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20##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园林绿化合同

第一部分、投标人邀请书

招标文件编号:                 

致:(投标人名称)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    (招标人名称)   就开发的(招标项目名称)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关资格的园林施工单位前来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           (招标项目名称)       (A、B、C标段),包括园林施工图中所有内容。

A、B、C标段需分别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同时开标。

2.2工程建设地点:                                

2.3A、B、C标段分期开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为     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公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质量保修期为   年。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      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以及以下条件:

3.1单位介绍信;

3.2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4授权委托书;

3.5企业营业执照;

3.6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园林绿化项目。

4、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标书时间:

6、购买标书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7、投标截止时间:                                        

8、投标地点:                                  

9、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整(         元人民币整)

10、保证金形式:现金交纳或银行转账。

11、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招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日期:        年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5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

1.3.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

1.3.2要求工期:合同工程总工期: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公司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的技术标必须以此拟开工日期与日历工期天数编制进度计划的网络图与横道图,不得变动,否则技术标不合格。商务标中各投标人自报工期大于招标人要求工期,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为不合格投标人;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网络计划的关键工序、非中标单位责任二影响工期,经招标人  、建设单位现场代理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顺延者,工期方可顺延。

1.3.3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3.4施工单位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国务院2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绿化部分保修贰年的有关规定时限工程保修。保修责任和经济责任亦按上述国务院令执行,请投标人在商务标中实质响应,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资金来源

2.1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级或以上的企业及二级以上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均具有风景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中标后再施工期间须长驻工地,严禁随意更换。

3.2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3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应与资格审查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6每家投标单位须同时对本招标工程三个园林标段进行投标。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期间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6.2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头部人起约束作用。

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都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后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世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中通知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明标)两部分组成。

10.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人资质证书;

(6)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8)投标报价表

10.3技术标部分

10.3.1技术标的编制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平面布置图;

保证质量措施(必须针对本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如何选择苗木、如何在第一时间实习绿化氛围,如何保证成活率等方面作出详实可行的方案)

保证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合理化建议。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依据

12.1.1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前附表第6项及特别说明

12.1.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投标预备会答复资料和招标人补充通知,参加湖南省20##年消耗量标准或企业定额,以市场行情和设计施工图作为报价依据,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自行确定本次工程总造价的优惠率。

12.1.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施工现场踏勘了解工地位置、地形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原道路基础垫层砼及原地面垫层砼拆除、土建单位施工用的设备基础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1.4投标人所填写的优惠率以总工程造价为基础,且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1)本工程总价包含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内容和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绿化的养护(保质期以内的养护)以及管理费、措施费(施工措施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利润、不可竞争费、风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一切费用。

12.1.5结算值得确定方法:投标方最终结算值=工程总造价×(100%-优惠率)。

12.1.6工程总造价的确定方法:

①工程量计算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图纸编制。

②定额(标准)按现行湖南省定额标准及现行配套文件,市政道路、给排水按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消耗量标准》;亮化工程按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③人工工资单据按湘建价【2012】237号文中XX市市场工资单价计取,若施工期间有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则按新文件的XX市市场工资单价执行,计时工(预算外)按82元/工日调差;

④按照国家规定的单项工程类别收取管理费,按20##年定额标准下浮4%;施工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内编制的XX市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发《XX市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格文件执行。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或有必要签证的材料或设备,按招标人  签认价格执行;

⑤工程造价以  招标人  签认的总造价为准。

12.1.7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本工程的预算造价,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优惠比例,投标人的报价应考虑各种风险(但也不限于以下风险);

(1)施工期间共计政策性文件调整,物价上涨;

(2)一般自然灾害;

(3)由于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

(4)由于地质情况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

(5)为配合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保护好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等,如有损坏,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考虑一切施工的费用。

(7)因工程引起周围关系的协调等相关费用。

12.2投标书中只能有一个优惠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2.3中标人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外计取任何配套费和保管费。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可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限期的除外。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交纳投标书前一天去凭银行转账进账单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4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5.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者;

15.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5.6.4投标人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6.3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招标文件规定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明标)分开制作、装订、密封包装。

17.2、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投标包封上应写明:

