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书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理、运输甲方位于操场南边储存房生活垃圾,并按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并遵守:

一、协议期限

乙方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及上车时散落地面的垃圾清理工作。

二、甲、乙双方权利责任

1、甲方负责生活垃圾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不得将建筑垃圾、渣土和有毒有害等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3、乙方清运人员及保洁人员保证做到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及保洁工作服,做到按时清运、文明操作、爱护容器。

4、乙方拥有清理、运输生活垃圾所必须的知识和工具,乙方必须将生活垃圾运送到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场,由于垃圾处置不当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周三上午清运生活垃圾一次,必须清理干净,在清理及运送过程中发生人员、车辆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四、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元/月标准收取。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仅指生活垃圾从甲方场地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场清运费用及上、下垃圾人工费。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双方协商的委托清运费及保洁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由乙方开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十日内支付清运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12.9.1

 

第二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协议书

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协议书

甲方:淄博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凯瑞园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并按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并遵守:

一、协议期限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负责生活垃圾池的设置、更换,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有对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不合适的行为进行指正。

4、甲方可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无毒无害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另行协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

1、乙方清运人员及保洁人员保证做到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及保洁工作服,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操作、爱护容器。

2、乙方拥有清理、运输生活垃圾所必须的知识和工具;乙方必须要将生活垃圾运送到政府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场;由于垃圾处置不当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拥有保洁服务所必须的知识和工具;乙方保洁人员必须保持规定的办公区内及厂区道路的卫生整洁,若有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及时清理。

4、乙方为甲方提供除蚊除虫所必须的工具及药水。

5、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1-2天通知甲方,并有乙方自主安排好后续工作。

6、乙方提供一个垃圾桶及每星期清运生活垃圾一次。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五、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元/年标准收取。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仅指生活垃圾从甲方场地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的清运费用和保洁服务费用,不包含政府将要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双方协商的委托清运费及保洁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具#5@p,甲方在收到#5@p十日内支付清运及保洁费用。

六、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结束或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通知中应明确注明协议终止日期;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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