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委托书

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所有的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限期为: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②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应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

 

第二篇:机动车年检委托书

委 托 书

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中介机构经办人编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限委托办理一项业务。仅限委托范围内使用。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就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