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商业租赁协议书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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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情况:
甲方将其所属的位于 新建商业用房,整体二层、局部三层(办公),租赁标的为“四周范围内的场地及其上的商业用房”,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至少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的所占面积为 平方米,相关场所地面积为 平方米,以及水、电、燃气、暖气、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按乙方需要施工完毕后租给乙方经营超市使用(详见附件一:《超市开店建筑设计要求》)。权属证明:房产证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所属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并有权使用建筑物两侧自 西向东的通道用于乙方的人流、物流通道,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进行超市经营、招商,乙方有权开发新的经营项目。
第三条 :交房期限: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全部租赁房屋及场地。
交房条件:
交房时合同第八条所列公用事业全部能够正常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出租方应给承租方2个月的业前筹备时间(期间不计房租),起租日为甲方交房的第三个月算起。
2、从交房之日至起租日为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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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租期限为十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租金标准:
1、从甲方交房2月后计算租金。
2、承租租金收取标准为 万元( )/年, 年不变。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自双方签约之日起,10日内乙方预付租金 万( ),将第一年租金全部付清。
2、第二年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预先支付 万元( )给甲方,剩余 万元()于第二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给甲方。
3、从第三年开始,乙方租金按年度支付,每一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清本年租金
万元()。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场地权利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租赁许可证等)、签署合同时没有权属纠纷、没有设置任何抵押等担保权,并在租赁期间持续保持此种状态。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造成乙方无法依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水、电、暖、燃气、消防等公用事业:
1、甲方不另行收费保证交付租赁房屋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内的以下公用事业管线:
(1)电:;
(2)水:管径为100 MM的进水管,并保证乙方每天120立方米的用水量及用水指标(甲方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用水指标),供水达到卫生标准并定时向乙方报送检测报告;
(3)排水:
(4)排污:DN300寸排污管,材质是水泥管,并就近接入排污阴井;
(5)机组设备的放置:符合乙方的经营需求。
(6)消防设施:
2、实行水、电独立计量抄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未涉及的燃气、暖,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乙方经营需要添加,实行独立计量抄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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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场地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超市设计、建筑、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标
准。
2、甲方保证房屋、场地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牢固无损、不漏水;保证
水、电、暖气、消防、排水、防汛、空调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不负责以上项目的各项国家征收费用;保证租赁房屋抗震等级为 8 级,符合大型超市经营需要。
3、甲方保证满足乙方的水、电、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的使用需求,并提供相关图纸,如
因甲方的责任出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工作,负责将此项目运做成大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并帮助乙方协调
好与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及与周边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乙方办理经营手续、装修改造施工等所需要的甲方依法能够提供的合法文件及证明。
5、
6、甲方承担因租赁物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及所属空间安装乙方超市招牌和标志,甲方对此不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同意乙方出于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后,方可在租赁场地上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审批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工程情况上报甲方备案。
9、。
10、承租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租赁产场所添置的、隶属于乙方所有的直接用
于生产经营设备(电梯、空调、货架、冰柜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场地,保证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拥有乙方承租内容内的门前广场、停车场的使用权,门前广场位置为 ,面
积为 平方米,停车场位置 ,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免费使用门前广场十年。
3、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
倒危险而甲方又无条件修缮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经甲方认可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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缮费用冲抵租金。
5、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但须办理法定手续,上报甲方备案。
6、。
7、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8、考虑到乙方在租赁期内投资很大,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协商停租或续租事宜,如果乙方请求在本协议范围内继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9、承租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应在30日内将所租房屋交还甲方,不得造成不合理的损坏。乙方有权拆走涉及乙方商业机密的设备、设施(以计算机、办公设备为主);就乙方新增的不动产的处理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责任免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提议及终止合同提议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
2、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不在拆迁范围之内,如甲方违反此项保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
如遇占地、拆迁等,甲方应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国家有关决定、规定执行,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如本合同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使用期限清算租金。政府给予甲方的拆迁、占地等补偿,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投资情况、受损情况等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三条:责任免除
1、。
2、由于政府行为、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动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该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或租赁面积减少,乙方有权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其过错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如遇乙方或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内开办的超市在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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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
