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君悦豪庭一期\二期消防工程

报价须知

1、本工程为君悦豪庭一期\二期消防工程施工,位于罗湾西路与平桥路交叉口东南角。

2、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形式,招标标范围为一期、二期消防工程内的消火栓系统,

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外管网系统。

3、合同暂定价 70万,二期地下室暂定

150元/㎡×20237=303.55万元,二期上部暂定22元/㎡×88826.67=195.42万元

4、施工工期:满足甲方及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施工合同约定;确保相关政府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6、甲方保留甲指乙购或甲供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泵、控制箱、消防

主机、电线电缆、镀锌钢管、消防水泵、消防指示灯、桥架等。如甲方要求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拒绝。

7、合同签订方式:一期、二期一次签订,分期实施,分期付款,分期结算。

8、结算办法:

结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套用江苏省200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表,按09费用定额取费,人工按苏建价(2011)文; 文明施工按0.8%,临时设施按0.6%,社会保障费2.2%,住房公积金0.38%,税金3.477%; 甲指乙购的主材进行核价,按照市场价另加5%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以上甲指乙供核价材、独立费不进入下浮,综上所述,投标人自行考虑下浮率。

9、本次招标文件组成:报价须知,投标函格式,合同条款,施工图纸。

10、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各意向参与单位请于20xx年4月24日15:00时前提交相关投标资料至溧阳市团结路1号地块现场售楼处2楼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519-80896907

江苏福田置业有限公司

君悦豪庭项目部

2012.4.16

投 标 函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君悦豪庭一期、二期消防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综下所述在结算价基础上进行下浮 %,工期以满足甲方方及总承包方的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及保修工作。

1、套用江苏省200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表,按09费用定额执行,人工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执行;

2、文明施工按0.8%,临时设施按0.6%,社会保障费2.2%,住房公积金0.38%,税金3.477%;

3、甲指乙购的主材进行核价,按照市场价另加5%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4、甲供材结算时另加1%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5、以上甲指乙供核价材、独立费不进入下浮。

二、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三、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四、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立即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在开工令下达后立即开工,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竣工时间内竣工。

五、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合同约定中所有工作量。

六、.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箱:

电话:

邮政编码:

合同基本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君悦豪庭住宅小区工程

2、工程地点: 溧阳市团结路1号地块

3、工程内容: 君悦豪庭小区一期\二期工程消防施工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1、 一期\二期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

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外管网系统。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合同形式及价款

1、合同形式: 按实结算

2、合同价格:本合同暂定 568.97 万元。其中一期(含泵房、室外管道)暂定70

万,二期地下室暂定150元/㎡×20237=303.55万元,二期上部暂定22元/㎡×

88826.67=195.42万元

四、合同工期

1、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需满足甲方方和总承包方的工期要求。

2.、工期的其它约定: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须及时办理延长工期的相关手续。

3、如遇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另行协商竣工日期。

五、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本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消防验收规范确保通过消防主管部门一

次验收合格标准。

4、所涉及材料、设备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规范要求选用,

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六、合同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洽商、变更记录;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方招标过程来往的函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投标书及其附件;

七、甲方责任与权力:

1、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2、工期:及时通知乙方进场的准确时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3、甲方委派 驻工地代表。

4、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工程验收、材料的认质认价、监督合同的履行等事宜。上述职权的使用,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有效。

5、负责协调乙方的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入点。

6、甲方保留甲指乙购或甲供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泵、控制箱、消防主机、电线电缆、镀锌钢管、消防水泵、消防指示灯、桥架等。如要求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拒绝。

7、每月收到乙方提供的进度工程量报价单,在一周内进行初步核对,确定进度款付款基数。

八、工程监理:

1、本工程监理单位为,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2、监理的职权:消防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监督、全面组织协调。并对乙方违约进行处罚。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委派 为技术负责人,并负责现场施工,并全程监控本工施工直至竣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2、按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资料。

3、满足甲方及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要求。

4、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工程资料。

5、做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如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及时对工程的各种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消防工程竣工后7天内,乙方需向甲方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及溧阳市有关规定的消防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要求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竣工图纸2套。

8、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9、乙方自行协调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乙方施工、保修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人的指令。

11、乙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工作,验收中如发现因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整改到位。

