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联营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新和超市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销 合 同

甲方(全称):新和超市

乙方(全称):

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就联合销售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联合销售条件

1、甲方同意在本超市________区________处,为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场地。乙方联销商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市场最优惠的销售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货源及适销的商品及特价商品,包括自产的以及从正当渠道进销或授权代理的商品,商品类别品牌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联销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2、合同期满,乙方续签,须于合同期满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超过期限,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续签。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于合同终止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变更或终止。

第三条 联销目标

1、乙方每年联目标营业额不低于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甲方利润每月不低于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销目标执行日期为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累计三个月达不到联销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目标利润从货款中扣除并对面积或位置、层次进行调整,乙方累计六个月达不到联销目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联销分成方法

1、甲方从乙方每月总销售额中提取______%的联销分成,余额即应结货款归乙方;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联销目标时,甲方仍以本合同联销目标为准,按上述比例提取分成,销售超额部分提取________%作为甲方收入。

2、经甲方批准的特价商品销售扣率%的联销分成。

3、乙方同意其商品销售,由甲方统一收银。甲方将当月应结货款于下月___日___至 对账。 日至 日付款。

4、乙方销售额以甲方后台销售记录为准。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合同期间,节庆促销费、广告费共计为__________元,大写: 。

第六条 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在联销期间,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则于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三个月,由甲方归还乙方,该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内不计利息。

第七条 经营场地的管理

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基本配套设施

2、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负责商场的天花吊顶、公共走道、卫生设施、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电源插座等公共设施的安装及维修,使之处于合理使用状态。

3、乙方使用的场地、专柜、库房等场所,增加照明及用电设施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以对经营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但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陈列道具的样式,并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4、对于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设施,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雇用人员的行为而使甲方或甲方的其他使用者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乙方除保证甲方将免于遭受损失、被诉、任何请求权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联销商品的管理

1、乙方遵守甲方所实行的商品管理规则。

2、乙方销售的商品要以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限,不得任意增减变更,新增的经营项目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商品应采用甲方规定的统一商品标价签陈列销售,由此产生的一切价签费用由乙方承担。

3、商品规格由乙方建议甲方同意后确定,定价的标准应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且不高于该商品项目在当地其它经营场所的水平。

4、乙方保证及时向其在甲方的专柜提供最新、最好的商品并对残损滞销商品及时调换。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备有效的企业经营和商品相关的证照、文件和资料。

5、联销商品陈列要求美观、醒目、丰富、齐全。

6、乙方对其专柜名称及陈列、销售的商品应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称、商标,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独家代理权等合法权益。乙方不得陈列、销售违禁、违法物品或提供违法的服务;如违反上述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除对顾客所造成的损失、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及损失。

7、若有关政府机关提出乙方所经营商品的商标有侵权行为,甲方可立即将该商品从专柜上撤离,并暂由甲方保管。如乙方能向有关机构证明其所使用的商标合法并得到该机构的认可,甲方将恢复该项目在店内的陈列及销售。商品撤离期间乙方所受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撤离商品于保管内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并允许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甲方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乙方商品质量、卫生检疫、物价、工商、专利、消防等方面的检查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提供完备的经营及商品售后服务,并对其实行三包。

9、乙方保证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并对其实行三包。

10、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经顾客使用后如有不良反应或顾客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因此所造成的甲方信誉受损,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所有商品的出入须遵守甲方的店规。

12、乙方承担其商品及财物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自行负责。

第九条 商场管理

1、甲方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乙方的经营活动应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在商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乙方不得将专柜转租;遇有批发业务,乙方的雇员应将顾客介绍到甲方商场办公室不得将批发业务私自转至工厂或其他场所成交。

4、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5、收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由甲方统一收银。乙方营业员不得擅自收银;不得借故不开或据开收银#4@p;不得私自在售货凭证、收银#4@p、#5@p等票据上增加填写未规定的内容;不得使用非甲方的收银#4@p或收据。

6、乙方须对其在商场的商品及财产自行投保并承担其费用。如乙方未投保或保额不足,无论任何事件造成损失,乙方同意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于商场或专柜内展示商品、其他任何广告计划、布告须经甲方事先同意。

8、甲方有权根据商场经营需要和经营状况,对乙方的经营场地进行调整,包括位置、层次、经营面积及其他方面的调整,但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调整后,对于联销分成、联销目标可由甲、乙双方根据调整后情况另行协商。如乙方拒绝调整、则按终止合同处理。

9、乙方必须采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包装用品,并自行承担费用。

10、顾客对乙方的商品或服务提出投诉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对该投诉作出相应处理,乙方应接受并服从处理方法。

11、有关政府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对乙方在商场的经营活动或所经营的商品提出意见或进行处罚时,甲方有权根据该意见或处罚作出相应决定,乙方应接受并服从该决定。

1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上报有关经营的各类报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商场纪律,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联销人员的管理

1、乙方委派每班不低于_______名的服务人员,乙方服务人员须持有工作证、健康证、身份证,并要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经过甲方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并承担培训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资金及劳保福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放。