17.3投标书未按上述两条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视为无效投标书。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招标单位可按本须知第8项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4到投标截止日期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8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的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纪委监督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1.3.2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送现场监督进行资格性检查,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

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评委及投标单位检查投标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按投标书递交顺序逐一开标,留下一家投标单位,其他投标单位暂时退场。留下来的投标单位先检查自己标书密封完整性后,并由投标单位代表自己打开标书,宣读报价,回答评委提出的各种问题后;宣布第一节投标单位退场,第二家投标单位进场。第二家投标单位进场后先检查自己标书的密封完整性后并由投标单位代表自己打开标书,宣读报价,各投标单位开标全部完成后,进入内部评审。

21.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2.1、投标文件提交的资格资料名称、名字与资格预审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格资料不符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22.2未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企业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有效项目经理证原件的;

22.3同一标段出现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

22.4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值得;

22.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6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的;

22.7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9投标人未按规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

22.10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1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废标规定的。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经济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I)。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有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初步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26.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6.2.1如果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2.2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26.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评标委员会仅对经过开标程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

27.4评标方法和标准

27.4.1初步评审: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信誉和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技术标类型:明标。

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

27.5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标段。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单位在按第27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8.1.1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1.2按第27条的规定进行详细评审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2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3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中标通知

30.1确定中标人后三十天内,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0.2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把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1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进行签订合同。

31.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1.4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等)施工过程中必须参加全过程工作,特殊情况要更换必须以文字形式报业主批准,否则取消中标方的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履约保证金

32.1中标的投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补差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一直有效。

32.2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其他

本投标文件未作规定的部分,遵照国家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部分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文件格式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绿化景观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XX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中所有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电气、给排水等)

三、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    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 工程质量标准

(1)    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    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为依据。

五、 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造价=经招标人  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总造价×(100%-工程总价优惠率)。

工程总价优惠率根据乙方投标及询标综合确定为招标人  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小写)     %,该优惠率不随工程量增减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化。

该合同暂定总价包含XXX绿化景观施工工程施工图    标段划分的全部内容的实施及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绿化的养护(质保期以内的养护)以及管理费、措施费(施工措施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利润、不可竞争费、风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一切费用。

(2)结算值得确定办法:乙方最终结算值=经招标人  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造价×(100%-工程总价优惠率)。

六、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工程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如果乙方施工要求、进度达不到招标人  对于工程的要求,且招标人  下发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整改通知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且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对甲方赔偿所有损失,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履约保证金提交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    通用条款(略)

本工程通用条款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相关条款执行

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澄清及承诺及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合同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工程质量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

3、图纸

3.1、甲方在开工前3天内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施工图纸   套。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建立单位:                      

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电话:               

甲方委托的职权:选择工程总部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的认可权,对工程技术问题、质量检验权,施工组织设计的建议权,工程进度检查、监督权,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对乙方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权,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复工令。

4.3、甲方派驻的工地现场代表

姓名:              职务:                电话:               

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在代表是甲方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其职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初审权,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进度检查、监督权,监理人员的更换建议权,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确认权,对工程量的签证初审权。对不涉及双方协议及合同修改、造价变更或确认的内容,经由工地现场代表签署后,以书面形式传递给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传递给乙方驻派的工地现在代表。涉及工程变更审批、工期延长、工程量及费用增加、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工程结算款的确认及免除乙方任何合同约定责任的事项,需经过招标人  签认,并经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后且按本协议规定的审批方式审批后生效。

4.4、乙方派驻的工地现场代表

姓名:              职务:                电话: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经乙方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方能生效。

5、甲方责任

(1)应具备开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好进驻本市相关报建的手续,并协助乙方租赁办公场地。

(2)开工十日前,提供相关图纸四套和施工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编制会议纪要,并委派专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

(3)协调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解决和当地乡民可能会发生的一些纠纷。若因施工当中造成乙方停工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非甲方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负责青苗赔偿,道路占破等一切费用。

(5)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的停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进场2个月内无息归还保证金70%,余款30%在进场第五个月内结清农民工工资后全部无息退还。

6、乙方责任

(1)为加强双方的沟通和了解,乙方应在适当的时期邀请甲方对自己的已建(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2)为保证本合同的严肃性,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3)编制工程预算及施工组织方案。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法规,按章操作,安全施工。