12、乙方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必须携相关实体样品,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政府部门的消防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4、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第三方消防检测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5、乙方负责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16、乙方必须对甲方物业或者相关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器材和操作联动系统。

17、乙方每月25号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报价单,由甲方初步核对后作为工程进度款付款基数。

十、检查与验收:

1、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及消防工程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需要二次检测的必须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消防产品必须经过消防部门的认证,并经过的甲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3、隐蔽工程、管道试压等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水泵、风机等试车及系统联动调试乙方必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

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检查不合格内容进行整改。

6、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规范的部分,甲方或监理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施工前必须编制专业施工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二、工程付款:

1、预付款: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价暂定价5%的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

(1)每月按照已完工程量的55%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当期所有工程量并经消防部门检测通过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含预付款);竣工结算审定并经各方确定后一年内付至95%,余5%保修金至保修期满退还。

(2)一期、二期各为1个付款基数和竣工结算单位。

(3)工程师每月签发最低工程款为20万元,当月未达到20万时,累计至下月一并支付。

(4)甲方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顺提供相应的正式#5@p。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价暂定价的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当期全部工作量并经各方验收通过后14天内无息退清当期保证金。

十三、竣工结算:

1、当期工作完工后30天内,乙方需编制合同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乙方提供全部资料后60天内予以审核。

2、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在5%以内审计费由甲方承担;在5%至8%以内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超过8%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3、结算套用江苏省200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表,按09费用定额执行,人工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执行,自合同签订时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止,期间不再因政策性调整而进行调整。

4、文明施工按0.8%,临时设施按0.6%,社会保障费2.2%,住房公积金0.38%,税金

3.477%;

5、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按核定的价格另加5%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6、甲供的材料、设备,按甲方采购的价格另加1%保管费进入部分分项工程费。

7、甲指乙供及甲供的材料、设备不进入下浮,独立费不进入下浮。

8、本合同不含总承包单位配套服务费。

9、其他主材按溧阳信息价执行,溧阳信息价无的主材,按溧阳及周边地区的市场价确定,辅材按定额价执行。在审定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 %作为最终价款。 十四、违约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业主、甲方、设计及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来采购材料设备。如在材

料设备的采购和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所使用材料与约定的品牌不符的,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并处以每次不少于2000元的违约金。

2、 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前道工序隐蔽前,经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否则乙方承担每次 2000 元的违约金。

3、 乙方出现管理不力、项目负责人经常脱岗、未履行合同条款、工程施工质量低劣、工期

严重滞后等现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施工现场并与甲方办理好退场手续。已完工程量结算及工程尾款均只能在乙方清场后办理。

4、 乙方应满足甲方小区整体的工程进度要求,密切配合其他有关单位的施工。如因乙方原

因导致其他单位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取违约金。

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停工5天及以上;或累计工程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已完工程量结算及工程尾款均只能在乙方清场后办理。

6、 工程质量经监理及甲方一次验收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无条

件整改,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虽经整改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合同价0.5%~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整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7、 在施工中,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对合同价款内未包含的工作内容,由甲方临时指

令,乙方承诺严格按甲方指令开展工作,不拒绝、不推诿、不扯皮。如乙方借故拒不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愿按每次 2000 元承担违约金。

8、 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劳动力管理方面出现闹事情况或事件的,甲方有优先处理的权

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立即单

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执行,已完工程量结算及工程尾款均只能在乙方清场后办理。

10、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工期不予顺延。

(1)乙方实际工程进度落后合同进度或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15天以上;

(2)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规范及本合同规定标准;

(3)乙方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监理方的合理指示;

(4)乙方现场工作未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5)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6)乙方无故停工2天以上;

11、 如乙方不能按实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五、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乙方所承建的全部工程。

2、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

3、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有一定人员的维修队,以保证业主和物管处提出质量问题时能及时整改维修。

(2)乙方在收到甲方物管处要求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员领取维修整改通知单,并按维修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整改工作(小修当日完成),并应得到业主验收签证后方可退场。