第十四条:保险的办理
1、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设施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2、乙方负责对租赁场地内的财产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如乙方未办保险,其所租赁场地内存放的自有财产遭受意外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不可抗力的事件外,甲、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单方任意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出现下列情况,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拖欠租金达3个月;
(2)乙方从事非法活动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
(3)。
(4)甲方疏于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不能正常供给乙方约定的水、电、暖,按不能正常使用的天数免除乙方相应的租金或费用,并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拖欠租金达3 个月后,乙方应开始从拖欠租金的第4个月开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收标准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标准。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其他损失时,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直接损失。
4、甲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乙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如在前三年内甲方如中途退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置设备、设施的全部损失。
5、乙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甲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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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续约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对租赁场地有优先续租权。
第八章: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采用中文书写。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前双方书面、口头达成的协议,如与本合同不符,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条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均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登记备案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负责10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与有本合同有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合法公正。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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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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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开店建筑设计要求
一、文件资料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向超市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
1、《建设用地许可证》;
2、《规划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
4、;
5、竣工图;
6、《工程竣工验收质检合格证明》。
二、建筑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建筑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以下要求时,需向超市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超市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结构:钢构形式,柱间距≥7.5米;
2、标高:;
3、地面材料:超市地面应符合浅色、耐磨、防滑、抗压、环保等要求的地材:上海思米克地
砖;
4、采光与通风:超市采光一般以室内照明为主,灯带与货架走向平行,外观设计除门头部分
外不用落地窗,一般以高窗为主,所有门窗均安装防护栏;
5、门前设计与停车场设计:超市门头有一定气势,高于并突出建筑物本体,上设店标和店旗,
绿化等按照规划要求设计;
店旗一般设立在门前停车场和屋顶正中两处位置,屋顶四周为彩旗,门前停车场设旗座; 超市出、入口按照标准设计残疾人坡道,要求防滑,坡度小于10度;
停车场面积掌握不少于1000平米,地面采用广场方砖。
6、卫生间:超市至少设置卫生间三处,二处职工使用,一处顾客使用。
7、消防与报警:超市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报验、安装消防、喷淋和消防器等设施,室内设
有消防监控室;
超市所有出入口均设有消防卷帘;
超市门窗和各个重要部位设置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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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理货区、物流室设计;
9、办公区、附属用房设计:超市经营要求要有办公用房、职工更衣室、保安室和一定数量的
休息室;
10室内装修:超市室内一般不做吊顶,屋顶、墙面为四白落地。
三、水、暖、电气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水、暖、电气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以下要求时,需向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到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电力: 要求提供1台630KVA变电设备,双路供电,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设计要求。
2、配电室:。
3、上下水:。
4、热力:如果有市政或小区供暖,要求供暖主管线DN100。
5、燃气:如所租房屋配套设有燃气市政管线,如小区管线是低压管,可以直接接入燃气使用。
如小区管线是中压管线,则需要建立调压站保证正常使用。燃气表要求安装100立方米的燃气表。
四、设备及设施匹配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设备及设施匹配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承租方经营要求时,需向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到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空调系统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以噪音不扰民为准,具体的标准以当地的环保要求为准;
2、制冷设备的安装要求:
(1) 应在建筑设计时同时考虑制冷机室外机的安装位置,满足以下要求:
(2) 距离居民窗户不少于15米;
(3) ;
(4) 室外机占地离商场外墙1.5米,可满足安装要求。延长线一般为30米(可分为2段或
3段);
(5) 制冷设备沟、室内柜体的冷凝水管应按照商场整体布局进行设计,施工前需经方确
定签字;
(6) 设备沟完成后由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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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超市开店的建筑、水暖电气、设备设施配合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作为验收的基本依据。具体实施前如发生争议,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如在具体实施后发生争议而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后果由出租房屋方负责。
双方单位盖章: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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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真实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商场铺位的租赁签订本租赁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铺位位置与面积
1、乙方租赁的铺位为: 号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按本合同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租金与管理费收费标准
1、乙方铺位缴交租金每月标准为:
第一年租金为 元/月。
第二年租金为 元/月。
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
2、乙方物业管理费月缴费标准为:13.5元/㎡人民币(含公用照明、水电、冷气、通风等),即: ㎡×13.5元= 元,大写: 元/月。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作出适当的价格调整。