(5)尊重当地的乡土风俗,做到文明施工。

(6)保质、保量按期交付所承包的工程。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进度计划

7.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甲方派驻工地现场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2天内批复。

8、工期

8.1、开工日期:一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8.2、合同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

9、工期延误

9.1、因场地移交等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但不进行其他经济补偿。

9.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请客:除不可抗力,不作工期调整。

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执行。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事故处理费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11、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经招标人  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总造价×(100%-工程总价优惠率)。

工程预算总造价的确定方法:

(1)    工程量计算以施工图为依据,按图纸编制。

(2)    定额(标准)按现行湖南省定额标准及现行配套文件,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按20##年定额《湖南省仿古建筑、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材料补差按XX市园林绿化同期市场信息价按实结算,亮化工程按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市政道路,给排水按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按照工程消耗量标准》。

(3)    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价【2012】237号文件最高计价标准及遵照XXX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编著。

(4)    按照国家规定的单项工程类别收取管理费,按20##年定额标准下浮4%。

(5)    乙方必须在拿到施工图后     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对审,并经招标人  认可。

12、工程量确认

12.1、本项目的工程审计工作分为跟踪审计和最终审计,审计工作由招标人  委托的审计机构完成。

12.2、工程跟踪审计:本项目实行跟踪审计,每季度完成的计量工程量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跟踪审计,有招标人  、乙方、监理、委托的造价事务所及时确认已完成工程量。

12.3、最终审计(即竣工结算),以跟踪审计为基础,按照乙方提供的完整工程结算资料,有招标人  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最终工程总造价。

12.4、现场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按甲方现行的管理流程办理,且须先由招标人  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13、工程进度款支付

(1)进度款按当月市政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形象进度报告,甲方收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次月10日前支付70%进度款给乙方,然后每隔一个月将前期所完成的工程量付至85%,工程完毕付至90%,结算以乙方提供的预算为准。

(2)工程竣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工程款的95%给乙方,余下5%尾款,根据国家规定维护期为    年,     年满一次付清给乙方。

七、材料设备供应

1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4.1、        (产地)优质苗木或植物。材料质量档次均为中等偏上。

14.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安装指导书,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整套资料及维修、售后服务资料。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14.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或招标要求的品牌和质量档次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14.5、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14.7、工程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植物除甲方提供的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和由招标人  同意后放可采购。乙方所采购植物需保留完整的照片资料,对于胸径、冠幅、高度等必须报请招标人  同意并签认后方可采购。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5、工程竣工

(1)竣工日期为乙方交送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要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的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的验收的日期。

(2)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日内进行核实和确认结算,在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核实和确认结算的。视为同意乙方竣工结算报告。

(3)甲方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4)甲方在收到乙方交送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    日内既不表示是否批准又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16、工程结算

本工程最终结算值=经招标人  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造价×(100%-工程总价优惠率)。

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确定办法:

(1)工程结算取费确定方式:a、定额(标准)按现行湖南省定额标准及现行配套文件,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按20##年定额《湖南省仿古建筑、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材料补差按XX市园林绿化同期市场信息价按实结算,亮化工程按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市政道路,给排水按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按照工程消耗量标准》。

b、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价【2012】237号文件最高计价标准及遵照XXX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计取,若施工期间有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则按新文件的XX市市场工资单价执行,计时工(预算外)按 82 元/工日调差。

c、按照国家规定的单项工程类别收取管理费,按20##年定额标准下浮4%。

(2)工程量计算以经乙方、监理单位、招标人  等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办理结算时,以招标人  批准的实施施工图、招标人  认可的竣工图(非甲方原因而增加的工程量将不予计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资料、经招标人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与工程相关的会议纪要、洽商文件为依据,编制工程结算造价文件;

(3)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按《XX市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竣工图必须体现设计变更内容;

(4)合同范围以外因甲方原因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工程结算计价条款取费并按实结算;

(5)工程措施费根据招标人  认可的施工方案按本合同工程结算计价条款取费并按实结算;

(6)乙方按要求向招标人  递交所有结算资料;

(7)乙方按以上第(1)~(6)条与招标人  完成本工程结算审核,经最后审核确认的结算总造价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相互协商。

十、本合同需双方进行保密,不给予施工无关的人员观看。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