(3)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派人员前来整改维修,或在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完成的,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整改维修,维修费用乙方同意按照现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并结合当月常州市信息价的双倍计价后由乙方支付,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在乙方项目工程余款中扣付给维修人员。同时,因乙方维修不力造成甲方信誉及其它损害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客户索赔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未能妥善处理而造成需甲方出面处理的,乙方对处理结果均无异议,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同意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直接扣付给业主。 十六、其它

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装修污染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出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 因乙方工程质量所致甲方或第三人身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因第三人损失而导致甲

方通过协商、通过正常途径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3、 本合同及补允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

溧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中南(儋)招字[2010] 号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儋州中南·西海岸一期项目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滨海新区管委会

招 标 代 理:

招 标 日 期: 20xx年 月 日

中南·儋州工程部 1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资料表

二、总 则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函

二、招标邀请函复函

三、投标函

四、中标通知书

五、合同的签订

六.投标承诺书

第三部分、报价表

第四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工程部 2 中南·儋州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 、投标须知资料表: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二、总 则

3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我司项目进展安排,现需要对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示范区园林景观工程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评选,有关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内

三、招标目的:为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一标消防安装工程选择合作单位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邀标,对有实力的品牌的消防安装工

程公司进行邀请招标。

五、标书内容:

5.1、 标书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 参与单位的资质要求:凡海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贰级以上工程施工资

质和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家,

均可参加投标。

5.1.2 参与单位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

印件、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安全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提供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投标设备或软件如为第三方产品则必须

出据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商必须提

供当地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需交我司招标小组)

5.2、 投标计价方式

5.2.1、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5.2.2、土建部分按海南省2005综合定额、水电安装部按海南省2008定额套用,土建、安装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定额49.27元/工日计取,水电安装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定额单价,不作价差调整,中标后不随相关文件调整。

5.2.3、工程变更参照固定综合单价办理增减工程量;

5.3、 投标报价依据

5.3.1、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前须知附表中的相关内容;

4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2、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验收标准及内审纪要或其它相关依据资料;

5.3.3、发包人确认的技术交底会内容;

5.3.4、发包人书面答疑内容;

5.3.5、结合发包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5.3.6、工程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不再调整。其中包括主材和辅材费、运输装卸

费、二次搬运费、施工费、检测报告费及税金等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乙方一切费用。植物包活期为两年。

5.4、 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该法人 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章,正副本应完全一致;

六、招标时间

发函时间: 2010 年 月 日前

答疑时间: 2010 年 月 日(现场踏勘)

回函时间: 2010 年 月 日以前(确认是否参与)

交稿时间: 2010 年 月 日 18:00 点前,

现场踏勘:

6.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院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投标人必须认真视察工程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承包造价的资料,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发包人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索赔,对此发包人将不作任何考虑。

6.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两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

本,一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一致;

7.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

印,均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

5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字;

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本次所有投标文件为明标,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后密封在封袋内。封袋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名称、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2、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8.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3.1、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修改本招标书之内

容的权利;

8.3.2、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同

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九、投标费用

9.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领取招标文件后1周

内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儋州支行 帐号:2201026039022100209. 超过限期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第12项。

9.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9.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9.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市招标办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9.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十、开标、评标、定标

6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本工程开标按符合性审查、技术标、商务标从前往后的顺序进行。

1.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为:投标书、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是否齐全。

1.2技术标评定采取记名评分办法进行,各评标人员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实地考查报告、过往业绩等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分,并给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结论,以最后统计的平均分为准(75分以下不合格,75分-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良)。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经济标的参评程序,其所投的经济标不能启封。

1.3对技术标被评为合格和优良的,方可进行经济标评审。各投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的价格、付款方式、优惠条件等公平、公正的进行百分制评分,

2、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3.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5、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7、发包人无义务必须接受其所收到价格最低的投标书,并且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7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评标准则

8.1投标报价。

8.2质量目标及工期。

8.3付款条件。

8.4施工组织设计(含质量、安全措施、投入的技术力量和施工机械装备)。

8.5项目经理简历。

8.6总承包管理措施及业绩。

8.7其他优惠条件。

8.8招标人其它考虑因素。

十一、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书前,踏勘现场、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书。由于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及附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的问题和风险,其责任自负,不得向发标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本次以受邀方收到邀请函至我司评选出适合参与合作的公司为止,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合作条件;

