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扰民证明

证明

兹证明 有限公司所租赁房屋,位于 ,此房屋为住宅用房,在此办公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该房产无房产证,房屋产权归 所有,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不扰民协议书

不扰民协议书

旬邑县秦豳兴商贸有限公司设立在旬邑县迎宾大道中单惠普·翠湖苑小区,为了保证不打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与小区物业签定以下协议。如有扰民发生本公司自愿搬出。 特此证明。

物业签字(盖章):

旬邑县秦豳兴商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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