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投资的协议

关于追加投资的协议

甲方:长治市乡镇企业焦碳供销公司

乙方:

为扩大经营渠道,加大资金利用率,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再次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为提升企业知名度,扩大经营规模出现了资金缺口,在双方协商合作过程中一致取得共识,甲乙再向乙方投资叁拾万元,继续不参于乙方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任何债务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联合经营时间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长治市正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乙方担保,担保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相关手续(担保书另附)在合作经营期满后,如乙方归还不了甲方资金和利润,担保方负责归还所有资金。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资金后,乙方必须每年按15%合计每月3750元投资收益返还甲方,汇入甲方财务。

五、联营期间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贰万元。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从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月

 

第二篇:投资合作协议

合作投资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全体投资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共同协商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经合伙出资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成立一个实业有限责任制公司,并共同经营该实体公司。

第四条合伙出资人信息:

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1.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出资比率__。(以下简称“甲”)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出资比率__。 (以下简称“乙”)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出资比率__。 (以下简称“丙”)

2.

各合伙出资人在___年__月__日以前提交80% 的承诺出资额到共同推举的实体经营企业的实际管理人或由股东指定某个人所持有的个人账户并保留转账或存款凭条。该账户持有人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用于营业场地租赁、人员招聘、设备采购、营业场地装修、等正当用途,但该账户持有人必须保留全部#5@p凭证以便日后财务入账及其他合伙出资人查验。在正式开业运营(含试运营)前十天内,将剩余20%投资金转入该独立账户;对应交而未交款项的金额数计付同期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利息约定以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在全体合资人均已履行出资行为后,共同签署出资人确认函共计六份。(每个合资人各持一份)

3. 账号持有人:姓名: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4. 各合伙人共同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第六条本实体企业依法开展合法经营活动,所有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的各类违法项目不得参与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的经营项目,在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经营范围: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应经审批的,在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现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获得审批的经营项目,在所有出资人共同协商确认后,确定经营项目,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经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经许可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条企业盈亏的分担约定

1、企业的盈利和亏损,由所有出资人依照本协议中的约定来分配和分担:(本投资合作协议未约定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共同出资人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商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1)新增出资人可以是本协议内的合伙出资人,也可以是除现有出资人之外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承担能力的自然人。

(2)只允许在企业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和亏损经营困难(定义为:流动资金已经低于该实体企业的成本开销)的情况下增资。

(3)新增出资人不享受其出资之前的该企业经营所得的全部福利和分红。

(4)在该企业盈利期间,新增出资人出资后各出资人所占比率计算方式:{(新增出资前全部总投资+该企业发展基金)×新增出资前的出资比率+新增资金部分}÷(新增出资前该企业全部总投资+该企业发展基金+新增出资部分)

(5)企业亏损时期,新增出资后各出资人所占比率计算方式:{(该企业当时固定资产总和+该企业当时所有的流动资金+该企业发展基金)×新增出资前的出资比率+新增出资部分}÷(该企业当时固定资产总和+该企业当时所有的流动资金+该企业所剩发展基金+新增出资部分)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协商决定或者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4.盈余具体分配方案:

(1)盈余是指每一个自然年内{该企业的营业总收入-(该企业的运营成本+该企业的发展基金)}。

(2)企业运营成本指每一个自然年内(在职人员薪资+福利+公司设备的购置费+销售人员公关费用+交通住宿费+场地租赁费+水、电、宽带等杂费)

(3)全体出资人每年按照其个人投资所占比例享受盈余分配,也就是分红。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目,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全体出资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一个出资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可以提议发起全体出资人会商,在全体出资人共同讨论后做出分配方案决议,所有出资人必须按照该决议执行。

5.亏损具体承担方案

(1)该实体企业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先由共同经营之实体企业的所有财产予以偿还,该实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2)任何一个出资人由于其个人行为触犯法律而造成该实体企业存在损失的,触犯法律的个人将独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于其触犯法律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有侵犯到其它出资人的任何权利和由此造成经营损失及财产损失的,其他出资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的所有责任和追讨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并同时取消其共同出资人资格,没收其所有出资份额分摊给予其他出资人。计算方式:(100%÷其它出资人出资份额百分比的总和)×个人出资的百分比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再执行。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并视后果商讨决定是否对此前的个人行为对该实体企业造成的损害予以法律追究及追讨赔偿。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责任每季度向全体合伙人汇报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下一季 的预期目标。

4、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在合伙共同经营的基础上成立董事会。

定义: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最少由三人组成,这样便于表决。

成为董事和股东条件和要求:

1, 所有合伙人出资金额必须在五万以上,才能权利成为股东。

2, 董事必须由股东选举产生,所占份额的总和必需大于总投入的20%

3, 股东在选举董事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时候,股东个人所占份额纳入被选举人的份额之中。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成员在以上决策表决时,对于表决通过的决定存在很大分歧和异议,成员可以提出由全体股东对此决策的复议和投票。

5、企业一切决议、决策、规章和发展方向,需董事会开会表决时,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表决时,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权越高,表决权越大(合伙人投资比例达到____%)为表决通过。商定后必须通知所有合伙人。如果追加投资或新增合伙人,表决制所涉及的条件将重新约定。

第十二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除非所有本协议当事人全部拒绝接收股权)

(2)合伙人有权在企业经营不善,除固定资产外,所剩流动资金少于三万的时候,可提出退伙和解散企业,但前六个月为保护期不允许退伙。

(3)合伙人在未到达约定退伙和解散条件时,提出退出合伙企业。退伙人只能获得提出当日以下计算额。计算方式为:(流动资金+公司发展备用金)×本合伙协议的出资比率

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一致推荐和指定,如不能达成一致,邀请第三方代理执行)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可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对公司不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合伙人可集体警告,并立书面检讨,第二次再犯按情节严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强退出合伙群并退回投资资金。但按照本协议中第十二条第三款

第三节计算公式。

3、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合伙人或投资比例发生变更为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

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和指定管理人以运营商铺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法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负责人共同签署。

5、合伙人身故,有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享受合伙人同等权利,如果继承人要求退伙,退回投资金的计算份额按照本协议中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节计算公式。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合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合伙人: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合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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