2、我司与受邀方进行进一步合作洽谈,不设定特别合作门槛;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稿文件视为无效,将作为弃权处理:

3.1 参选文件内容严重违反本次招标要求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2 参选文件未按本邀请书的要求编制提供;

3.3 参选文件逾期送达;

3.4 参选文件有抄袭行为;

4、我司项目资料将以电子稿件形式发送,请受邀方向联系人索取;

5、受邀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所有内容,受邀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过程中受邀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标书制作工本费、交通费等费用),均由受邀方自行承担;

7、本次评选招标的所有文件一律不退还,敬请理解;

8、受邀方需要对我司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将我司任何资料及参与

8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次评选的内容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公众发布,违者我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

9、中南集团有权对本次招标的各项事宜做出调整和更改,本邀招标由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释疑。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部9 中南·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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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

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中南·儋州月 日 工程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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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投标函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一标段消防安装工程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一标段消防安装工程 进行投标。为此:

一、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二、如中标,我司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合同,并承担协

议、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三、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真实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四、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将受此投标函的约束。

五、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承诺贵方可无条件使用我方投标方案中

的所有成果。

六、无论是否中标,我方均承诺对本次招标及相关资料内容、以及贵司提供

的所有资料文件内容保密。

七、与本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联系:

联系人: (先生/小姐) 职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中标通知书

中南·儋州 工程部 11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一标段消防安装工程经招标小组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贵公司方案为中标方案。贵公司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请在 7个 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协商消防安装工程方案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否则,我公司将取消贵公司的中标资格。

特此通知。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补充说明:

(一)、招标人在审查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证明核对无误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如中标人 日内未书面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二)、《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若中标单位未按招标单位规定时间推进招标工作,招标单位有权废止

五、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三日内与发标单位签订施工(供销)合同,否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双倍罚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须由发标方招标采购负责人组织招标部(招标合同是否与招标内容一致)、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合同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部(招标合同材料要求、预算量与招标内容是否一致)及中标单位召开工程启动会,充分使施工单位在施工当中了解注意事项。

2、因中标单位原因,逾期未能签订施工(供销)合同,给发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进行赔偿,发标单位并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

3、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投标承诺书

12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致: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我公司已对贵方的中南?西海岸一期综合楼及一标段消防安装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和仔细的阅读,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全部接受。

二、我方已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对施工现场和贵方提出的施工条件全部知悉,结合本公司长期从事消防安装的经验和实力,在全面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基础上,我方作出如下投标报价,并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再提出变更、增加合同价款的要求。

1.执行现行当地建设工程结算规定,消防安装工程按2005综合定额,安装工程按 非县城郊区 工程标准取费,并优惠税后总价的 %给贵公司,以支持贵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公益建设或其它用途。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贵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情况,我方计取的补偿费用以贵方现场签认为准,独立在税前直接计取,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3.其它计取办法执行招标文件之规定。

4.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条件为:

三、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四、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五、我单位已将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到贵单位财务室。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万元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 中南·儋州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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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第三部分、报价表

1 、施工图包干总报价: 元。

2、综合报价预算清单:

3、优惠条件:假若中标以 作为该项目的优惠条件。

报价人: 报价单位:(章)

年 月 日

工程部 14 中南·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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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中南(儋)合字[2010] 号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儋州中南·西海岸一期项目

消防安装工程合同主要条款

项 目 名 称:中南·西海岸

项 目 地 点: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二组团(低地村)

发 包 人 :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

签 订 日 期: 二○一○年 八

中南·儋州 工程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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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合同

发包方(全称):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总包方(全称): (以下称乙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消防工程合同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甲方提供的答疑文件、乙方的承诺函等商务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技术图纸以及国家规定有关规范和标准,技术图纸包括施工图和经批准的深化设计图。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已提供的电子标书含入报价单范围内)

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管理配合合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南·西海岸一期工程

1.2工程地点: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二组团(低地村)

2.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范围:

2.1.1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承包方须根据发包方要求、施工场地现状、施工图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同意后实施。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