3、铺位内的自用电定为:1元/度,即:按商铺每月实际用量×1元/度计算。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供电局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租赁协议后,甲方给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押金、租金的缴交时间与免租期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和商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期满时乙方向 1
甲方结清有关费用,甲方免息将押金退回乙方。
2、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时向甲方缴交壹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之后乙方仍按签订日日期来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缴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费总额收取乙方滞纳金。
第五条:装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必须先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并为乙方办理好批准装修通知书后,双方一同记录电表数、铺位明细,同时,确认签字及移交锁匙;
2、乙方进场装修前要办理缴交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给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经甲方验收,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协议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交的贰仟元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了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给甲方商场造成了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方不退回给乙方,预以没收。
3、乙方租铺2个以上(含2个)需要拆墙或拆铺位的,须确定复原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同时乙方需缴交复原费给甲方,由甲方转交业主。期满乙方复原并经甲方和业主确认后,由业主无息返还复原费给乙方;若期满乙方不复原,则复原费归业主所有。
第六条:商场管理
1、乙方进入本商场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经营手续证照,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申报年检。
2、乙方必须遵守本物业所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商场的有关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口头规劝指正、书面通知、律师函、暂停其商铺水电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场名义封其铺位、公告等方式来提醒和制止乙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确保商场及大众业主利益。
4、如乙方违反商场制度,严重影响商场运作、声誉、业主的公共利益时,甲方在提请业委会和本铺业主或本商场10个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铺位,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损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转让
1、乙方已展开经营,但确需转让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缴交转让费壹仟元,否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封闭该铺位,直至完善规定手续为止。
2、为确保商场运营正常,杜绝炒铺行为。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旦发现乙方转让是属于炒铺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乙方改正。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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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制定修改本商场物业管理规定和《xx商场管理制度》。
2、为确保xx商场开业后运营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权重新制定实施商场整体改造、招商、策划、管理方案。
3、有权制止乙方因违反商场的物业管理和《xx商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费及相关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约,甲方有权收回铺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满后,甲方才退还乙方之前所缴纳的押金;若在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强行退租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赁期内连续3天或累计5天不营业,甲方将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给予警告;若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15天不营业,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还。
8、向乙方(或业主)提供商铺的自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9、提前将装修方案和注意事项及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铺位是合法的。
11、对所涉及乙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本商场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及本商场物管公司每月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所有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须事先向商场物管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使用,并按约定期限恢复原状及功能。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修复。
4、对员工、使用人及来客等有告知商场规定和制度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xx商场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场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5、租赁两个铺位以上,含两个需拆中间墙和铺位的,应事先与有关业主确定位置和原貌,并且与业主确定复原费并缴交,期满后有复原原位义务。
6、保证不利用本铺位及商场公共地方从事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保证按国家消防部门所制定条例来执行本铺的消防责任,按甲方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装修,遵守商场消防条例,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和商场举行的消防演习。
8、保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领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和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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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证所有从业人员不带猫、狗类动物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进入本商场,更不得在本铺位饲养猫、狗类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
10、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税收、债权债务等依法承担。
11、所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及追究责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费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传销及犯罪活动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铺位的结构用途及改变和侵占公用部份,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5、2次违反商场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请业委会或业主或附近10个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双倍索赔己交的费用
1、不按时向乙方交付铺位使用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重复租赁其他方的。
3、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铺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赁期内,商场及本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以上条约双方均要严格执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应支付而未支付之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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