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范本

. 工程项目概况

工 程 项 目 概 况 表

工程项目特点:

.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 监理大纲、建设监理合同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包括补充协议);

(4)经审图中心审核的施工图纸;

(5) 业主的正当要求;

(6) 建设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主要是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分工程专业范围和工程阶段范围)和监理服务期编写。

. 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过程控制、持续改进、规范监理、真诚服务”的质量方针,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目标主要是:

 1. 监理资料完整率:     95%以上;

 2. 监理工作差错率:       0

    另外,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与建设各方共同努力,对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控制,对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进行管理,并做好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

    由于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监理的组织、指导工作,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指令信息与反馈信息的快速传递,本工程项目监理部采用图(一)所示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监理规划范本

                          图(一)

.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 监理准则

守法  诚信  公正  科学

 2.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接受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派,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实施全面负责。

(2) 代表监理公司与建设各方及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确保监理业务的实施。

(3)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进展的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 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 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施工监理交底。

(6) 审核并批准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7) 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并签认开工报审表。审定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8) 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延长工期的申请。

(9)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及复工令。

(10)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及各项专题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11)审批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文件。

(12)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签发监理月报、工地会议纪要及其它重要文件。

(14)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付款申请并签发支付凭证;主持审查并核准工程竣工结算。

(15)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16)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与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和工程质量评估工作。

(17)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8) 主持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督促监理人员整理资料,于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总监理工程师暂离岗位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与权力,对于重大的决策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后再执行。

(2)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3) 定期或不定期(包括发生重大事件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的各方面情况。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按照专业及职务分工,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尽职尽责地完成本专业监理工作。

(2)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配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 负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工程阶段性质量评估报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中与本专业或职务分工有关的内容的编写。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设计变更等报审项目,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组织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本专业分部工程的验收、竣工预验收。

(6)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7) 坚持现场巡视,对重要部位或工序组织旁站监理。

(8) 处理一般性工程质量问题,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9)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参与本专业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及竣工结算的审核。

(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1)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5. 监理员岗位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本监理公司编制的技术管理规定及管理程序,作好本职工作。

(2) 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验、量测和验收等基础性监理工作,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 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不合格品坚决不得用于工程。

(5) 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参加监理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积极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 督促承包单位按时报送监理报表,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与工程计量有关的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 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不文明、不卫生现象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向项目监理部领导报告。

(8) 每日填写监理日志。

. 监理工作程序

 (1) 成立项目监理组织;

 (2) 进一步熟悉情况,熟悉资料;

 (3) 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4) 编制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5) 根据“监理工作制度”中规定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相关的监理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6) 组织或参与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按规定签署监理意见;对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和竣工质量验收,编制、报送质量评估报告;

 (7) 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工作;

 (8)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9) 按规定提交应归档的监理资料;

. 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编写。监理的工作内容一般是指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工作。

. 监理工作制度

(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将审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整理汇总成文,以便图纸会审时提出。正式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与建设的各单位到会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内部会审中的疑问及合理化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解释或修改。会审纪要由承包单位记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签认盖章。各方签认盖章后的《图纸会审纪要》将作为正式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成为施工依据,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的效力。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别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与工地例会制度

 1. 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已经签订、项目监理机构已组成并进驻现场、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到位、监理规划已经编制并经审核后,工程开工之前应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也可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例如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质监手续的办理、现场的“四通一平”,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等应由建设单位完成的施工准备工作);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例如临时设施的搭建情况,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原材料、设备的进场情况,安监手续的办理,“定位放线”等应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施工准备工作);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重点是监理工作制度和各类表格的填写要求);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会议名称、地点及时间;

 2) 会议主持人;

 3) 出席者的姓名、单位、职务;

 4) 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决议的事项;

 5) 各项工作落实的负责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6) 其它需要记载的事项。

    会议纪要的文字要简洁,内容要清楚,用词要准确。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送交打印。会议纪要分发到有关各方时应有签收手续。与会各方如对会议纪要有异议时,应在签收后3天内以书面文件反馈到项目监理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文件及反馈的文件应作为监理资料存档。

 2. 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项。

    工地例会应形成会议纪要。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的编制和签发程序与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一样。

 3. 专题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专题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其有关单位参加。由项目监理部起草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专题会议纪要的编制、签发程序与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一样。

(三) 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工作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工作会议。监理工作会议应定期召开,一般每星期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1. 上次监理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及情况分析;

 2. 近期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状况分析,须解决的问题及其措施;

 3. 进行监理业务学习、讨论。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使用专门的记录本对监理工作会议进行记录。

(四) 承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的报审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由于承包单位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在施工投标时已进行了审查,故项目监理部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只要求上报复印件备案即可。

    对承包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必须进行审核。在开工报审时,随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一起报审。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防水工、搅拌机操作工、塔吊和卷扬机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审核时应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五) 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的报审制度

    总承包单位选定的或建设单位直接选定的分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及分包合同送交项目监理部审查。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如分包单位所报的资质资料有不实情况,对该分包单位不予确认;虽经确认,但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时,可提出辞退该分包单位的要求,总承包单位应予执行。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报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时间不超过3天,按以下要点进行审定。