2.1.2根据实际情况为配合土建工程施工,发包方已根据图纸要求进行了暗埋管线、钢套管等预埋及其他安装工作。在承包方进场后,发包方将组织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确认该部分工作内容,经确认的消防土建预埋工作,由土建施工单位移交至承包方,承包方根据自己安装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验收,不符合预埋要求的,可以要求土建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安排现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1.3 消防安装工程。设备供货与系统工程项目,项目实行包干制,系统包括:消防电系统和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包括:配管、配线、烟感器、警铃、报警按钮、消防广播、温感器、背景音乐、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防排烟风机、防火阀等;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管道、消防管道、水流指

16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示器、湿式报警阀、消火栓、消火栓箱及按钮、喷淋头、阀门等;

2.2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选用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消防报警产品。

3.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判断工期违约与否的依据。

此工期除发包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一律不得顺延。

4.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正式检测应确保一次成功(以一次性通过消防局验收为准)。如发生重复检测或返工,重复检测费用、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凡未达到合格质量等级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由发包方在结算时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30%的质量违约金,承包方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详见附件1,即承诺函。

3、工程质量

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承包人依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

(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与制造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人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业主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获得上岗资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并在施工上岗之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中持证上岗,并佩戴单位岗位证。在特殊工种的施工中,若发现不佩戴岗位证的人员,不持有资格证书施工,则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累计10次则停工整顿。

(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测量岗位,完成工程所有的监控测量工作,并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

3.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南通消防支队。

3.3承包人的质量未达目标违约金:若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影响整个工程市优的评比,承办人按造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整改并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乙方无权取得任何款项。

17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安全施工

4.1安全施工与检查

4.1.1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5.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5.1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外管网)合同总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价为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5.1.1合同总价中已实际包括了承包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合同义务而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工、进出场、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为工程正确施工深化设计费、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及验收风险、调试、试验、成品保护、总包管理配合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垃圾清运、维护、保养、验收、竣工和修补缺陷、税金等事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支出。投标报价不允许漏项和漏计工程量,如有漏项或漏计情况,即认为所漏部分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总价范围内或承包方自愿免费为发包方提供此项服务。

5.1.2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及施工中人工工资、燃料、电力等价格不予调差。

5.2 付款方式

5.2.1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5.2.2 本消防工程完成工程量达50%时,14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50%;

5.2.3 本消防工程施工结束,14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2.4 本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拿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并经甲方及甲方的集团审计中心审计完成,14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结算价的95%;

5.2.5 本消防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的14天内将质保金的40%返还给承包人、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14天内将质保金的60%返还给承包人(无息)。

5.2.6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业主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5.2.7业主不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业主从应付款日后第100日起按银行相应期限的存款利率计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利息。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一致。

6.确定变更价款

6.1对发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的,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变更工程价款的要求。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6.1.1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的变更工程如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价格一致的,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

18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价并按投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执行。

6.1.2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的变更工程如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价格相似的,参照类似的价格进行调整并按投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执行。

6.1.3合同中已有的子目如实际未发生,则该子目项下的合同款取消,相应扣减工程价款。

6.1.4因业主出现设计变更,则综合单价中只调整材料差价,其余不变。材料价格以发包方认可的现款现货价为准。

6.1.5如合同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或相似的项目,承包人申报变更工程价款由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定价的主材和设备不下浮)。

6.2对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设计标准,否则甲方不予批准,且不调整合同总价。

6.3对于变更、需要办理签证或认价的部分,以发包方批准文件为准,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或要求甲供,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产值×120%后从承包方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而无需为此出示任何证据。

6.4经承包方深化设计后的本工程的造价不得超过本合同5.1款约定的合同总价款,否则超过部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竣工结算

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对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进行审核。

7.2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审查后,报经发包方集团工程审计中心审批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监理、业主及业主方工程审计中心应在六个月内确认或提出意见。

7.3合同价款及调整

7.3.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包干总价款价为人民币: 元整。

7.3.2 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

7.3.2.1施工蓝图中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作调整(除实际未施工部分),若有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子目中。有效变更的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结算时按承包人所承诺的综合单价(及相关承诺)结算;如清单中未含的子目套用清单中相近的子目并按投标下浮范围下浮后由承包人申报综合单价业主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7.3.2.2图纸外工程量套用定额执行: 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本范围内总价下浮率为 %(除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及设备外不参与下浮)。

7.3.3 结算方式:按7.3.1和7.3.2条款及附件执行。固定总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因政策性文件及市场材料价格调整而调整。

