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小型装修)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或甲方)为实施【 】工程,确定由

【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乙方”)作为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现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于【】年【】月【】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1

1.2

1.3

1.4

1.5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承包范围:【 】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承包,严格按图纸施工】。【或按工程量清单施工】 工期:【 】日历天,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或写明具体开工和完工日期】。

工期包含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并通过交工验收交付发包人的全部时间。承包人要确保上述阶段工期的实现,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冬季、雨季、高低温天气、短期停电、节假日和为避免对甲方及甲方以外的地方的不利影响而进行的错时施工等影响工期因素均已包含在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对约定工期应负完全责任。

1

1.6

1.7 质量等级:合格并通过【 】验收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

二、 资质要求及施工规范

2.1 承包人承诺并保证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经主管部门合法颁发、在本合同

履行期内持续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资质等级为【 】。 本合同的履行以施工图及【如有汽车厂家的标准,此处填入厂家的名称,如无,可以删掉】明确的标准、规范为准,包括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2.2

三、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a) 发包人委托给监理的职权:发布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审核工程量、提出监理建议和履行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单独授权的其它

权利等。

b)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

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3)索赔的文件审核

及支付;4)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5)审核工程的变更;6)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3.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职权: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

3.3 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

姓名:【 】

3.4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a)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b)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水、电等施工主管线在开工前三天进入施工现场,支管线由承包人自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

职务: 【 】

c)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d)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3.5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a) 需有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如承包人不提供设计服务,可删掉本条】

b) 承包人按当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

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费用。

c) 承包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

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d) 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e) 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洁卫生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要求做到

“工完、料净、场地清”。

f) 竣工验收后【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标准的竣工图和技术资料

各【 】套。

四、 质量与验收

4.1 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发包人和本合同要求进行施

工,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通过【 】验收。如承包人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或扣除相应款项另外选择施工队伍。如发包人另外选择施工队伍,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本应履行的各项义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准,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一次性通过(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除由承包负责返工修补合格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外,另按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计罚违约金。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次日起计算。

3

4.2 4.3 4.4

4.5 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承包

人须在接到发包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日内赶到现场维修,若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免除承包人责任。对于维修的部分,保修期自维修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6 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8小时

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且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如无,可以删掉】。 4.7

五、 安全施工及工程管理要求

5.1 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及图纸组织施

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并应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应足以涵盖发生人身伤亡时的赔偿金额。

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发包人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若由此引起发包人先行对外垫付的,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5.4

5.5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一律不得分包或转包。 发包人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无论是否实际移交,发包人均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

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精神,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义务。若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等原因导致农民工或材料商上访、阻工、滋事、围堵发包人等情况的,发包人会同当地劳动部门有权直接从合同款中扣留相应金额用于解决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材料商货款,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垫款或付款金额40%的违约金。

5.7 承包人施工应尽量不影响发包人的正常经营,不影响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安

全和正常使用。 5.2 5.3 5.6

六、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附件《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结合工程设计图纸,采用固定

总价包干的方式,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元)。该总价是

4

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二次搬运、机械使用费、安装费(包括甲供材料的安装)、管理费和利润、保险、税金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并涵盖产品供应、施工、测试、检验、试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缺陷修复、施工配合、保护、保管、交付、保修等所有因素,以及考虑了材料、人工、设备、水费、电费的政府性调价等项目实施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因素,总价不予调整。【固定总价的合同适用】

6.2 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为暂定价。综合单价中已包括

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二次搬运、机械使用费、安装费(包括甲供材料的安装)、管理费和利润、保险、税金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并涵盖产品供应、施工、测试、检验、试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缺陷修复、施工配合、保护、保管、交付、保修等所有因素,以及考虑了材料、人工、设备、水费、电费的政府性调价等项目实施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合综合单价确认最终的合同价款【固定单价的合同适用】

本合同价款采取合同总价包干,除发包人增减《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变更外,工程费用不予任何增加,本工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包含在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当中。【固定总价的合同适用】

6.3 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负责安装,并不得再主张额外的安装或配合等

其他费用。

付款方式【 】。

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前【】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税务#5@p,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全部义务。

对于发包人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项目,或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相同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相同项目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3)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发包人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进行组价后执行。(4)变更工程量增减部分均在结算时予以调整。

七、 材料设备供应

7.1 除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的

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7.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方出厂

合格证和测试报告,并对测试报告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承包人对产品质量

5

6.4 6.5 6.6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使用期限导致产品责任负终身保修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3 发包人有权对装饰材料在采购、生产、出厂、到场、安装的任何阶段进行监造、

抽检及送检。如发包人对承包人装饰材料质量有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或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以检测结果作为解决异议的依据。由于安装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终身负责并承担责任。

7.4 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不得使用,承包人应当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八、 履约保证金

8.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即

【 】。

本合同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当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以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保证金保证的范围是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有其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处理承包人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完工并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担保期间,若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只要发包人认为其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保证金而无须得到承包人的同意。发包人对该保证金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8.4 担保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承

包人,承包人也应及时收回保证金。 8.2 8.3

九、 违约责任

9.1 凡违反合同条款或违反合同附件均属违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未履行

合同约定义务,发包人有权书面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纠正,如承包人收到通知后【 】日内未纠正,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次违约应承担人民币【 】元违约金。违约金可由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或通过其他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或者,发包人可不在上述款项中扣除违约金,而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另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9.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验

收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按日累计。如延误工期达【】日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6

9.3

并将工程修复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9.4 因承包人原因竣工验收未一次性通过(合格),除由承包人负责返工修补合格

并承担返工费用和延误所造成的工期损失外(返工引起的工期延误列入工期考核),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施工要求,承包人除承担因更换或纠正违约引起的费用外,还需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如承包人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问题拖延整改、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拒不服从监理指令、发生阻工闹事等或其他违约情形,每次视严重程度罚没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9.7 本工程不得分包(包括变相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解除通知后,合同解除。发包人停止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9.5 9.6 9.8

十、 其他

10.1 合同执行中,承包人如用行贿、送礼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影响了

发包人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约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外,因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10.2 本合同在承包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3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同意,由发包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10.4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7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8

 

第二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详见预算表)。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1

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2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4

佛 山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乙 种 本)

发(总)包单位: 广东金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包单位: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日 期: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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