(1) 对施工组织设计整体的审定。

(2) 对施工准备的审定

(3) 对施工方案的审定

(4) 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定

(5) 对资源需要计划的审定

(6) 对施工总平面图(场布图)的审定

(7) 对施工措施的审定

(七)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制度

    施工单位除了按合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外,还应编制施工月进度计划。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之前施工单位报审下月的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上审核,审核意见记入会议纪要,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工地例会纪要的一个附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对照公司内部表Nb9)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八)开工报审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单位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审表》(A1表)和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A1表)和相关资料,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若经审核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其效力相当于“开工令”,签发日期即是实际开工日期。应提交审核的资料有:

(1) 施工许可证;

(2) 施工承包合同;

(3)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4)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5)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 施工机械设备的鉴定证书。

(九)暂停工/复工的报审制度

 1. 工程暂停工的报审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B2表):

 (1) 因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2)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现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重不合格,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

 (3)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4) 发生必须暂停的紧急事件时。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2. 工程复工的报审

    在经过处理、整改,消除了工程暂停的原因并达到可以复工的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附上相关的说明材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承包单位在《复工报审表》附带的详细说明中应包括:

(1) 分析产生使工程暂停的因素的原因;

(2)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3) 今后的预防措施。

(十)技术复核制度

主要的技术复核工作有:

 1) 复核临时水准点、控制轴线的标桩、龙门板的轴线与标高、基础灰线;

 2) 基础工程应复核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及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和断面尺寸,桩基础应复核桩位;

 3) 钢筋混凝土工程应复核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规定的起拱高度;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

 4) 检查砌体工程的轴线尺寸与皮数杆;

 5) 预制构件安装时的构件型号、位置、标高和搭头位置;

 5) 检查主要管线的标高、位置、坡度等。

    监理工程师的技术复核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技术复核工作应在承包单位自查后,填写《报验申请表》(A4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对报检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全数核查,合格后予以签认,进入下一道工序。

 3) 对不合格的情况,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十一)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对用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砖等)、半成品(如商品砼)、构配件(如预应力构件、钢构件等)和设备的质量必须严格审核。首先,在选择供货厂家时,原则上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查并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其次是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分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两个环节:

 1. 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时,由承包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验收,主要是进行外观检查验收和厂家的书面质保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进场”的意见,盖章签认。如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 抽样复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同意进场后,还必须采取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盖章签认。若复试不合格,不得使用于工程项目。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监理人员在对质保资料进行审核时,应仔细核对日期、数量、批号、规格型号、物理化学指标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十二) 见证取样制度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制度。

 1. 见证取样的范围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及要求

 1)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2)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边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3) 施工单位委托试验任务时,应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应注明日期、工程名称、试件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质量保证书编号等,见证人应在委托单上签名。

 4)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进行送样。

 5)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纪录并归档。

 6) 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试验报告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应另行指定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部门重新取样检测。

    另外,对施工过程和验收过程中的一些检测项目,也应采取见证方式。例如:给排水工程的管道通水、排水、试压试验,消火栓系统测试等。通风与空调工程的风管系统严密性测试,综合效能测试等。建筑电气工程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漏电保护测试,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调整试验等。

(十三) 巡视与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必须实施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指基础工程方面的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结构工程方面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1.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2. 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施工方案与旁站方案;

 2)核查现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准备情况与质量情况;

 3)核查施工机械的状态是否正常、安全;

 4)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5)监督检查施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必须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按规定见证取样、封样;

 7)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填写规定的旁站监理记录表。

 3. 旁站监理的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2)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根据规划中的旁站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结束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以便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施工图纸、规范、技术规程进行施工的现象,从而得以及时纠正和严格控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第一次发现,当场对施工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事后应进行复查。

    第二次发现,应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事后应进行复查。

    第三次发现,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表)上签署复查意见,同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十四) 砼浇筑报审制度

 1. 砼浇筑报审程序

(1)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进行自检后填写《砼浇捣令》,报项目监理部。

(2) 监理人员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砼浇捣令》后,对砼浇捣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若有问题请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砼浇捣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砼浇捣令》,准许进行混凝土浇捣;

(4) 项目部根据旁站方案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2. 砼浇捣准备工作的检查要点

(1) 检查水泥、砂石料等材料的供应情况,以免发生停工待料的现象;对于商品砼,应预审厂家的资质与质量保证资料;

(2) 钢筋隐检和模板复核是否合格;

(3) 核查人员的安排情况,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4) 砼浇捣的计量准备工作是否完成;

(5) 施工机械的状态是否完好;

(6) 供水、供电情况是否正常;

(7) 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是否通畅。

(8) 浇捣部位是否清理干净。

(十五) 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1)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         报验申请表》(A4表),并附上有关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

(3)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4)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对《         报验申请表》(A4表)予以签认,并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十六)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制度

 1. 检验批的验收程序

(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           报验申请表》(A4表),并附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有关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于一些有龄期要求的检验项目,验收时因龄期未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在相应栏内签“待定”意见,暂时验收该检验批,待分项工程验收时补报有关资料。