7.3.3.1 土建预埋管道部分不在本合同价款范围内,该费用由业主与总包单位独立结算。

7.3.3.2 总包配合费由业主与总包单位独立结算,不在本合同价款范围内。

7.3.3.3 甲定乙供设备按业主与设备厂家确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条件执行。

19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3.4对于优化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承包人的设计优化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保证优化后消防系统不影响其品质和功效、并保证优化方案能通过消防部门的竣工验收。

(2)承包人的设计变更及优化方案必须报经业主及相关单位审批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如因优化方案造成消防系统功效不能正常发挥,承包人除须按照规范进行重新设计安装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3.4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有效期为三个月,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到期后以本工程已完工程工程款(不得低于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

7.3.5如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合同价款按规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其中措施费项目包干使用,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际的设计变更计算调整,综合单价不变。

7.3.6投标综合单价包括所有费用。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所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深化设计费、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及验收风险、调试、试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投标报价不允许漏项和漏计工程量,如有漏项或漏计,即认为所漏部分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或承包人免费提供此项服务。

7.3.7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及施工中人工工资、燃料、电力等价格不予调差。

7.4工程量确认

7.4.1承包人在完成具有形象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且质量合格,各种规定的手续齐全时可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工计量。当月计量部分必须当月汇总,否则业主可以拒绝。

7.4.2措施费项目,在标段内调剂使用,计量时既不增加费用也不减少费用。其计量与支付按本条款规定进行。所有费用均按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相应项目分别计列。

(1)临时设施费(包括大型施工设备机退场费):本项目指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相关项目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含大型施工设备进退场),该类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合价不作任何调整。

8 . 图纸报审及验收

8.1发包方在开工前10日内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一套及电子文档一套。根据需要承包方可自费复印多份。未经发包方许可,承包方无权将图纸向第三方泄露。

8.2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方须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一式三份,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 质量保证及保修

9.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

(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与制造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方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0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方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均不解除承包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

(3)承包方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获得上岗资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并在施工上岗之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中持证上岗,并佩戴单位岗位证。在特殊工种的施工中,若发现不佩戴岗位证的人员,不持有资格证书施工,则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累计10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施工任务,所发生费用×120%后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4)安全施工由承包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

(5)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按照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10.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发包方权利义务

业主代表:赵卫国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按现状提供基本满足承包人施工要求的场地。施工期间,业主有可能将部分场地另作他用,承

包人必须服从业主的安排。业主保证提供足够面积的场地供承包人作业。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业主负责协调,由土建承包人提供供电分表接口,由承包人装表使用。如果提供电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自备发电机,费用自负。承包人负责计量分表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从计量分表(包括分表)至用电设备的线路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购置费、电费及用电耗费由承包人支付。业主负责协调,由土建承包人提供给水分表接口,由承包人装表使用。从分水表接口(包括分表)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购置费及水费由承包人支付。

(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承包人进场后,业主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土建承包人参加,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已有的坐标、高程控制点。

(4)深化设计批准时间:接到承包人所提供的所修改完善后的深化设计图后14日内。

监理单位: 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

1、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

2、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权由业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若职权不明确时,由业主代表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业主和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若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10.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令、通知。除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以及授

21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代表外,业主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5、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监理工程师,业主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6、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向其发出的任何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或认为有错误或认为不合理,应在收到后48小时内向监理提出书面请求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对此做出解答。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监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2)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业主代表有权进行任何纠正。

7、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业主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如需更换监理工程师,业主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负责协调承包方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施工。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10.2承包方权利义务

(1)承包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发包方提供修改完善的,根据土建预埋的施工图纸进行承

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图纸,供发包方批准。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生产计划;每月向甲方提供质量安全报表和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及工程事故报告

(2)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4日内。

(3)垃圾清理工作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把自己的施工垃圾运至总包指定的地点,由总承包方负责统一弃运。

(4)承包人必须遵守南通地方的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

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业主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南通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业主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5)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电设施在合同实施期间为其它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

22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其分水电表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承担和安装,同时本合同承包人也应安装分表,水电费用按各分表用户分摊。各分表用量总和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按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承包人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

(6) 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土建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

