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分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5@p。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第二篇:道路施工合同书

道路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提要〕: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XXX道路工程施工单位为XXXXX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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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XXXX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 1 工程名称:

1 . 2 工程地点:

1 . 3 承包范围: 所示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土方、道路结构层面层、人行道及甲方明确的其它管线工程施工。

1 .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资料收集、成册归档合格、包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及地下管线保护、工程验收通过。

1 .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XXX 万元(以实际审计为准)。 1 . 6 质量标准:合格。

1 .7 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图纸

2

2 . 1 发包人提供:

2 . 2 技术标准:

2 . 2 . 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 . 2 . 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 2 . 3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除设计院,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 . 2 . 4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本工程至本合同正式签字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整。该保证金作为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乙方如有违反以上三项内容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从该项资金中扣除;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加经济处罚。如没有违反以上三项内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返还乙方保证金。

2 . 2 .5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监理、质监站验收和确认。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 . 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3 . 1 . 2 发包人主要工作;

3 . 1 . 2 . 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 . 1 . 2. 2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 . 1 . 2 . 3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和监理交底。

3 . 1 . 2 . 4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 . 1. 2 .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 . 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 2. 1 承包人主要工作:

3 . 2 . 1 . 1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要求开工通知5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 . 2 . 1 . 2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 2 . 1. 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 . 2 . 1. 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 . 2 . 1 . 5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4

3 . 2.1. 6 工程竣工验收后2 周内向发包人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 . 2.1. 7 甲方有权更换乙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应采用江苏省2004 定额三类取费标准计价,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市政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质量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按照扬州市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单价合同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江苏省2004 定额再结合仪征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04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04 定额三类计取。设计变更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认质认价的材料不参加下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甲方工程付款按进场后施工的实际工程量每月付款一次,甲方监理审核确认,每月按实际工作量70%结算,乙方每月25日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截止日(首期工作量付款,甲、乙双 5

方另签补充协议),次月3日前报工程量清单,甲方审核后10 日内付款。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总价85 % ,结算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 ;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按国家规定期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一周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一周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 . 2 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仪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6 . 3 工程竣工后30天内承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在30 天内审核完成。

七、违约责任

7. 1 发包人违约:

7 . 1 . 1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 . 2 承包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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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 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 .7 条所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由于甲方在前期等问题上造成工程延期, 每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除甲方提前10天发停工通知外)

7 . 2 . 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查测量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7 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 . 2 .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 元。

7 . 2 . 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工程未经验收,不得使用。

7 . 2 . 5 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按江苏省2004 定额下浮7%。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 .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

8 . 2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仪征市。

8 . 3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 . 1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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