 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要求: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要注意核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有关资料的内容与签名是否正确。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十七)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           报验申请表》(A4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有关资料(如砼试块的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审表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补报的试验报告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备注栏内注明。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十八)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           报验申请表》(A4表),并附上《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时,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验收内容主要是分项工程资料的评审、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的评审、现场观感质量的验评。

(3) 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的各个单位会签,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GB 50300-2001的5.0.2条)。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十九)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制度

 1. 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检查,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10表)并附上相关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

(3) 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相关竣工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整改完毕并经复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建设单位;

(5)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

    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2. 单位工程的验收要点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十)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1.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工令),待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取得业主同意后,由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1)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报告,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待查后报告;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并会同业主尽快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通常有加固、返工、限制使用等处理方案);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派出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时,监理人员要跟踪监督;

(4)完工后要进行验收鉴定。

 3. 发生质量事故后,不得隐满,必须严肃对待,查明原因,分析责任,认真处理。

(二十一)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

 1. 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联系单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还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

(2) 经对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 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的审核

(1)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C2表),将此表及必要的附件(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审核,并就审核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3) 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文件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C2表);

(4) 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C2表);

(5) 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二十二)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制度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程序为:

 1.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日期,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表)及有关材料;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和工程款;工程量计量应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以合同有关条款为依据进行审核。

 3.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B3表),并附上经审核的有关工程量、工程款的资料报总监审查,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上报建设单位。

 4. 中间工程款的签审必须于3天内完成。

 5. 提醒业主方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 工程竣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书审核,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二十三) 工期延期的审核制度

 1. 工程延期的受理范围:

(1) 非承包单位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日期开工;

(2) 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增加;

(3)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国家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政策性事件;

(5) 不可抗力事件;

(6) 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2. 项目监理部受理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条件:

(1)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了《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表);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应持续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阶段性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表)

(2) 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3)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提交最终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3.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的工作:

(1) 向建设单位转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表);

(2) 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情况、延误事实及时间、人力、机械设备闲置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3)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4)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5)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是否符合要求。

 4. 工程延期的审核要点:

(1) 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

(2) 工程延期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限;

(3) 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是否准确;

(4) 延期事件必须影响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工作。

 5. 工程延期的审核程序

    工程延期事件不持续时,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表)。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表)并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表)。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二十四) 费用索赔的审核制度

 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 监理单位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的条件: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A8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A8表);

(2)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工程建设监理规范》6.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3)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B6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

(5)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6)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主要采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并运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来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

(一)进度控制

 1. 进度控制程序如图(二)所示。

监理规划范本

              图(二)

 2. 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

 1) 事前控制:

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提醒业主做好以下工作:按时完成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组织施工临时供水、供电,接通施工道路,电话线路,及时为施工单位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向施工单位移交作为临时设施用的待拆房屋;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

 2) 事中控制:

检查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质量方面的认证意见;组织现场协调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3) 事后控制

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

 3. 进度控制措施:

(二)工程质量控制

 1. 质量控制程序如图(三)所示

监理规划范本

                   图(三)

 2. 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

 1) 事前控制

    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做好施工场地的验收;严格审查施工人员的资质;做好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做好施工机械的质量检测;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生产环境的管理与场地管理。

 2) 事中控制

    做好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好施工交接检查工作;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处理工作;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正确行使质量监督权,必要时下达暂停工指令(须征得业主同意);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做好质量技术签证;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建立质量监理日志;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 事后控制

    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事故处理报告;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 质量控制措施:

(三)工程投资控制

 1. 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如图(四)所示

监理规划范本

                          图(四)

 2. 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

 1) 事前控制

    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订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的发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协助业主如期提供可施工现场,使工程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按合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保证设备按时到场,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避免违约造成索赔。

 2) 事中控制

    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事件;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的签证,应严格核实;按合同约定,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证计量;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用全面履约;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费用超支情况,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的方案和措施。

 3) 事后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严格审核各种不合理因素;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3. 投资控制措施:

注:三查四定,即查漏项、查错项、查质量隐患、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质量验收。

(四)合同管理

 1. 合同管理流程如图(五)所示

监理规划范本

                          图(五)

 2.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 认真地对各类合同的条款进行研究,以发现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引起合同变化的事件进行分析研究,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 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3) 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4) 做好索赔管理。

 3. 合同管理的技术措施

 1) 拟订本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 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 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 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调解合同纠纷。

 4. 索赔管理

    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避免索赔与反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协助审查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将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概念予以明确,减少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 协助业主要求有关各方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特别要严格控制有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对于有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单,要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才予以签认。

 4) 处理索赔要及时。

十一. 旁站方案

    由于每个需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工程特点、施工内容、质量控制要求、施工条件都不一样,因此旁站方案应针对不同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分别编写。

    旁站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旁站部位及其概况;

 2) 施工条件;

 3) 施工质量要求;

 4) 旁站监理的要点;

 5) 旁站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6) 应该按公司规定形成的旁站监理资料(填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旁站监理记录表);

十二. 监理设施

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设施配置见下表。

监理部设施配置表

十三.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人员配备计划主要说明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资格,职责分工等内容,可以使用表格形式。

                       人 员 配 备 计 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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