准,比如办公室和施工生产用水的总量和分部的耗水量、供水系统水压、水泵的容量和安排等,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中国及南通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7)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技术领导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合同签订后,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到位,则监理工程师不签发开工令;施工中班子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方代表请假,并经过书面批准才能离开,擅自离开工地的,支付违约5000元/次,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承包方自负,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8)协助发包方办理与之相关的消防审批及验收手续。

(9)发包方保留根据整个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力,包括对关键工序的关键工期的合理调整。在进度协调时,若因承包方的原因出现赶工,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赶工,并不得向发包方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

(10)在现场施工中,承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施工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11)关于临时生活设施及器具,双方的约定为:本工程所有的临时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所有的临时设施布置均须经甲方转监理及业主批准。

(12)乙方参与工程作业的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向甲方及监理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务工许可证、特殊岗位操作证(复印件),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13)除图纸中明确的工作量,承包人还需完成以下内容:

A、承包范围内的消防阀门井、水泵接合井及井盖;

B、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施工;

C、消防水箱的浮球阀施工;

D、消防弱电盒连接到消防箱内的距离不大于20cm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调整为“消防弱电接线盒连接至消防末端设备之间的管路由承包人负责配管并施工到位;

E、所有消防过渡接线盒应全部采用空白面板盖封。

F、管路油漆的施工。

h、 压力开关起泵、稳压系统起泵配管应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不予支付工程款。

G、消防弱电与强电箱的各种接口,承包人提供技术要求,并会同总包共同核对。

23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3.1承包人提交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承包人应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或该部分材料设备需求前2个月,提交可实施的详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和甲供乙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报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批准。

10.3.2暂停施工:在现场施工中,承包人应与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如业主代表认为需要承包人暂时停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业主认为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该项工作。 10.4工期延误

10.4.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业主代表有权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每延误一天,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

10.5工程竣工 :业主保留根据整个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利,包括对关键工序的关键工期的合理调整。在进度协调时,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赶工,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赶工,并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

11、质量与验收

11.1工程质量

11.1.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承包人依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

(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

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与制造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人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业主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均不解

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获得上岗资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并在施工上岗之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中持证上岗,并佩戴单位岗位证。在特殊工种的施工中,若发现不佩戴岗位证的人员,不持有资格证书施工,则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累计10次则停工整顿。

(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测量岗位,完成工程所有的监控测

量工作,并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

11.1.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1.1.3承包人的质量未达目标违约金:若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影响整个工程市优的评比,承办人按造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整改并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乙方无权取得任何款项。

24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2业主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业主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业主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悬挂必需的安全标志,以引起现场的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注意。承包人应对非承包人的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宣传。

12.4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业主的利益,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增加必需的设施以杜绝安全隐患。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若是由承包人引起或应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12.5安全防护

12.5.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12.6事故处理

12.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2.6.2业主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11. 材料设备供应

11.1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投标时已经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的),应按投标时承诺的品牌、型号采购且该材料须符合设计有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在材料进场后及时报监理检验。若采购的材料与投标时不符,或与设计、标准不符的,应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未在投标时未说明材料品牌、型号的,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采购前承包方需将采购材料的品牌、型号报发包方批准,经发包方批准后方可采购。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设计有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在材料进场后及时报监理检验。若采购与设计、标准不符的,应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2由发包方采购的材料,应在材料进场前10日提供材料的总计划及第一批进场计划,以便发包方组织分批供货,承包方应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11.3、关于质量及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特别约定:

(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11.3条款优先执行。

(2)、材料设备进场前,分包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样品,且需根据合同条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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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求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封样后必须及时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作为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的主要标准和依据。

(3)、在验收时发现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分包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如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分包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120%,但不免除其它责任。

(4)、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如壁厚、长度等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80%结算材料款。

(5)、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进行降级使用,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2/3进行结算。

(6)、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使用知名名牌的材料设备,若材料设备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货,若已经开始使用,则按照实际品牌材料设备2/3的价格计算。

(7)、对混凝土、抹灰、钢筋绑扎等施工工艺、产品构件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的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20%。

(8)、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超用甲供材的(若有),分包方另支付相应金额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0)、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分包方认可或确认。

12. 违约责任

12.1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方代表有权指令承包方加速施工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费用。承包方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每延误一天,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累计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还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20%的违约金。

