工具:其防止触电的保护不仅依靠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1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

Ⅲ类工具:其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2)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共同注意以下各项:

a)   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I类工具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按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事站在绝缘垫上。

b)   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c)   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d)   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都所用的压力不得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e)   电动工具边疆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作用。

f)   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启动。

g)   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动转等故障时,应立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h)   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有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6.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1.  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1)  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2)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   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4)   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5)   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6)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7)   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2)  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4)   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5)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6)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高危作业实施旁站;

8)   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9)   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

6.2.  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  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人员的安全意识。

(2)  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  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  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  通过例会、专题会解决安全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  及时多渠道的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  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误解。

(9)  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6.3.  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  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一意识。

(2)  召开施工建立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  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要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  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  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6)  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一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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