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制 度

员工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二、办公室人员没有打招呼迟到半小时之内算半天旷工,一小时之内算一天;

三、如有事需来晚和早退者必须打招呼,自己决定上、下班不打招呼者,一次算旷工一天,除公司安排每星期天休息外,自己给自己放假不打招呼者,算旷工3天,每周上班六天内必须每天坚守岗位;

四、每天必须保持办公室清洁,下班之前关闭所有电源,如发现一次电源未关闭下班者(扣5元)

五、星期一办公室人员必须大搞卫生。

六、上班时间衣冠整洁,有来访者要热情接待。

这是一个集体,望大家遵守纪律,互相尊重。以上制度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篇:企 业 工 商 联 络 员 制 度

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 业 工 商 联 络 员 制 度

一、为了密切工商部门与企业的联系, 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工商联络员是指由企业推荐,经工商部门聘任并发给《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的企业管理人员。

三、登记注册股负责企业工商联络员管理协调工作;各工商所(分局)负责协助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管理工作。

四、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条件 :

(一)熟悉本企业有关工商登记注册事务的管理人员。

(二)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协调能力。

(四)经所在企业推荐。

五、企业工商联络员的职责 :

企业工商联络员是工商登记注册工作的联络员、工商业务的办事员、工商法规的宣传员和工商行风的监督员。具体职责如下 :

(一)代表所在企业加强同工商部门的联系,熟悉、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工商部门向所在企业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帮助所在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参加工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参加工作联系会议和有关的交流会、座谈会,参与和协助工商部门举办的各类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活动。

(三)积极支持、配合工商部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开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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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活动,反映企业意见、建议和要求,监督工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风。

(四)协助、配合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

(五)督促和帮助所在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开业、变更、注销、年检等手续,负责企业涉及工商部门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六)办理其它需要联络的工作。

六、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得到最新的工商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二)优先办理所在企业的开业注册、变更、年检等手续。

(三)优先办理企业档案查询,联络员可享受免费查询所在企业的注册档案。

七、企业工商联络员持有的《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仅作为其在办理各项工商登记注册业务时享受优先服务的凭证;不因其持有《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而免除依法应当提交的各种材料或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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