12.2 因发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二。 12.3本工程严格禁止分包、转包或挂靠,否则,一经发现,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取得任何款项,且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

12.4因承包方施工原因或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承包方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且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权取得任何款项且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

26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还应据实赔偿。

12.5业主的上述要求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3 .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4索赔

14.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4.2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抄送业主;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

告及有关资料,并抄送业主;

(3)业主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

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

后28天内,向业主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14.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可按10.2.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5、争议

15.1业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本合同项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5.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6风险和保险

16.1属于业主的风险

16.1.1由于以下原因而引起的索赔、诉讼、补偿和应付费用:

(1)因本工程需要使用或占用工地现场(承包人的生活场地外);

(2)业主、或业主人员、或与其有合同关系但不包括承包人人员的疏忽、违约或违法行为;

(3)业主的失误或业主提供的设计和地质资料中的错误,而这类设计和资料不是由承包人提供的或

负责的。

16.1.2业主或代表业主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在承包人接收并确认发生损坏和损失。

27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1.3合同终止后,合同工程以及业主尚保留在工地现场的设备和材料的损失和损坏,但不包括在合同终止后因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内的活动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16.2承包人的风险

自开工日至保修期满,凡不属于业主承担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16.3紧急情况

16.3.1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不利的自然障碍和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告知业主。在接到通知后,如果业主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经与承包人协商后,他应决定:

(1)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因遇到这类障碍或条件而发生的费用,并将该费用加到合同价格上。

16.3.2紧急补救: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它紧急事件,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意进行此类工作或修理时,则业主可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或修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业主认为此项工作或修理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则经与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议后,将确定此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的120%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回,业主可以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业主应相应的通知承包人。

16.4保险

16.4.1在本工程中,业主和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及财产险,支付保险费用。

16.4.2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凭证副本送业主备案。

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向业主代表提交承包人负责保险的证明文件。若承包人没有按业主要求进行保险,业主可以替承包人进行保险,并从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16.4.3保险事故发生时,业主和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6.4.4保险事故发生后,购买保险方应积极理赔,对方应积极提供资料和相应协助。对于保险金不能补偿的损失,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16.4.5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的对其他方的伤害,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索赔、诉讼和赔偿费用。 16.4.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业主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 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并工程获得消防审批及验收手续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保修期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均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

28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连同有关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7.3详细投标清单及单价组成表是本合同附件,并执行相应相应下浮率(若有)。

发包方(公章):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全称):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南·儋州工程部 29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中国《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检测、验收评估等系列标准》经协商一致,对消防系统设计及施工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消防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及相关设计施工等瑕疵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消防系统质量保修期为2年,执行国务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在发生费用×120%后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业主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5%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方提供免费运行保养,如发包方或用户未经承包方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承包方也应按前款的约定进行保修,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

五、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分包方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至合格。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

3、其他情况下,分包方须在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修至合格,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

30 中南·儋州 工程部

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实例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分包方同意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发包人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分包方确认(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分包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120%从分包方保修款中扣除。

6、分包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分包方、发包人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分包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分包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六、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发包人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程完成后,分包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的130%和责任由丙方承担,发包人扣除上述费用时,无需征得分包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可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A:接到发包人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8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分包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分包方负责免费无偿修复。

5、如分包方拒不保修或经保修仍不合格的,无需征得分包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从分包方保修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120%。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发包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分包方实施保修。

七、其他

31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方在保修期内负责所承包施工的小区保持良好状态的一切修补工作,每月委派一次能胜任及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技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要求检查、清洁等,并及时提供所需的修理及更换配件等服务。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的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方(公章)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洁 协 议

发包方(全称):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青岛市有关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建设工程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32 中南·儋州 工程部

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政权、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履行责任、义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或者接受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双方不得-相互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

6、甲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及(或)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7、乙方不得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8、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9、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对方领导或者对方上级单位举报。双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对方进行报复。

10、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或收受材料设备供应商贿赂,甲方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轻重,扣除乙方合同价格的2%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包人:(盖章)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方(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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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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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优惠价为准,报价包括运抵现场交货、安装等的全部费用。

附件二:发包方采购消防报警设备清单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主要施工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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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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