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员工薪酬保密协议

重庆XXXX有限公司

员工薪酬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聘用人员):

重庆XXXX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以参照甲方薪酬保密制度规定或乙方在职时间的月工资的双倍来确定),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并且甲方不对乙方负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以上条约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劳动合同。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公司员工保密协议(完成版)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钧杰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

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

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八)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九)其他经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密原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它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未约定的,或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留存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阅甲方秘密资料的,应按照甲方内部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阅。

(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离开甲方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回家、出差、外出参

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一) 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二) 乙方从客观条件上完全不可能知悉或者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 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保密事项外泄,应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利润减少、经营发展出现障碍等间接经济损失;

2、依照本条第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

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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