2、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穿着甲方规定的制服、佩戴识别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有义务即应刻在_______日内撤换该人员;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信誉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时,乙方应负连带责任。

4、乙方派遣职员或技术人员对专柜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

5、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

6、甲方将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相关人员。

7、顾客或其他人员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委托人、雇员的行为且非甲方所能控制而在商场受到伤害,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

8、乙方更换或增减派驻的服务人员,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促销及宣传

1、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广告宣传及美工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商品促销活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统一的广告牌,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所提供的各项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应尽量予以合作,并分担经费,以求共同发展,所涉及的经费分担,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3、对于甲方因进行促销活动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礼券或信用卡,乙方应全力配合,接受使用,并依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优惠折扣部分的分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进行个别的宣传及促销活动,须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打折降价促销活动时,降价幅度较大,物价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需要在其报批、备案的,乙方须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准备资料,及时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降价活动,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一切后果自负。

5、乙方应无偿向甲方向提供所销售商品的模具、样本、款式、说明书、技术指示书、手册及其他广告工具,相关资料,以促进其商品在商场的销售。

6、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其它商场专柜、商店、连锁商店有折扣特卖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使其设置甲方专柜的商品享有同等的优惠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六个月未达到甲方联销目标;

2、乙方所经营的商品的质量、数量、品种、款式、价格等内容,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

3、乙方擅自截留销售款;

4、乙方随意停止营业,或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加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

5、乙方擅自改变联营场地的使用性质或销售议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或违禁品;

6、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7、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

8、乙方进行违法经营或出现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一方不能偿还到债务,或处于非正常经营或破产、停业状况时;

2、一方的资产或商品(不包括联营及代销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执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3、由于国家的政策原因而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将保证金没收作为违约金,如损失额高于违约金,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继续补偿。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合同,除须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自撤柜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赔偿甲方。

4、乙方擅自截留销售款,须向甲方交纳所留款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

5、乙方如果在其他商场已有打折、特卖活动或在其他商场上市新品,而在甲方陈列销售的商品未比照降价或未同时上柜销售的;若发现其在甲方店内的商品销售价格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的售价,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此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或提前终止后的次日,将其商品全部撤离专柜,若乙方未履行此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办理商品及其它物品的撤离,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商品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2、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装修的不可移动财产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包括柱面、木地板、背墙、顶灯)

3、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的_______日内向甲方清偿任何尚欠的费用,若乙方拒不支付,拖延支付或无力支付,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

4、本条第一款,第三款所述工作未完成之前,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商品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所涉及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其发函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之地址为据。

第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据此解释各条款。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的有关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双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雇用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须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对方当事人的业务等资料保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条款,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之法定受让人或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条款乃个别独立之条款。其条款若被确认为无效,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之法律效力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山阴县新和超市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联营合同11[1].09.26

联 营 合 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传真: 传真: 账号: 账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龙特实业轧钢车间(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联营项目

联营项目名称:轧钢车间流水线的改造、完善,线材生产加工,法兰盘生产加工,新型合金刀具钢的研发。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高新七路 号 楼(房)

隶属:

经济性质:股份制联营

1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 联营宗旨

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联营企业类型

本公司为合伙型联营。

第四条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轧制异型材、法兰盘、线材的生产加工,新型刀具钢的生产

经营方式:合作经营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数额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进行设备添置改造,不足部分再进行融资贷款。

甲方投资额:700万元,占股份60%。乙方投资额:300万元,生产新型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占股份的40%。

投资缴付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条 纳税、利润分配

1.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关税务机关办理。

2

2.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 60 %;乙方: 40 %。所在地不同的营业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3.联营公司按上述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4.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双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七条 风险承担

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双方对联营公司以外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按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第八条 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3.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原料的采购。

乙方责任:

3

1.对各个产品工艺、技术、生产指导管理。

2.投入机器设备,乙方负责考察、洽谈、货比三家。

3.委派公司人员进行生产管理,对新产品负责开发。

第九条 董事会

1.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_2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年,可以连任。

2.董事会成员任期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3.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4.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事宜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总经理的任免、考核;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7.决定总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4

8.确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报酬及考核。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

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联营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1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任命。

联营公司下设___个职能科室和_________,其负责人由经理任命。

联营公司设定员工___人,其中干部___人,工人___人。

第十二条 劳动管理

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动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_________会计制度,并执行地方有关具体规定。

2.联营公司会计记账方法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

(1)权责发生制度。

(2)借贷记账法。

3.联营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

4.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 5

内部审计。

第十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5_年,即自_2012_年_1_月_1_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 清算

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股份比例分配。甲方原投入的不动产及原有设备不在清算之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其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作为违约金。

3.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联营,如违反本规定, 6

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第十七条 联营的退出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时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依法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机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 7

密期限为___年。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交送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一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议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两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两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8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由有关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 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两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__日内向其他两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 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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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 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 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 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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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月 日 签订地点: 年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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